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中华民国的创建》中华民国的建立时间1912年1月1日地点南京总统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黎元洪为副总统。改革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改用公历。成立参议院,由各省的会议代表任议员。意义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时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要成果。中华民国初期的五色旗
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1912年2月12日,袁世凯逼迫宣统帝退位。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像临时参议院提出辞职,推举袁世凯继任。1912年2月15日,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3月,袁世凯在北京任职。4月孙中山正式解除大总统职务。辛亥革命的成立果实被袁世凯窃取。《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颁布了由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1、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2、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3、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机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请愿、考试、选举、参政等自由和权利。4、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并负其责任,司法独立等。性质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它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