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复仇鲁迅的复仇是一种哲学,贯穿于不同时期的作品中间,或激烈,或暗讽。从复仇的对象来说,鲁迅作品的复仇对象既是他人也是自己。“你的(仇)就是我的(仇),他(指眉间尺的父亲)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就是我这个人灵魂里面已受过许许多多的伤。有的是人家加害的,也有的是我自己伤害到自己的。y(岀自《铸剑》,括号里的文字出自严家炎《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b以我之知,鲁迅可以说是现代文学史上与评论家互动最密切的人,人对他所加的伤,他以笔复仇,比如《岀关》,比如《文学与革命》,而这种复仇却又不仅仅局限于个人的恩怨情仇,更多的是,代表社会,代表国家的复仇,站在底层群众也就是最广大的中国人民的角度上,对那些不公平之事,不可容忍之残暴的复仇,这种复仇是一种正义的复仇,若没有这种复仇,中国人少了的便是那
一根最坚硬的脊梁。同时,鲁迅的复仇指向每一个人,包括他自己,他直指每一个人的内心,他让看客无戏可看,他让自己成为“宴之敖者”,他在一篇篇文章中对自己质问,他批判众人,同时以更锋利的矛狠狠扎入内心,在承受痛苦之中,得到自身同时充当复仇者与被复仇者的双重身份,其心灵也在一次次的冲击之中,超脱世俗,超脱现实,到达一种看似虚空的非虚空。从鲁迅的复仇产生的影响来说,既是彼时,也是此时。“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
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出自鲁迅的最后作品《死》在鲁迅《会稽郡故书杂集》中,对于朱朗一条的评论是这样的,按“春秋之义,当罪而诛不言于报,匹夫之怨止于其身。”由此可知,鲁迅对于复仇的理解,是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的,无谓的仇怨他并不认同,无因的迁怒他不赞同。他的一生在我看来最恨的是诈伪的人格,对于那些假装的宽容,他痛恨之极,所以强调复仇,也是一种内心真实的表现,像是调皮的逆反,你们的虚伪我已看透,所以我宁愿离开宽恕的荣光,对那些人或自己所加的伤予以最深重的最洒脱的复仇“我一个也不宽恕”,鲁迅不宽恕的岂止是那些怨敌,即便我们把鲁迅从神坛拉到现实,他
的不宽恕指向的仍是我们,在当时是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庸众,在现在,每当我读到鲁迅的作品,我总有一种背脊发凉的感觉,也许是他的身影立在我的后面,准备着对我的复仇吧。我们每读一遍鲁迅的作品,即是体验一次他的复仇,这种复仇既不会消失,也不会重塑,他像野草一样,被鲁迅所渴望摒弃,但因我辈之无用,社会之不平,民众之愚昧,鲁迅的复仇将与他的野草一样,焚烧我们的内心,施向社会的种种,无可替代,无可解脱,唯有在一遍一遍的被复仇中,我们不断反省,才能在那复仇的空气之中呼吸,看清现实,自己,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