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狗》语言特点闻一多将写诗比作戴着镣铐跳舞。鲁迅说,“诗须有形式,要易记,易懂,易唱,动听”。郭沫若不这么看,他说:“诗的精神在其内在的韵律”,即“情绪的自然消涨”,至于诗的外在形式,诸如语言之类则象衣服,“诗无论新旧,只要是真正的美人穿件什么衣裳都好,不穿衣裳裸体更好!”《天狗》就是郭沫若这一诗学观念的极端化创作,全然不讲诗歌的“形式”,丝毫不考虑诗句的“勇唱动听”,一任感情的渲泻,急不择言,信口开河。全诗二十九行,每行都以“我”起首,长短不拘,既单调又散乱,全然不理会中国读者低吟浅唱、一唱三叹的诗歌审美预期,通篇为高腔大嗓的狂呼呐喊,随兴陡然而起,兴尽嘎然而止!这种自始至终的单调句式反而增强了全诗一气呵成的整体连锁性,信口开河、不加打磨的粗厉语言反而强化、凸现了诗的力度,拒绝包装、径直袒陈的赤裸情感反而更易于与读者交流共鸣。这样,全诗浑然一体,如灼热的岩浆冲破地壳,火山爆发般喷涌不已;又如天山之巅暴发泥石流,汹涌澎湃、呼啸奔突,一泻如注……,具有极大的冲击力和震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