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摘节——混合运算第二课时不含括号的混合运算(二)教学内容:教材P26-27,不含括号的混合运算(二)。教学提示:本节课是对除加、除减混合运算顺序的探索与总结,教学时借助采摘节的情境解决问题,探索除加、除减的运算顺序,一定要放手让学生进行解决、归纳总结。教学目标:1.知识与能力:(1)使学生学会用含有除加或除减的算式解决一些简单实际问题。(2)了解含有除加或除减的算式的运算顺序。(3)能够正确地进行除加或除减的运算。2.过程与方法:使学生在按顺序进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增强类比迁移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感受数学的应用价值,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使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培养认真、严谨的学习习惯,发展数学思考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合作交流意识。重点、难点:教学重点:掌握含有除法和加、减混合运算的顺序,并进行正确的计算。教学难点:解决实际问题,把分步列式合成综合算式。n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课件。学生准备:练习本n教学过程(一)新课导入:师:我们班的同学都非常聪明,谁最聪明呢?我们来测试一下,猜一个谜语。“远看玛瑙紫溜溜,近看珍珠圆溜溜,掐它一把水溜溜,咬它一口酸溜溜。”打一水果。生:葡萄。师:真聪明,答对了,你喜欢吃葡萄吗?生:喜欢。师:今天,我们就和阳阳一家走进葡萄园,去那里参观。设计意图:通过学生感兴趣的谜语导入本课,首先活跃了课堂气氛,也提升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二)探究新知1、了解数学信息。出示情境图:杨阳一家来到了采摘节上,他们进入了葡萄园。从图中我们能了解到哪些信息?生:杨阳摘了35千克葡萄;杨阳的爸爸摘了45千克;杨阳的妈妈摘的葡萄可以装12箱。师:你能提出什么问题?生:妈妈比杨阳多摘了多少箱葡萄?师:说一说,先算什么,再算什么。学生小组讨论,交流,汇报。
生:先算杨阳摘了多少箱,再算妈妈比杨阳多摘了多少箱葡萄。35÷5=7(箱)12-7=5(箱)师:列成综合算式怎样列呢?学生试列,纠正错误。学生汇报。12-35÷5=12-7=5(箱)2、妈妈和爸爸一共摘了多少箱葡萄?学生先独立完成,然后再说一说先算什么在算什么。统一认识综合算式的算法。3、想一想,在一个算式里,既有加减,又有除法,应先算什么?总结:在一个算式里,既有加减,又有除法,应先算除法。设计意图:推出信息情境图,引导学生自主探究,鼓励学生大胆推导出不含小括号的两步混合运算顺序: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有除法和加、减法,要先算除法。这样学生在通过自己的劳动掌握了本节课的知识,培养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三)巩固新知:1、教材27页“自主练习”第1、2题。 (1)小组交流:这些题分别应先算什么,再算什么?(2)独立完成计算,指名板演。(3)同桌互相说一说,再指名说一说。2、完成教材第27-28页“自主练习”第3、5、7题。(1)先审题,知道条件和问题。(2)弄清楚先求什么,再求什么。(3)列出综合算式。
设计意图:通过多种形式的练习,巩固对新知的掌握,培养应用所学知识解决一些简单问题的能力,体验混合运算在生活中的应用。(四)达标反馈一、脱式计算。23+81÷9320÷8+230180-75÷3484÷4-60二、比一比,再计算。32+30÷532+30-556-7×856÷7×825÷5+2025+5×20三、解决问题。1、9支钢笔是180元,1支毛笔是24元。1支毛笔比1支钢笔贵多少元?
2、花店里1支百合8元,30支菊花60元,1支百合比1支菊花贵多少元?答案:一、3227015561二、385706425125三、24-180÷9=4(元)8-60÷30=6(元)(五)课堂小结师:这节课,你知道了什么?学会了什么?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学生进行自评和互评。 设计意图:让学生自己谈收获,鼓励学生自己总结学习成果,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六)布置作业一、火眼金睛辨对错。99-81÷9880-14×5=18÷9=880-70=2=810332+468÷260÷2×3=800÷2=60÷6=400=10二、脱式计算。
2+32÷870+12÷6120÷4+1018÷9+9三、解决问题。1、小明买1根奶棒花了4元钱,6根冰棒花了18元钱。(1)1根奶棒比1根冰棒贵多少元?(2)小明一共花了多少钱?2、植树节时,三一班21位同学共植树42棵,三二班17位同学植树,平均每人植树3棵,(1)两个班一共植树多少棵?(2)三班比三二班平均每人少栽多少棵树?3、小明家在四楼,共要爬60级台阶,小黄家住5楼需要爬多少级台阶?答案:
一、99-81÷9880-14×5=99-9=880-70=90=810332+468÷260÷2×3=332+134=30×3=466=90二、6724011三、1、4-18÷6=1(元)4+18=22(元)2、42+17×3=933-(42÷21)=1(棵)3、60÷(4-1)×(5-1)=80(级)n板书设计两、三位数除以一位数的口算18×3=54(只)60-54=6(只)60-18×3=60-54=6(只)教学资料包教学资源除和除以有什么区别?
