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邶风·谷风》和《卫风·氓》对比分析《邶风·谷风》和《卫风·氓》对比分析 钱春花 恋爱、婚姻是人们的生活要求之一,是构成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婚恋作为人类生活的组成部分,它包含着两个方面:喜与忧、合与分、幸福与痛苦。《诗经》中不仅有幸福欢乐的情歌,还有不幸的婚姻裂变。阅读《邶风·谷风》和《卫风·氓》所描写的不幸的婚姻,我们可以了解周代婚姻生活的一个侧面: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妇女被压迫、被欺凌和被遗弃的不幸命运。 古代阶级社会,妇女受神权、族权、夫权和礼教的压迫,婚后生活幸福者少,痛苦者多。《邶风》中的《谷风》和《卫风》中的《氓》两首“弃妇”之作,就揭露了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劳动妇女所遭遇的悲惨命运。 第一节,以谷风和阴雨起兴,指斥丈夫不应弃绝自己。“习习谷风”,以喻丈夫的盛怒。“以阴以雨”,以喻丈夫的德行无常。然后正面指责丈夫不应重貌而不重德,因色衰爱弛,竟然遗弃妻子;更不该违反了“及尔同死”的“德音”!表达了弃妇遭遇不幸,内心痛苦的情感。 第二节,写弃妇的辛酸和其夫再婚的欢乐。弃妇从夫家出走,“行路迟迟”,不忍离去的痛苦和矛盾。“不远伊迩”,“薄送我畿”,则写出了其夫的薄幸和虚情假意的丑态。“谁谓荼苦,其甘如荠”,是此章前后两段的纽带。“谁谓荼苦”,乃承弃妇的痛苦而言。“其甘如荠”,则喻其夫再婚的欢乐。“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燕尔新婚,如兄如弟”,和弃妇的痛苦相对照,则有力地鞭挞了她丈夫的忘恩负义。 第三节,写弃妇对过去生活的怀念。“泾以渭浊”,喻自己因为新人的到来,才显得憔悴。“湜湜其沚”,意谓即使如泾水那样混浊,但静止的水仍可以澄清,那么为什么在燕尔新婚之后,就以我为不洁了呢?然后写弃妇对过去生活的眷恋之情,虽然离开了夫家,还怕有人去到鱼梁,拨乱了鱼篓。但一转念,自己已被遗弃,还有闲暇考虑身后的事么?表现了其心地的朴实善良。 第四节,写弃妇的善良。善于持家,又能急人之难。她的持家像渡水一样,遇到深水就用筏或船渡过,遇到浅水就游泳渡过。凡是家中所短缺的,都要勤勉地求得,保证家庭生活的安康。不仅如此,邻里有了灾殃,也要匍匐奔救,更显示了她心灵的善良美丽。 第五节,抒写弃妇生活处境今昔的变化,揭露其夫的忘恩负义。他对弃妇不但没有好感而且把她看成寇仇。她的善意被拒绝,有如商人的财货不得出售一样。回想过去,当家计困窘时,同受颠沛之苦。可是有了生计之后,却把她看成是毒害,抛弃了她。“富易交,贵易妻”,在古代是常事。“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却不可多得。 第六节,章旨与第五节同,写弃妇过去为家庭生计操劳,储藏好菜,用以御冬,想得十分周全。可是换来的是打骂和痛苦的劳动。这和“燕尔新婚”又形成鲜明的对照。
《诗序》说:“《谷风》,刺夫妇失道也。卫人化其上,淫于新昏而弃其旧室,夫妇离绝,国俗伤败焉。”朱熹《诗集传》中说:“妇人为夫所弃,故作此诗,以叙其悲怨之情。” 《氓》一般认为是卫宣公时的诗。社会制度急剧变化,男子经济地位提高,由于受到卫宣公本人蒸其庶母,占其子媳,伤风败俗行为的影响,丈夫对妻子的始乱终弃、背信弃义的行为,成为社会流行病。 《氓》的第一节,写男女相爱的经过。 第二节,写从定情到结婚的经过。 第三节,写女子追悔陷于情网,无以自脱。 第四节,控诉了男子的负心。 第五节,女子进一步控诉自己遭遇的不幸。 第六节,写女子被弃后的悔恨与绝决的心情。 诗中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女人纯朴、热情、勤劳、善良。氓则自私自利,背信弃义,奸狡无情。他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牺牲别人的基础上。把女人当做私有财产,加以奴役、压迫,充分揭示了男权社会婚姻制度的不合理。 《邶风·谷风》和《卫风·氓》又是弃妇诗作品所反映的两种现象,比较来看,它们之间有共性也有个性,它们所共同反映的社会问题是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以男子为中心的个体婚制的夫权社会,这种个体婚制对社会文明来说是一种进步,但恰恰是在此时,妇女的命运犹如系在帷幕上的鹊巢,随时皆有倾覆之险,遭到灭顶之灾,此一现象具有广泛的社会根源,是与同阶级压迫相联系的。因此,女性被奴役,被抛弃是一种社会问题,而绝非是哪家哪户的个别现象。《邶风·谷风》中的弃妇被弃,丈夫很决绝,连门限都未送出,而她却仍抱着幻想,幻想其夫回心转意,而把过多的怨恨泼洒到新妇身上,始终处于未觉醒的地位。《氓》中的弃妇对这种婚姻有清醒的认识,她不仅痛斥了“氓”,痛斥了造成这种婚姻悲剧的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还表现出对这种婚姻不抱任何希望的决绝态度。《诗经》的时代,毕竟已进入到阶级社会,礼教、家长制对青年男女爱情生活的束缚,夫权对妇女的统治压迫已经开始。“不待父母之命,媒约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是封建社会恋爱婚姻生活必须遵守的信条,得不到父母、亲人认可的婚姻,就会遭到家庭的谴责和社会的鄙视。《卫风·氓》中的弃妇的婚姻就是妇人私下和“氓”商议好,定下婚期而未征求亲人的同意,而后来“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由此可见,弃妇自己有过失,没有认清“氓”的真面目,过于轻信他人,而使自己被诱骗,后终被看轻,但从《谷风》全诗来看此弃妇应是明媒正娶而且为家事操劳辛苦,但最终也落得被弃的结果,这不能不说弃妇现象是当时社会一种并不少见的状况。弃妇诗的存在说明男女由于经济地位不同,造成男女在家庭关系中的不平等,女性只能是男子的附属物,是婚姻悲剧的最大受害者。喜新厌旧忘恩负义是当时社会上男子的通病(当然不是所有的男子),而这一社会现象庶几垂流至今,给
妇女造成严重不幸。 婚姻本身是幸福的,但同时也伴随着痛苦。弃妇诗的存在,就是痛苦婚姻的表现。从总体来看,《诗经》时代的婚姻关系的确定大多来自“父母之命”和“媒约之言”,但恋爱诗的大量出现,证明当时婚姻以男女双方相悦相互爱慕为基础的婚姻也是普遍存在的。这种婚姻制度较之原始婚制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是人类社会前进的一个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