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材文言文《廉颇蔺相如列传》注解中几个值得商榷问题摘要:本文通过对新课标教材文言文《廉颇蔺相如列传》注解中几个值得商榷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培养师生的质疑精神,开展研究性学习,提高创新能力。关键词:教材;注解;问题;研究性学习中图分类号:G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3)-10-0262-01新编高中新课标教材(人教版)经多年的酝酿、筛选、修订、实验,统一使用三年了。其最大特点是突出了教材的人文性与文学性,注重对学生审美情趣和语文素养的培养,所选文章文质兼美,时代感强,体现了编选者的新思维,新理念,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按理说像这种经过无数专家学者的努力,并浸润了大量心血和汗水而成教材,谬误会相对少些,但遗憾的是在教材文言文注解中,也有不妥之处。下面就以《廉颇蔺相如列传》一文为例共同分析一下。1•相如领受赵王之令使至秦国时,有“秦王坐章台见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两句。课本只注其中的“奏”为“呈献、进献”。而对“奉璧见秦王””的“奉”未加注释,这显然是因为它与上文中的“奉璧往使”、“奉璧西入秦”中的“奉”是同一个字,而前文已注“奉”是“捧”的通假字,故将“奉璧奏秦王”的“奉”
按“捧”义对待了。这样此句就应译为“相如捧着和氏璧进献给了秦王。”但是,蔺相如既然受命出使秦国,作为仆交官,他见到秦王必然要说明来意,为什么只把和氏璧捧着进献给了秦王,却连一句说明来意的话也没有?这在情理上似乎说不过去。那么“奉璧见秦王”一句究竟应如何理解?诚如提问中所言,课本把“奉璧奏秦王”的“奉”解释为“捧”的通假字,把“奏”解释为“呈献”“进献”,而相如见秦王时竟然连一句说明来意的话也没有,这在情理上的说不过去的。并且,如此注释,“奉”与“奏”的语义也有些重复。查《词海》注:“奉”乃'‘进而有所献也”,亦即奉献,进献之意;“奏”乃“进言于上”也就是向上陈言,即说明来意。我认为,"奉璧奏秦王”的"奉”与"奏”正应作是解,蔺相如受赵王之遣,毅然入秦,在秦王面前先“奉璧”而后“奏”,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只进献和氏璧,而不陈言说明来意,那就失去了他作为赵国使者的外交官身份。所以这里的“奏”正是向秦王“陈言”,说明来意。据此,“秦王坐章台见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似应译为“秦王坐在章台宫召见相如,相如向秦王奉献和氏璧并陈言说明来意。”2•相如廷责秦王一段有'‘今臣至,大王见臣列观,礼节甚倨,得璧,传之美人,以戏弄臣。”课本注释:“【弄臣】皇帝狎近宠爱之臣。”是把“以戏弄臣”句断句为“以(之)
戏(于)弄臣”,翻译过来就是“拿和氏璧给狎近之臣戏耍。”但有的参考书却把"以戏弄臣”断读为“以戏弄/臣”,翻译过来则是“以此(指传之美人看)来戏耍我(指相如自己)。”那么,这一句究竟应理解为“以戏/弄臣”还是“以戏弄/臣”?关于“以戏弄臣”一句的理解,历来有分歧。课本上的注释是把“弄臣”作为个专词对待,把这一句断读为"以戏/弄臣”;而不少参考书则把这一句断读为“以戏弄/臣”。两相比较,觉得还是理解为"以戏弄/臣”比较恰当。就词义而言,《辞海》释"弄臣”为'‘皇帝狎近宠爱之臣。”所引例证为“皇帝狎近宠爱之臣。”所引例证为《史记张丞相列传》“汉文帝使使者持节召通而谢丞相曰:'曹者者弄呈,君释之。'”《辞海》引例一般都是词的最早出处,可见“弄臣”一词当是出自西汉,那么战国是蔺相如当然就不可能口吐这个专用名词了。并且,“弄臣”既然是专指皇帝的狎玩之臣,而我国皇帝的称谓是从秦始皇开始的,战国时并无皇帝,当然就不应该有“皇帝狎近宠爱之臣”的说法了。从文意来看,相如出使秦国,被置于“列观”献上和氏璧,又目见秦王“礼节甚倨”。将和氏璧'‘传之以示美人及左右”观赏,却无一言谈及偿还赵城时说这番话的。因此,这番话必然是斥责秦王背信弃义,有意耍弄赵国及其使者。而以蔺相如之聪敏精明,他是颇懂外交斗争须有理有节的,他在廷责秦王是仍然十分注意用语的分寸,称秦为'‘强秦”
,称秦王为大王,称秦王姬妾为“美人”,没有任何侮辱性,,当然也不会带有轻慢侮辱含义的“弄臣”一词来称呼秦王的大臣。他只是对秦王说把天下奇宝和氏璧传给姬妾观赏,就意味着对赵国使臣的戏弄。这样才是合情合理的。在古汉语中,“戏”和“弄”本是两个互为独立的单应音词,但在“戏耍”这一意义上,两者同义。所以,“弄臣”往往连用。如司马迁《抱任安书》一文即有:"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这里的"弄臣”与"以戏弄臣”之"戏弄”,无论是构词方式还是含义都完全相同,均应作“戏耍”解。据此,蔺相如廷责秦王的一段话,似应译为:“现在臣来到秦国,大王只在一般的偏殿里召见臣,理解也十分傲慢,得到和氏璧竟把它随便的交给姬妾观赏,来戏耍臣。”3•有"且秦而赵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赵,赵立奉璧来。”课本注【一介之使】一个使臣。介,个。使,名词。”那么,“一介之使”的“之”应怎样解释?这个“之”字应释为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但若照课本的注释,数词“一介”与名词“使(使臣)”之间夹的这个显然是结构助词的“之”则无法落实。因为“一介”若作“一个”解,“一介之使”就得译为“一个的使臣”。这无论从语法上,还是语义上显然都将讲不通。《辞海》释“一介””有”细小之意”,“介,微也”,“一
介之才”则谓才也”。按“一介之使”的语法结构与“一介之才”的语法结构完全相同。因此,“介”不应作“个”讲,而应作“微”"小”,这里指地位低微解。“之”是结构助词“的”,逐字对译"一介之使”就是“一小小的使臣。从上下文来看,这样解释与当时的情势也更为吻合:秦强而赵弱,若秦“先割十五都予赵”,“赵岂敢留璧而得罪大王乎?”所以,秦须派一小小的使臣到赵国,也就是说连地位高的大臣也不须派,赵自会"立奉璧来”。这就充分说明在以城易璧这件事上,是秦欺赵,而非赵欺秦,从而为蔺相如派随从间道“完璧归赵”申述了理由。古人云:“凡读书,大疑则大进,小疑则小进,无疑则不进”,学贵质疑,因为经典的文言文中的瑕疵,也是教学的宝贵资源。再者,教师必须能够比他的学生更可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