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背后细读《我的一位国文老师》 “正当防卫”的背后细读《我的一位国文老师》 蔡素华 (江苏省句容市实验高级中学,212400) 摘要:在《我的一位国文老师》中,梁实秋着力刻画了一位相貌丑陋、行为怪异、性情凶狠但有着满腹才华,让他敬慕了近50年的老师——徐锦澄先生。文章中,用“正当防卫”一词来喻指徐老师骂人这一行为习惯,讽刺了大部分国文老师的敷衍,赞美了徐老师孜孜以求、诲人不倦的职业操守。 关键词:正当防卫剖析权益职业操守 徐锦澄先生是梁实秋在《我的一位国文老师》(苏教版高中语文选修教材《现代散文选读》“活生生的‘这一个’”
专题中的讲读课文)中着力刻画的人物形象。几乎所有读过这篇文章的人都会得出一个类似的结论:这是一个相貌丑陋、行为怪异、性情凶狠,但有着满腹才华的教师。 诚然,一位特立独行的教师肯定会引起大家的注意甚至是让人印象深刻,难以忘却。但在文章的最后一节,却说:“我离开先生已将近五十年了,未曾与先生一通音讯,不知他云游何处,听说他已早归道山了。同学们偶尔还谈起‘徐老虎’,我于回忆他的音容之余,不禁还怀着怅惘敬慕之意。”“将近五十年了”,这么长时间没有见面,对老师的音容笑貌却记得如此清晰,足见怀人之深。“听说他已早归道山”,阴阳两隔,更添惆怅之情——这是因为一直“未能与先生一通音讯”,且先生已不在人世。那“敬慕”则是因为什么呢? 掩卷沉思。文本第3节最后一个词语“正当防卫”,引起了我的注意。 对“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通俗一点说,就是受害人采取某种行为来制止自身所受的损害。文章中,为什么用“正当防卫”一词来喻指徐老师骂人这一行为习惯呢? 第一问:徐老师的什么权益被损害了? 文章第3节这样写道:“每到下午上国文之类的课程,学生们便不踊跃,课堂上常是稀稀拉拉的不大上座,但教员用拿毛笔的姿势举着铅笔点名的时候,学生却个个都到了,因为一个学生不只答一声到。真到了的学生,一部分是从事午睡,微发鼾声,一部分看小说如《官场现形记》、《玉梨魂》之类,一部分写‘父母亲大人膝下’式的家书,一部分干脆瞪着大眼发呆,神游八表。有时候逗先生开玩笑。”这样的课堂状况显然非常“糟糕”,极不符合尊师重道的传统要求。是徐老师教书教得不够好吗?不是。 第3节的开头部分给出了解释:“我的学校是很特殊的。上午的课全是用英语讲授,下午的课全是用国语讲授。上午的课很严,三日一问,五日一考,不用功便被淘汰;下午的课稀松,成绩与毕业无关。”
原来如此。因为学校尊崇英语、轻视国文,所以学生也都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在国文课堂上为所欲为,不把国文老师放在眼里——这就是徐老师的工作环境。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的《清华八年》中得到印证——“清华是预备留美的学校,所以课程的安排与众不同,上午的课如英文、作文、公民(美国的公民)、数学、地理、历史(西洋史)、生物、物理、化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都一律用英语讲授,一律用美国出版的教科书;下午的课如国文、历史、地理、修身、哲学史、伦理学、修辞、中国文学史……都一律用国语,用中国的教科书。这样划分的目的,显然的要加强英语教学,使学生多得听说英语的机会”。(语文教学论文 ..)“但是也有流弊,重点放在上午,下午的课就显得稀松。尤其是在毕业的时候,上午的成绩需要及格,下午的成绩则根本不在考虑之列。因此大部分学生轻视中文的课程”。 第二问:徐老师是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呢? 文章的第4——6节,用挨骂一事来表现徐老师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某日,徐老师酒后授课,因为一个小小的由头,狠狠地痛骂了“我”
一顿。关于这一事件,着力书写了这样一句话:“×××!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是“我”的名字,当着众多同学的面,点“我”的名,说明徐老师不讲情面。当然,前提条件是,徐老师酒醉之后还能清楚地记得“我”是谁,这一点,足以证明徐老师是一位合格的教师。“东西”,在这里有憎恶的情绪,显然是把“我”看成了牲畜一类;“望到底”,说明对“我”的学识了解得很清楚;“一眼”,说明要了解“我”毫不费力,只需一眼就可了如指掌——既是骂“我”浅薄无知,又暗示“我”要懂得尊重、谦逊、自律与上进。 我们不妨把这句话和文章第6节“同学们传诵”的那个句子——“我把你一眼望到底”做个比较。可以发现,这两个句子的不同之处,是“把你”和“一眼”这两个词的顺序不一样。徐老师骂“我”,强调“一眼”,突出了自身的观察能力之强和学识水平之高;同学们取笑“我”,则强调“把你”,突出了取笑的对象。这个语序的变动,反映了说话者不同的着眼点。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