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太宗十思疏》复习讲课解析
背景回顾唐太宗李世民跟随其父亲李渊反隋时作战勇敢,生活俭朴,颇有作为。公元627年李世民即位,改元贞观。在贞观初年,他借鉴隋炀帝覆亡的教训,进一步保持了节俭、谨慎的作风,实行了不少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政策。经过十几年的治理,经济得到发展,百姓生活也富裕起来,加上边防巩固,内外无事,唐太宗逐渐骄奢忘本,大修庙宇宫殿,广求珍宝,四处巡游,劳民伤财。魏征对此极为忧虑,他清醒地看到了繁荣昌盛的后面隐藏着危机,在贞观十一年(637)的三月到七月,“频上四疏,以陈得失”,《谏太宗十思疏》就是其中第二疏,因此也称“论时政第二疏”。唐太宗看了猛然警醒,写了《答魏征手诏》,表示从谏改过。这篇文章被太宗置于案头,奉为座右铭。
“十思”是奏章的主要内容,即十条值得深思的情况。“疏”即“奏疏”,是古代臣下向君主议事进言的一种文体,属于议论文。
重要词语落实1.必固其根本2.必浚其泉源3.德不厚而望国之治4.人君当神器之重5.承天景命6.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7.则纵情以傲物8.虽董之以严刑9.思谦冲以自牧使…稳固疏通治理的好,安定主持,掌管大能够放纵感情监督,管理约束,修养
10.则思江海下百川焉11.思正身以黜恶12.宏兹九德13.简能而任之14.则智者尽其谋15.代下司职16.将有作,则思止以安人。17.貌恭而不心服。18.永保无疆之休居…之下使…正;排斥此,这选拔用尽管理兴建表面上美好,福祉
我听说想要树木生长,一定要稳固它的根;想要泉水流得远,一定要疏通它的源泉;想要国家安定,一定要厚积道德仁义。源泉不深却希望泉水流得远,根系不牢固却想要树木生长。道德不深厚却想要国家安定,我虽然地位低见识浅,(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您这)聪明睿智(的人)呢!国君处于皇帝的重要位置,在天地间尊大,就要推崇皇权的高峻,永远保持政权的和平美好。如果不在安逸的环境中想着危难,戒奢侈,行节俭,道德不能保持宽厚,性情不能克服欲望,这也(如同)挖断树根来求得树木茂盛,堵塞源泉而想要泉水流得远啊。
(古代)所有的帝王,承受了上天赋予的重大使命,他们没有一个不为国家深切地忧虑而且治理成效显著的,但大功告成之后国君的品德就开始衰微了。国君开头做得好的确实很多,能够坚持到底的大概不多,难道是取得天下容易守住天下困难吗?过去夺取天下时力量有余,现在守卫天下却力量不足,这是为什么呢?
通常处在深重的忧虑之中一定能竭尽诚心来对待臣民,已经成功,就放纵自己的性情来傲视别人。竭尽诚心,虽然一在北方,一在南方,也能结成一家,傲视别人,就会使亲人成为陌路之人。即使用严酷的刑罚来督责(人们),用威风怒气来吓唬(人们),(臣民)只求苟且免于刑罚而不怀念感激国君的仁德,表面上恭敬而在内心里却不服气。(臣民)对国君的怨恨不在大小,可怕的只是百姓;(他们像水一样)能够负载船只,也能颠覆船只,这是应当深切谨慎的。疾驰的马车却用腐烂的绳索驾驭,怎么可以疏忽大意呢?
