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风波》学习资料【苏轼年表】北宋仁宗天圣元年——嘉祐八年(1023~1064)1036年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苏轼生于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市)1054年娶王弗1057年中进士,母丧,服孝(1057.4~1059.6)1059年举家前往京都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入第三等。1061年任凤翔府判官英宗治平元年——四年(1064~1068)1064年任职史馆1065年妻丧1066年父丧;服孝(1066.4~1068.7)神宗熙宁元年——元丰八年(1068~1086)1068年娶王闰之(王弗之堂妹)1069年返京;任职史馆1071年任告监管;任杭州通判1074年任密州太守1076年任徐州太守1079年任湖州太守;入狱1080年谪居黄州,任黄州团练副使1084年往常州1085年往登州,任登州太守;往京都,任中书舍人哲宗(1086~1100)元祐年间太后执政(1085~1093)1086年以翰林学士知制诰1089年任杭州太守
1091年任吏部尚书;往京都;任颍州太守1092年任扬州太守;兵部尚书;礼部尚书1093年妻丧;太后逝世;调定州太守;1094年往惠州贬所;谪居惠州1097年往海南;谪居海南儋州徽宗(1101~1126)太后执政(1100)1101年,北返;往常州;建中靖国元年七月二十八日逝世,享年66岁苏轼人生经历1.弱冠,父子兄弟至京师,一日而声名赫然,动于四方。嘉祐二年,试礼部,主司欧阳修得轼《刑赏忠厚论》,惊喜,犹疑其客曾巩所为但置第二。后以书见修,修语梅圣俞曰:“吾当避此人出一头地。”仁宗初读轼、辙制策,退而喜曰:“朕今日为子孙得两宰相矣。”神宗尤爱其文,宫中读之,膳进忘食,称为天下奇才。——节选自《苏轼传》(《宋史》)2.乌台诗案: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友凋零,苏轼眼中所见的,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结果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苏轼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绩显赫,深得民心。这样持续了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苏轼坐牢103天,几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在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平生祸难:从时间上看(过去:杭州、密州、徐州、湖州十年的贬谪生活,之后因乌台诗案,入狱103天。现在,被贬黄州,人生不自由。以后,预测不到的风雨更多,改贬汝州,后回朝;又外调到杭州,再回朝;又贬谪到颍州、惠州、儋州,再被召还,却死于途中。时间长达32年,被贬的地方之多达10个。3.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则忘其身,必不仕则忘其君。——苏轼《灵壁张氏园亭记》4.
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屦,放浪山水间,与樵渔杂处,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苏轼《答李端叔书》)5.《卜算子·黄州定惠院寓居作》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注〕①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于元丰三年(1080)二月到达,初寓居定慧院,五月迁临皋亭。本词当作于这期间。6.苏轼人生思想的特点是“杂”:既表现为儒佛道思想因素同时贯穿他的一生,又表现为这三种思想因素的经常互相否定。儒家入世,佛家超世,道家避世,三者原有矛盾,苏轼却以“内儒外道”的形式将其统一起来。就像白居易晚年所倡导的那样:修身以儒,治心以佛,养生以道。在宋代三教合一日益成为思想界一般潮流的情势下,苏轼对此濡染甚深,并且具体化为以下形式:任职时期,以儒家思想为主;贬居时期以佛老思想为主。两件思想武器随着生活境遇的不同而交替使用。这又与儒家“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的旨趣相同。黄州时期,苏轼是以佛老思想作为处世哲学,但是他对于佛老思想的吸取,是有所选择和保留的。——王水照《苏轼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