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复习提纲
1.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源
马克思主义是现代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
马克思主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总体有广义与侠义之分:
从狭义上讲:马克思主义是指由马克思和思格斯所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
从广义上讲:马克思主义不仅指马克思和思格斯所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也包括后人对它的运用和发展,即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
2. 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性的科学体系。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的内在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而逐渐展开的,科学的理论就应该能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否则,即使是科学的理论也会变成不科学的理论。开放性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根本保证。马克思主义通过对发展着的社会实践和科学认识的总结和概括,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改变自己的形式,不断开辟认识发展的新道路。
(一)马克思主义是最根本是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首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其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体系的哲学基础。
(二)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
一切致力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立场。
首先,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性决定的。
其次,这是由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决定的。
最后,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三)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的理论品质。
首先,这种理论品质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反映。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属性,在于它的彻底的科学性、坚定的革命性和自觉的实践性,而彻底的科学性是最根本的。
其次,这种理论品质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基本要求。
最后,这种理论品质是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四)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美好、最进步是社会,共产主义理想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特别是对资本主义基本难道运动规律的科学分析基础之上的,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实现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业,但又是十分艰巨的事业。
3. 哲学基本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第一方面,思维和存在谁为第一性、谁为第二性的问题;第二方面人们的思维能不能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是解决和回答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唯物主义把世界本源归结为物质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唯心主义把世界本源归结为精神,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是意识的产物。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与哲学基本问题相一致,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凡是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历史唯物主义,凡是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是历史唯心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其关键在于,它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正确地解决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即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从而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4. 恩格斯与列宁对物质的定义
物质范畴是对物质世界多样性所作的最高的哲学概括,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人脑对物质世界的反映。意识从其起源来看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是社会劳动的产物。意识作为一种反映形式,它的产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意识从其本质来看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列宁的物质定义言简意赅,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内容,具有多方面的重大理论意义。
第一,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第三,体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列宁的物质定义是对物质世界的无限多样性的最高程度的哲学概括,它把客观实在性作为一切物质形态的唯一的共同的属性,这就既把哲学物质范畴与具体的物质形态联系起来,又把它们区别开来,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法,从而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列宁的物质定义把作为客观实在的人类实践包括到对物质范畴的理解中,这就把客观性原则贯彻到历史领域,确立了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真正科学的理论。
5. 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实践的含义:实践是人类有目的地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的物质性活动。 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生产劳动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
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实践是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历史的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的现实基础。
在实践活动过程中,物质世界出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区分。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他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形成的前提是构成人类社会客观现实性的自然基础。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人类社会,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反过来又影响和制约自然界。
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的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源,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说明。社会生活的实践性表现: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总之,全部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构成社会的人是出事实践活动的人,推动社会运动的力量是人的实践活动。
6. 联系与发展的定义及特点
联系的含义:从哲学上讲,联系是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不是事物之间个别的、暂时的现象,而是事物之间普遍的和永恒的现象。
联系具有一系列特点:
首先,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客观世界自身固有的,不是臆想出来强加给事物的。人们既不能“创造”事物之间的联系,也不能“消灭”事物之间的联系,而只能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如实地反映它们之间的联系,并在正确反映的基础上整合和利用这些联系。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反对在联系问题上的唯心主义观点。
其次,联系的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过程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前后周围的其他事物和过程联系着;每一事物和过程的各个要素和环节也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其它要素和环节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和过程都是普遍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环节或阶段;孤立的、不与其它事物和过程相联系的事物和过程是不存在的。 联系的普遍性已为人类的全部实践经验和科学发展所证实。
最后,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种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
唯物辩证法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周围的事物、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这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承认联系的客观性,反对主观联系。并且,“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着事物是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1、事物的发展及其实质
发展是前进性上升性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生事物是指符合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是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因为:
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的结构和功能更加适应变化了环境和条件。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比旧事物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新生事物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2、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过程就是指事物自身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向前发展的。