做国君的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一见到能引起(自己)喜好的东西就要想到用知足来自我克制,将要兴建什么就要想到适可而止来使百姓安定,想到帝位高高在上就想到要谦虚并加强自我约束,害怕骄傲自满就想到要像江海那样能够(处于)众多河流的下游,喜爱狩猎就想到网三面留一面,担心意志松懈就想到(做事)要慎始慎终,担心(言路)不通受蒙蔽就想到虚心采纳臣下的意见,考虑到(朝中可能会出现)谗佞奸邪就想到使自身端正(才能)罢黜奸邪,施加恩泽就要考虑到不要因为一时高兴而奖赏不当,动用刑罚就要想到不要因为一时发怒而滥用刑罚。
全面做到这十件应该深思的事,弘扬这九种美德,选拔有才能的人而任用他,挑选好的意见而听从它。那么有智慧的人就能充分献出他的谋略,勇敢的人就能完全使出他的力量,仁爱的人就能散播他的恩惠,诚信的人就能献出他的忠诚。文臣武将争先恐后前来效力,国君和大臣没有大事烦扰,可以尽情享受出游的快乐,可以颐养得像赤松子与王子乔那样长寿,皇上弹着琴垂衣拱手就能治理好天下,不用再说什么,天下人就已经都有教化了。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劳神费思,代替臣下管理职事,役使自己灵敏、明亮的耳、眼,减损顺其自然就能治理好天下的大道理呢!
一、古今异义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根本:古义,树木的根;今义,指事物的本质。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纵情:古义,放纵情感,即“骄傲”;今义,尽情。虑壅蔽,则思虚心以纳下虚心:古义,使心虚;今义,一种谦虚的美德。乐盘游,则思三驱以为度以为,古义:以(之)为;把(它)当作。/今义:认为。
二、词类活用①名词用作状语貌恭而不心服貌:表面上。②名词作动词江海下百川下:居于……之下。
③形容词用作名词人君当神器之重重:重任、重权。居域中之大大:重位。惧谗邪邪:邪恶的小人。择善而从之善:好的意见。则思正身以黜恶恶:奸恶的小人。简能而任之能:有才能的人。
④形容词用作动词智者尽其谋尽:用尽。⑤使动用法必固其根本固:使……稳固。知止以安人安:使……安宁。正身以黜恶正:使……端正。则思虚心以纳下虚:使……谦虚。
三、重要虚词之:①臣闻求木之长者结构助词,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②人君当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结构助词,的。③岂取之易而守之难乎?代词,指代天下。
盖:①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表示不十分肯定的判断,大概。②盖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连词,承接上文,表示推断原因,因为。
虽:①虽在下愚,知其不可:虽然。②虽董之以严刑:即使。
诚:①必竭诚以待下:诚心。②诚能见可欲:如果。
而:①源不深而望流之远:连词,表转折。②则思谦冲而自牧:连词,表递进。③垂拱而治:连词,表修饰。
以:①盖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来,表目的的连词②虽董之以严刑。介词,用③将有作,则思知止以安人。来,表目的的连词④则思无以怒而滥刑。介词,因为
1、信者效其忠2、愿陛下亲之信之3、忌不自信4、信言不美,美言不信。5、则直前诟虏帅失信6、烟涛微茫信难求7、胜似闲庭信步8、今行而无信,则秦未可亲也诚信的信任相信真实的信用表肯定,确实,实在随意,随便信物四·重要实词:信
1、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2、不念居安思危3、则思知止以安人4、安得广厦千万间5、沛公安在安稳、安定、安全安定的时候使……安宁疑问代词,怎么疑问代词,哪里安
五·特殊句式1.虽董之以严刑,振之以威怒。介宾短语后置2.乐盘游,则思三驱以为度。省略句3.岂取之易而守之难乎“岂……乎”是固定句式,一般译为“难道……吗?4.斯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也。判断句
3、[翻译训练]①竭诚则吴越为一体,傲物则骨肉为行路。②虽董之以严刑,震之以威怒。译文:即使用严酷的刑罚来监督人民,用暴怒来震慑人民。译文:竭尽诚心,就能使敌对双方团结在一起;傲视别人,就会使亲人成为陌生人。
4、课外阅读太宗尝止一树下,曰:“此嘉树。”宇文士及从而美之不容口。太宗正色谓之曰:“魏徵尝劝我远佞人,我不悟佞人为谁矣,意常疑汝而未明也,今乃果然。”士及叩头谢曰:“南衙群臣,面折廷诤,陛下常不举首。今臣幸在左右,若不少顺从,陛下虽贵为天子,复何聊乎?”(《大唐新语》)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①宇文士及从而美之不容口译文:②我不悟佞人为谁矣,意常疑汝而未明也,今乃果然。译文:宇文士及也跟着对这个树赞不绝口。我不清楚奸佞的人是谁,心里常怀疑是你但不确定,今天看来竟果然是你。
唐太宗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魏徵没,朕亡一镜矣!
