高中语文(必修一)想北平拓展阅读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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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必修一)想北平拓展阅读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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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藕与藐菜叶圣陶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來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Z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枝。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借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廿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耍求。想起了藕就联想到建菜。在故乡的春天,儿乎天天吃苑菜。建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纯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口餐一碗了。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冋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建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蔬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苑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1923年9月7口作,刊于《文学》81期,署名圣陶;1981年11月8口修改。(本篇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1921年6月23日。)赏析无味之味的乡愁有些滋味无以言表,甘清爽口又余韵徐歇,是为至善,譬如佳藕与苑羹;有些思绪,似 有还无又欲辨忘言,是为至纯,譬如初恋与乡情。人生难免漂泊辗转。于是乡之于人,便渐渐淡而又淡,儿乎淹没在生活的艰辛之中了。但“春蚕到死丝方尽”,乡之于人,却又如藕断而丝连,纵使相隔天涯,只要这根丝线被轻轻触碰,心便俶尔飞忽到乡之所在。皆因乡有亲人与爱友,童年与回忆。于是,这深浓的乡愁,便成了无味之味的游子最恋。叶圣陶先生的散文《藕与建菜》便充斥着这样一种似淡还浓的乡情。何处无藕?何地无建菜?但故乡的藕与苑菜确乎有着那么一种独特的韵味。故乡的藕是随着新秋而来的,是伴着质朴、健美的乡亲而来的,是莹白如玉的珍品,也是遍及人家的常味。叶先生怀念的,便不仅是莹白的玉节,也不是清甘甜美的口感,而是随之而至的故乡的情味,故乡的声色,故乡的人……于是确乎成了珍品,在上海果品铺屮身价百倍,代价而沽的故乡佳藕,便因少了这一份乡情而使人无从欣羡。于是从家乡辗转而來的藕节,虽已无形可赏,无味可品,却使叶先生忽而忆起故乡来。忆起故乡的人,故乡的景,故乡的情。藕本是野簌,而纯则是要盛在金瓯中慢慢品味的佳肴。在上海,纯菜是要上馆子才能亨用得到的美食。而在故乡,它却是叶先生春口的家常便饭。盈满了诗情画意的苑菜,因故乡的清新、自由、质朴而亲切,令人心醉。这一秋一春中饱含了叶先生对故乡的爱恋。叶先生的故乡原是小镇,远比不了上海这样大都市的繁华。但故乡充满着白由与清新,充满着质朴与善良,充满着纯洁与诗意……这也是大都市的庸俗、污秽无法望其项背的。于是,故乡的佳偶离乡而变成脑满肠肥的阔绰子弟的新食,由爽口甘美如幼女到干涩枯瘠如乞丐,便使叶先生恋着故乡了。人皆有情,物我相依。叶先生的乡愁,我们又何尝未有?远离亲朋,独在异地,莫说是故乡的佳味,便是偶尔飘忽于耳的一句乡音,也会让我泪盈于睫。乡愁,是月圆之夜,游子杯中的残酒。未必浓烈,但却醉人;乡愁,是秋风起处的落叶,翩飞倦舞,却终压心怀;乡愁,是雪后初晴,泥上的鸿爪之痕,鸿已远去,心却随行……乡愁,是王维笔下“遍插茱萸少一人”的遥忆;是王湾口中“归雁洛阳边”的怅惘;是流沙河床下曾鸣唱过的蟋蟀;是余光屮泪眼屮长长的海峡……乡愁,是淡之又淡的一丝牵挂,是浓之又浓的一缕心魂;是心之所倚,是情之所牵,是魂之所系,是梦之所萦……乡愁,是一曲无韵之歌,是一份无味之味的人I'可至情。乡里旧闻孙犁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书衣文录度春荒我的家乡,邻近一条大河,树木很少,经常旱涝不收。在我幼年时,每年春季,粮食很缺,普通人家都要吃野菜树叶。春天,最早出土的,是一种名叫老鹉锦的野菜,孩子们带着一把小刀,提着小篮,成群结队到野外去,寻觅剜取像铜钱大小的这种野菜的幼苗。这种野菜,回家用开水一泼,搀上糠面蒸食,很有韧性。与此同时出土的是苣苣菜,就是那种有很白嫩的根,带一点苦味的野菜。但是这种菜, 不能当粮食吃。以后,出野里的生机多了,野菜的品种,也就多了。有黄须菜,有扫帚苗,都可以吃。春天的麦苗,也可以救急,这是要到人家地里去偷来。到树叶发芽,孩子们就脱光了脚,在手心吐些唾沫,上到树上去。榆叶和榆钱,是最好的菜。柳芽也很好。在大荒之年,我吃过杨花。就是大叶杨春天抽出的那种穗子一样的花。这种东西,是不得已而吃之,并且很费事,要用水浸好几遍,再上锅蒸,味道是很难闻的。在春天,田野里跑着无数的孩子们,是为饥饿驱使,也为新的生机驱使,他们漫天漫野地跑着,寻视着,欢笑并打闹,追赶和竞争。春风吹来,大地苏醒,河水解冻,万物孳生,土地是松软的,把孩子们的脚埋进去,他们仍然欢乐地跑着,并不感到跋涉。清晨,还有露水,还有霜雪,小手冻得通红,但不久,太阳出来,就感到很暖和,男孩子们都脱去了上衣。为衣食奔波,而不大感到愁苦,只有童年。我的童年,虽然也常有兵荒马乱,究竟还没有遇见大灾荒,像我后来从历史书上知道的那样。这一带地方,在历史上,特别是新I口五代史上记载,人民的遭遇是异常悲惨的。因为战争,因为异族的侵略,因为灾荒,一连很多年,在书本上写着:人相食;析骨而焚:易子而食。战争是大灾荒、大瘟疫的根源。饥饿可以使人疯狂,可以使人死亡,可以使人恢复兽性。曾国藩的tl记里,有一页记的是太平天国战争时,安徽一带的人肉价目表。我们的民族,经历了比噩梦还可怕的年月!口本帝国主义的位略,以战养战,三光政策,是很野蛮很残酷的。但是因为共产党记取历史经验,重视农业生产,村里虽然有那么多青年人出去抗日,每年粮食的收成,还是能得到保证。党在这一时期,在农村实行合理负担的政策。地主富农,占有大部分土地,虽然对这种政策,心里有些不满,他们还是积极经营的。抗日期间,我曾住在一家地主家里,他家的大儿子对我说:“你们在前方努力抗日,我们在后方努力碾米。”在八年抗口战争中,我们成功地避免了“大兵之后,必有凶年”的可怕遭遇,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1979年12月故乡的食物汪曾祺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Z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糠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儿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 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讣人觉得,快要过年了。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一一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瓢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I]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儿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吋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英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需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來一小碟酱生姜,一一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一一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來,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來,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谡,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而,但比炒面爽口。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和焦屑,除了方便,原來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來充饥。这很有点像古代行军用的“糰”O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儿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i夜。这实在是我小吋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动乱是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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