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亚特》读后感
英雄,这一词语在人类缤纷的文字中,在几千年的世界文明中,被赋予了众多光荣与神圣的色彩,任几番荡气回肠,几度慷慨激昂。在读过《伊利亚特》后,我能很强烈的感受到古希腊神话中英雄的刚强威武、机智勇敢,和他们在同异族战斗中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和英雄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而且诗中每个人的个性都比较鲜明,阿喀琉斯英勇善战,每次上阵都使敌人望风披靡。除此之外他还十分珍爱友谊;他也有很强的同情之心,可是他又傲慢任性,为了一个女俘而和统帅闹翻,退出战斗,造成联军的惨败。他暴躁凶狠,为了泄愤,竟将赫克托尔的尸体拴上战车绕城三圈。除他之外,特洛伊统帅赫克托尔的形象也十分鲜明。他是一个更加完美的英雄形象。他身先士卒,成熟持重,自觉担负起保卫家园和部落集体的重任。他追求荣誉,不畏强敌,在敌我力量悬殊的危急关头,仍然毫无惧色,出城迎敌,奋勇厮杀。最感动我的一点是他敬重父母,非常爱他的妻儿,决战前告别亲人的动人场面,让我感动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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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亚特》中,荷马用很多经常使用的一项来表现战争的残酷和战士的英勇。比如“狮子”、“野猪”、“黑夜”、“风暴”等意象就被经常出现。如第五卷中的埃阿斯一样:“跨站尸躯,像一头狮子”。在描写战争的阴霾即将散去时,诗人以奥德修斯的口吻讲说:“黑夜涉过长途,黎明正在进逼”。荷马常常这样使用只含两三个词汇的比喻,但又不局限于以这类简短的方式呈现他那出神入化的明喻。在第十一卷中,诗人借助一个四行的明喻对赫克托耳的强悍作了出神入化的描写。明喻式的特色鲜明的语言是对情节式语言的装扮和糅合,对于读者饶有兴致地欣赏诗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第十二卷中,诗人运用一个雪的比喻形象地烘托出战场上万矢齐发的宏大场面,给人以视觉上的强烈冲击,升华了故事情节的可读性,丰富了所叙场景的表现性,实为诗人匠心独运的生花妙笔。
诗中有很多大型场面的描写,每次读到大场面的部分时,诗人总能用一些特别生动的比喻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在第二卷中,为了向读者们展示希腊联军整装待发的浩大阵容,诗人使用了长达三十行的明喻以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譬如:“宛如不同种类的羽鸟,有野鹤、鹳鹤和脖子颀长的天鹅,生活在考斯特里俄斯河边,飞翔在亚细亚的沼泽,这里,那边,展开骄傲的翅膀,然后集群停泊,整片草野回荡着它们的喧响阵阵;就像这样,来自各个部族的兵勇,走出海船营棚,蜂拥到斯卡曼德罗斯平原,使土地承受人脚和马蹄的踩踏,发出可怕的吼声。他们在花团锦簇的斯卡曼德罗斯平原摆开战阵,数千之众,像春天的绿叶和花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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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中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人物之间的对话。诗中人物对白感情浓烈,情绪化强,极富表现力。在借海伦的口吻赞美奥德修斯时,诗人泼墨挥毫,寥寥数笔即将一个文武双全、能说会道的奇才形象描摹出来:“当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站立起身,他只是木然不动,两眼笔直,盯着脚下的泥土,然而,当他亮开洪大的嗓门,语句从丹田冲出,像冬天的雪花纷飞,其时,凡人中就不再有谁可以和奥德修斯比争,我们将不再注视他的外表,带着惊异的眼神。”诗人似画家般,既表现出了英雄个人卓尔不凡的特质,又展示了战场上群英逐鹿的场面。
神的参与贯穿着整部《伊利亚特》的进程。除非受到宙斯的阻止,神可以在凡人需要的任何时候下到凡间,寻找任何一个要找的凡人,谈论任何想要谈论的事情。作为一种沟通的方式,凡人可以通过祈祷求得神的帮助。和凡人一样,神以家庭或家族的形式存在,而宙斯是神界的家长或旅长。并且在诗里没有什么不能解释的事情。从中我们也可看到人的作用;在史诗里,人,尽管多灾多难,但决不是无足轻重的。
总的来说,《伊利亚特》讲述的神话故事很美,是一部采用神话和历史相结合的方式来写作史诗。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站在《伊利亚特》旁边,我觉得这本书有10英尺高,令人惊叹不能自已。”我也只是了解了整个故事,和诗人想表达的部分意思,至于其中更多的美妙和高深之处,还需要我日后再次阅读时仔细揣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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