7.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世界观与方法论是统一的。由于世界观本来就是普遍理想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因此马克思主义唯物地解决世界本原的问题时,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辩证法。同样,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规律时,也内在地包含了唯物主义。所以,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同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个工作中就转化为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内容。如“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等。
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中,如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等的辩证关系已蕴涵着矛盾分析法。
客观世界的因果联系是辩证的,二者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分析因果联系可以增强人们活动是自觉性、预测性和自控性。
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二者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必然性体现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体现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是寓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所以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但也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现实性与可能性也是对立统一的。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包含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与可能性是既相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掌握这一范畴的方法论意义在于,要求人们要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
现象与本质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现象是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事物的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的。
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对立统一表现在,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存在和表现的方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这对范畴要求人们既要重视内容,反对形式主义,又要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
唯物辩证法关于规律的基本观点是:
第一,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客观世界的事物、现象和过程之间是普遍联系的,联系的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但非本质的联系是不能称之为规律的。规律所反映的关系或联系都是本质的,即体现了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和发展过程。
第二,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规律所揭示的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不可改变的趋势。
第三,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是变动不居的现象中相对稳定和巩固的联系。规律的稳定性突出地表现为它的重复性。就是说,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只要具备了一定的客观条件,就必然会表现出某种特定的自然过程和规律,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定会重复出现。
第四,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唯心主义否认规律的客观性。人们在实践中可以发现、认识和利用规律,但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
8. 意识的能动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从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看,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发展的产物和人脑对物质的反映;而意识一经产生,就不是消极被动的,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又称为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主观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够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而改造世界。 意识能动作用的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的活动中预定的蓝图、目标、活动方式和步骤等,都体现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第二,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
第三,意识活动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意识通过“思维操作”,实现对客观事物超前的、观念的改造,指导并通过实践把理想变成现实,从而改变、创造世界。
第四,意识活动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控作用。
意识能动作用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学习和工作。但是,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在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的对物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的实现,还要受物质条件的制约。片面夸大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就会陷入唯心主义的泥坑。
9. 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
对于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来说,主体和客体是构成其内在结构的两极,主体和客体的存在,是认识得以发生和完成的必要条件。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着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人,他是体力和智力、物质和精神相统一的社会存在物。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主体认识活动范围的客观对象,也就是主体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认识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需要通过中介来实现的。认识中介指主体在认识客体过程中所利用的一切条件,包括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
主体和客体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了它们之间的多重关系,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实践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是改造者,客体是被改造者。实践关系是主体和客体关系的最基本的方面。主体把自己的思想、目的和本质力量物化为现实的东西,创造出适合自己需要的对象,按照自己的目的实现对客体的改造。与此同时,主体把客体的特性、本质和规律转化为自己的知识、技能等,主体自身也得到改造。在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中,客体的改造和主体的改造是统一的过程。
第二,认识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主体是认识者,客体是被认识者。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是以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为前提条件的,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总是服从于主体对客体改造的需要;同时,主体反映客体只有通过主体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
第三,价值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效益性,是客体本身的功能和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价值起因于主体的需要,但满足这种需要的物质载体是客体及其属性。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是在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中所产生和实现的。
第四,审美关系,即主体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体验美、感知美、创造美的关系。客体经过主体的改造,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体现着人的本质,体现着人的理想、才能和创造性,主体自觉、能动地在客体中创造和实现了一个美的境界。因而,主体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还会按照自己的审美标准来体验美、感知美、创造美。
10.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进入到主体的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从本质上讲是认识关系、实践关系、价值关系。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11. 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
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都坚持反映论,但旧唯物主义是直观、消极被动的反映论;辩证唯物主义是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论。
12. 真理的检验标准
凡是真理都是客观真理,这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即反映论在真理问题上的贯彻。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 真理既是绝对真理又是相对真理,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具有确定性、无条件性。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是近似的、有条件的。
真理永恒地处于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发展过程中。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并不是指两种不同性质的真理,而是指同一真理的两种属性。任何真理都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必须以辩证的态度对待一切科学真理,既反对绝对主义,又反对相对主义。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之所以能成为真理的检验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唯一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则是指实践对认识真理性的检验的条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