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一、选择题:
1. 有人把英国的近代政体称为“虚位国家元首制”,表现在
A.《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条文限制王权 B.国王逐步退出内阁,“统而不治”
C.首相实际上是国家元首 D.首相拥有立法创议权
【解析】:选B。关键是对“虚位国家元首制”的理解,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国王,虚位就是指“有其名而无其实”,也就是没有实权,“统而不治”。
2. 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的《权利法案》沿袭了罗马法的精神,又开启了近代民主代议制的先河,其在世
界民主化进程中最为深远的影响是
A.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
B.以法律条文捍卫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
C.实现了由“主权在君”到“主权在民”的革命性转折
D.解决了革命引起的政局动荡问题,为国家崛起提供了坚实的政权保障
【解析】:选C。要紧扣题目所述的“沿袭了罗马法的精神”一句进行选择。A项是政治制度。BD项是结果的影响。C项才是法律方面的影响。
3. 下列各项对于英国的政治制度表述不正确的是
A.首相是政府首脑 B.国王是国家统而不治的国家元首
C.国家的权力中心是首相 D.内阁全体成员对议会负责,与首相共进退
【解析】:选C。英国国家权利中心是下议院。首相的提案须由下议院通过才能颁行。
4. 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被称为“亚洲第一个美国式的共和国”,其主要原因是
A.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B.与美国完全一样的政治制度
C.废除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D.确定了国民的权利与自由
【解析】:选A 。提取信息:美国是总统制共和国,贯彻了三权分立的原则,中华民国被誉为“亚洲第一个美国式的共和国”,正是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5. “从世界史的观点来看,美国革命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因为它创
造了一个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对“新的、不同类型”的正确理解是:
A.确立了现代政党制度 B.实现了民族的独立
C.确立了议会主权的原则 D.开创了现代政体新形式
【解析】:选D。 美国革命后创立了总统制共和制政体,是现代政体的新形式。
6. 参与1787年美国宪法制定的汉密尔顿说:“美国的繁荣取决于自己的联合”。这说明
A.美国的经济发展得益于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B.美国的民主制度的完善于18世纪80年代
C.美国宪法的制定是南方种植园主与北方工商业资产阶级妥协的结果
D.美国实行邦联体制有利于美国经济的繁荣
【解析】:选A。 从材料可以看出美国的繁荣取决于美国的联合,这里的联合在于美国通过1787年宪法确定了中央集权的联邦体制。 7. 1787年宪法使独立后的美国从邦联发展成为联邦制共和政体,其重要作用是:①结束了松散状态,维
护了国家统一 ②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权益的要求 ③确立了美国的责任内阁制 ④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A.①④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 1787年宪法并未承认印第安人和黑人的合法地位,因而②结论错误;美国的国家元首是总统,和国会、最高法院之间权力互相制约与平衡,责任内阁制是英国的政权组织形式,④错误。A项为正确答案。 8.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访问中国西安时,一个小姑娘问他:“总统先生,全美国人民都归你管吗?”克林
顿想了一下回答:“不,应该说全美国人民都管着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B.克林顿是在与西安小姑娘开玩笑
C.克林顿道出了美国政权的实质 D.西安小姑娘说出了美国政权的实质
【解析】:选A。美国政治制度特点是三权分立原则,总统受到国会和最高法院的牵制。总统又是选举产生的,所以国会对其有一定的罢免权。
9. 古往今来,无论是东方古国,或是西方近代国家,都以建章立制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关系。下列具有
此性质的文献和制度是
①秦汉郡县制 ②十二铜表法
③英国《权利法案》 ④美国《1787年宪法》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解析】:选B。①体现了中央集权的制度特征。④该文献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相互制衡的特点,是近代世界上第一步成文宪法,也使中央和地方之间、大州和小州之间、南方和北方之间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调和。
10. 民主派领袖杰斐逊称美国总统制为君主制的“翻版”,对杰斐逊观点的正确理解应该是
A、美国总统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B、美国总统像英国国王一样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C、美国总统拥有很大的权力,但不具有君主的绝对权力
D、美国总统对议会负责
【解析】:选C,BD表述错误,杰斐逊此语强调总统权力很大,但并非至高无上,总统在权力制衡之下还是受到制约,不具有君主的绝对权力。
约翰是一位来自美国内华达州的参议员,他在参议院可能见到代表该州的“老乡”最多有
A、1名 B、2名 C、3名 D、不确定