《谏太宗十思疏》提出“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现为领导者亦然。要做个合格的领导必须先从自身做起,必须努力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如果,为领导者,事事以公为先,身为表率,则令出如山,部下执行不误,令人心服口服。即使做一个普通的公民,也应以德为先,俗话说:“小胜靠智,大胜靠德。”写作提示:
第五章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侦查
第一节金融票证、有价证券概述
关于票据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按票面所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种类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票据的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支付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贴现票据的特征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是返还证券。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票据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背书人持票人
关于金融凭证金融凭证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和使用的支付结算凭证和证明凭证。其中包括: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卡等银行支付结算凭证和信用证或者随附单据、文件、保函、资信证明等为支付结算服务的证明凭证。根据《支付结算办法》,我国银行结算使用的凭证除了汇票、本票和支票之外,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信用卡
关于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价值,持有人可以凭券取得一定数额的权利凭证。如国库券、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公债券、金融券等。
第二节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各种犯罪的特征及认定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用各种伪造方法,非法制作假金融票证或者在金融票证基础上进行涂改、补贴、拼接等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特征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认定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特征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认定
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特征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认定
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特征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认定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特征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的认定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的特征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的认定
第三节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各种犯罪案件的特点和作案手段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是指行为人违反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法律法规,实施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行为,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所构成的案件。
(一)存在非法的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可供侦查利用(二)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专业性强,行为具有隐蔽性,查证困难(三)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性大(四)与其他犯罪有一定牵连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的特点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段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犯罪作案手段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行为。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行为。4.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犯罪的作案手段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犯罪的作案手段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犯罪的作案手段1.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2.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保函。3.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票据。4.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存单。5.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资信证明。
第四节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各种犯罪案件的特点和作案手段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的立案案件来源初查立案标准重点查:1、分析案件线索来源可靠性;2、判断案件性质;3、审查犯罪事实是否发生跟我来!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件的立案标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1万元以上的;(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在10张以上的。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件的立案标准。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件的立案标准。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件的立案标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发行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不能及时清偿或清退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立案标准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件的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件的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个人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单位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立案标准
侦查途径的选择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从调查伪造、变造晶的来源入手,发现线索。从伪造、变造品的材料和技术入手,确定相应范围,发现嫌疑人。从伪造、变造晶的投放和使用地区入手,确定侦查范围。以由人到事的侦查途径入手开展侦查。
侦查途径的选择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犯罪案件从调查发行人的经济实力、资信情况和审核其财务会计报告入手,了解和判断该发行公司或企业是否具备发行股票、债券的条件。从封存银行账户,审查账目入手,展开侦查。从调查访问知情人入手,选择突破口。
侦查途径的选择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犯罪案件从调查检举、控告、报案材料入手,展开侦查。从查证受害单位的报案材料的真实性入手,展开调查。从调查访问有关专家入手,展开侦查。
侦查途径的选择违法票据承对、付款或保证犯罪案件从以发现有问题的票据为中心,从调查检举、控告材料入手,展开侦查。从调查被非法承兑、付款、保证的违法票据入手,展开侦查。从对相关人员的调查和控制入手,展开侦查。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侦查措施与手段的运用(一)询问手段的运用(二)及时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三)运用司法鉴定,固定证据(四)讯问犯罪嫌疑人,查证犯罪事实(五)其他强制措施的运用
第五节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各种犯罪案件的特点和作案手段
犯罪事实方面的要求犯罪证据上的要求(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上的要求(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犯罪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上的要求(三)非法出具金融票证、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犯罪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上的要求(一)物证(二)书证(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四)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