两个数相除有两种读法——“除”和“除以”。被除数读在前用“除以”,而除数读在前则用“除”,例如“15÷3”读作“15除以3”或读作“3除15”。15除以3的“以”是“用”的意思或“拿”的意思,“15除以3”可以解释为用3去除15。而“3除15”呢,就是用3去除15的意思。除法运算法则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除法运算法则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来谈:内除法。被除数和除数都是一位数,或者被除数是两位数,除数是一位数,商是一位数的除法,可以用乘法口诀直接求商。这样的除法通常叫做表内除法。例如:48÷6=?因为六八四十八,所以商8;又如:45÷9=?因为五九四十五,所以商5。(2)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是根据除法的运算性质进行计算的。例如:645÷3=(6百+4拾+5)÷3=(6百+3拾+15)÷3=6百÷3+3拾÷3+15÷3=2百+1拾+5=215通常用竖式计算:(3)除数是多位数的除法。除数是多位数的除法也是根据除法的运算性质进行计算的。例如:5538÷26=(5千+5百+3拾+8)÷26=(55百+3拾+8)÷26=(52百+33拾+8)÷26=52百+26拾+78)÷26=52百÷26+26拾÷26+78÷26=2百+1拾+3=213通常用竖式计算:由此可以总结出多位数除法的法则:
(1)从被除数的高位除起,除数有几位,就看被除数的前几位,如果不够除,就多看一位。(2)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把商写在哪一位的上面,如果不够除,就在这一位上商0。(3)每次除得的余数必须比除数小,并在余数右边一位落下被除数在这一位上的数,再继续除。资料链接摘取数学皇冠上的明珠——陈景润哥德巴赫是一个德国数学家,生于1690年,从1725年起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在彼得堡,哥德巴赫结识了大数学家欧拉,两人书信交往达30多年。他有一个著名的猜想,就是在和欧拉的通信中提出来的。这成为数学史上一则脍炙人口的佳话。有一次,哥德巴赫研究一个数论问题时,他写出:3+3=6,3+5=8,3+7=10,5+7=12,3+11=14,3+13=16,5+13=18,3+17=20,5+17=22,……看着这些等式,哥德巴赫忽然发现:等式左边都是两个质数的和,右边都是偶数。于是他猜想:任意两个奇质数的和是偶数,这当然是对的,但可惜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命题。对—般的人,事情也许就到此为止了。但哥德巴赫不同,他特别善于联想,善于换个角度看问题。他运用逆向思维,把等式逆过来写:6=3+3,8=3+5,10=3+7,12=5+7,14=3+11,16=3+13,18=5=13,20=3+17,22=5+17,……
这说明什么?哥德巴赫自问,然后自答:从左向右看,就是6~22这些偶数,每一个数都能“分拆”成两个奇质数之和。在一般情况下也对吗?他又动手继续试验:24=5+19,26=3+23,28=5+23,30=7+23,32=3+29,34=3+31,36=5+31,38=7+31,……一直试到100,都是对的,而且有的数还不止一种分拆形式,如24=5+19=7+17=11+13,26=3+23=7+19=13+1334=3+31=5+29=11+23=17+17100=3+97=11+89=17+83=29+71=41+59=47+53.这么多实例都说明偶数可以(至少可用一种方法)分拆成两个奇质数之和。在一般情况下对吗?他想说:对!于是他企图找到一个证明,几经努力,但没有成功;他又想找到一个反例,说明它不对,冥思苦索,也没有成功。于是,1742年6月7日,哥德巴赫提笔给欧拉写了一封信,叙述了他的猜想:(1)每一个偶数是两个质数之和;(2)每一个奇数或者是一个质数,或者是三个质数之和。(注意,由于哥德巴赫把“1”也当成质数,所以他认为2=1+1,4=1+3也符合要求,欧拉在复信中纠正了他的说法。)同年6月30日,欧拉复信说,“任何大于(或等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质数之和,虽然我还不能证明它,但我确信无疑,它是完全正确的定理。”欧拉是数论大家,这个连他也证明不了的命题,可见其难度之大,自然引起了各国数学家的注意。人们称这个猜想为哥德巴赫猜想,并比喻说,如果说数学是科学的皇后,那么哥德巴赫猜想就是皇冠上的明珠。二百多年来,为了摘取这颗耀眼的明珠,成千上万的数学家付出了巨大的艰苦劳动。
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创造了一种新的“筛法”,证明了每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数的和,而这两个数又分别可以表示为不超过9个质因数的乘积。我们不妨把这个命题简称为“9+9”。这是一个转折点。沿着布朗开创的路子,932年数学家证明了“6+6”。1957年,我国数学家王元证明了“2+3”,这是按布朗方式得到的最好成果。布朗方式的缺点是两个数都不能确定为质数,于是数学家们又想出了一条新路,即证明“1+C”。1962年,我国数学家潘承洞和另一位苏联数学家,各自独立地证明了“1+5”,使问题推进了一大步。1966年至1973年,陈景润经过多年废寝忘食,呕心沥血的研究,终于证明了“1+2”:对于每一个充分大的偶数,一定可以表示成一个质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质数的乘积的和。即偶数=质数+质数×质数。你看,陈景润的这个结果,离哥德巴赫猜想的最后解决只有一步之遥了!人们称赞“陈氏定理”是“辉煌的定理”,是运用“筛法”的“光辉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