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课《君主立宪制的英国》议会与王权的斗争议会制度议会形成:1、英格兰1225年颁布《大宪章》逐渐确立了“王权有限”“王在法下”的基本原则。2、13世纪末,英格兰基本确立议会制度。议会组成:议会由上下两院组成,上院有贵族组成。下院由骑士和平民代表组成。英国王权:17世纪初,英国开始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詹姆士一世推崇“君权神授”,不经议会批准,强行征税。形成与议会对立状态。革命的发生议会和王权矛盾的激化:1628年,议会向国王呈递了一份《权利请愿书》表达了议会限制王权的意图。查理一世先假意应允,后解散议会。革命开始:1640年,议会重新召开,查理一世派军队闯入议会,挑起内战。革命发展:1649年,查理一世推上断头台,英国宣布为共和国。
共和国的权利落在克伦威尔的手中,议会有名无实,克伦威尔独揽大权。虽然废除了君主制,却没有终结个人专权的统治。1660年,查理二世接受议会邀请,做了国王。恢复了君主制,但国王的权利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詹姆士二世,恢复天主教和专制制度,激起了人民的反抗。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议会废黜詹姆士二世,邀请威廉夫妇入主英国。《权利法案》时间:1689年。内容:国王不经议会许可,不能随意废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不得征税。任何天主教徒都不能担任英国国王,国王也不能和天主教徒结婚。目的:限制国王权利。议会地位:确立了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地位。国家体制:逐渐形成了君主立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