【解析】:选A 。美国宪法规定,每个州只能有两个代表作为参议员。 11. 1689年《权利法案》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共同之处在于
A确立责任年年内阁制 B为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奠定基石出 C规定首相对议会负责 D确立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 【解析】:选B。 英国君主立宪制下国王统而不治,实行责任内阁制,英国政府首脑行使一切行政权力均受到议会的制衡,议会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政府出台的任何决议案和措施,并有权弹劾政府首脑。 12. “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种程度上不经国会批准而能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困扰;
而另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扰,但我事事都得与我的内阁商量并获得内阁的支持。”根据这段谈话判断其中的“我“是哪国人?
A、英国人 B、美国人 C、法国人 D、德国人
【解析】:选A。 英国首相和内阁在政治上是集体负责,在政治上共进退。
13. (2010·江苏省南通市高三模拟)《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一项修正条文规定:“凡曾经统治过法国
的家族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这一修正条文的意义在于
A.消灭了法国的保守势力 B.摒弃了封建的等级制度 C.平民可直选法国的总统 D.有利于确立巩固共和制
【解析】:选D。《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法国的共和政体,题干的条文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产阶级的执政,有利于确立巩固共和制。
14. 在德意志帝国里,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军官均由皇帝任命,将军的
地位高于政治家,议员都被讥笑为“绵羊脑袋”。被称为“骑士皇帝”的德皇威廉二世发出的第一道圣旨就是“致我的军队”。上述材料反映了德意志的政治特点是:
A.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色彩 B.君权至上和君主专制
C.德意志帝国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 D.将军享有国家最高的政治权利
【解析】:选A 。 德国皇帝的权力很大显示了其专制主义,而其第一道圣旨就是“致我的军队”,“骑士皇帝”显示了军国主义特点。 15. (2010·浙江元济高中高三模拟)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形式不尽相同,但核心都是由议会掌握了国家的
A.行政权 B.立法权 C.司法权 D.外交权
【解析】:选B。 资本主义民主政体的议会权力大都有立法权,是国家的权力机关。 16. 1873年,法国保皇党人麦克马洪继任总统,直接着手恢复帝制。他甚至定制了迎接国王的轿式马车,
缝制了国王的礼服,结果没有得逞。其复辟失败的主要原因是
A.法国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 B.法国保皇派内部发生重大分歧C.法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程度最高 D.法国广大人民、士兵和资产阶级共和派反对
【解析】:选D。 共和政体之所以战胜了专制政体的复辟,关键在于广大人民、资产阶级共和派和广大士兵的反对,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 17. “共和国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法国1875年宪法的这一条款仅
以一票之多获得通过;1877年,共和派在议会选举中获胜,法国共和政体运行,但当年君主派的一家报纸仍叫嚣:“我们要把共和国和共和派搞成连狗都不如的烂泥浆。”这从根本上反映出
A.共和制欲被君主制推翻 B.法国共和制的确立非常艰难
C.恢复君主制是历史发展必然 D.共和制确立不适合法国国情
【解析】:选B。从“搞成连狗都不如的烂泥浆”一句看出旧势力对的不甘,法国1875年宪法在法律上阻断了保皇派复辟的道路。
18. 马克思说德国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
组织起来……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这主要是因为
A.德国国内封建势力的异常强大
B.德国国内资产阶级革命斗争最终失败
C.德国国内没有产生强大的无产阶级力量
D.德国以统一的形式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
【解析】:选D。 本题考查对德国代议制确立过程的把握,德意志帝国完成统一的过程是通过自上而下的王朝战争形式,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
19. 英国《权利法案》、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国《1875年宪法》的共同之处是
①理论基础是启蒙思想 ②规定的政体相同
③是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法律总结 ④是资产阶级专政的立法保障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选C 。英国的《权利法案》确立的政体形式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美国的1787年宪法和法国的1875年宪法确立的政体形式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故②不正确。
二、非选择题:
20.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 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古罗马的《民法大全》
材料二: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行政权赋予总统,总统是行政首脑、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总司令……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材料三:第十一条 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请回答:
(1)材料一体现了古罗马法的哪些思想?(4分)
(2)材料二中近代美国政体的权力中心是什么?(1分)有何目的?(1分)
(3)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指出近代美国和德国的政体各有何显著特点?(2分)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有哪些?(2分)
(4)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材料一与材料二、三之间的区别和联系。(4分)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了西方古代、近代政治的发展。以法律为主线,考察了西方政治的发展历程,第(1)问主要考察了学生阅读材料提取信息的能力,二三两问主要涉及近代美国和德国的政体进行比较和分析,结合材料和所学回答即可,最后一问考察了罗马法的现代意义。
答案:
(1)罗马法注重证据;保护未成年人甚至涉世不深者的权益;反对罪及亲属子女;强调法律的最高权威。(4分)
(2)权力中心是总统;(1分)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1分)
(3)美国强调“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德国名为君主立宪,实为君主专制;(2分)
原因:美国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以独立战争的方式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德国统一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2分)
(4)区别:前者是奴隶制性质;后者为资本主义性质。(2分)
联系:材料一中罗马法的思想是材料二、三中资产阶级法学渊源。(2分)
21.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网
材料一 伯利克里讲到:“我们的政治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物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制度使我们心悦诚服。
——伯利克里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时的演讲
材料二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材料三 第十一条 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材料四 根据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共和国的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通过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总统的命令须经其任命的各内阁部长副署。
材料五
政体
形式
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共和制
议会共和制
总统制共和制
请回答:
(1)材料一中的“全体人民”指哪些人? 伯利克里心中的民主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2分)
(2)材料二、三分别出自哪部文献?(2分)两段材料反映的两国元首所处地位有何不同?(2分)
(3)依据材料三、四,指出两国元首产生方式及与各自议会之间关系的差异?(4分)
(4)在学习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欧洲大陆的扩展”一课后,李明同学认为法国的政体进步,史航同学认为德国的政体有效。你同意哪一位同学的观点,请说明理由。(6分)
(5)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五体现了哪些民主内涵?(2分)
(6)上述材料揭示的政治制度有何本质区别? (2分)
【解析】:
本题以西方古代、近代政治制度材料创设情境,考查古希腊民主政治、近代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等内容。第(1)问要求回答希腊民主政治的主体,性质。第(2)问注意比较英国、德国的君主立宪制。第(3)问注意比较德国、法国的政治体制,依材料回答即可。第(4)问不管同意哪种意见,都要说出理由。第(5)问民主内涵即民主的实现形式、民主的范围、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等。第(6)问回答出两层,一代表的阶级利益,二民主的实现形式。
答案:(1)雅典所有成年男性公民。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2分)
(2)《权利法案》、《德意志帝国宪法》。异:英国国王权力受到限制;德国皇帝大权独揽。(4分)
(3)德国:世袭,控制议会。法国:选举,对议会负责(4分)
(4)法国:资产阶级共和制,有利于民主进程的推进。(或)德国:君主立宪制,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与强大。(6分)
(5)选举制,任期制,集体领导的议会制,分权与制衡,比例代表制等。(2分)
(6)材料一是奴隶制的直接民主,其余的是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