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掌握关于政党制度的基础知识,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优越性,培养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我国政党制度的意识。
教学重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内容。
教学难点:中国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
教学方法:对比和历史分析法
教学过程:
一、政党制度
1、定义:由国家法律规定或在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政党领导、参与国家政权或干预政治的制度。
(1)政党制度实质是一个国家关于政党领导、参与国家政权和干预政治的方式、程序的制度性规定,是政党出现以后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种方式。
(2)政党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它既可以是成文法规定的,也可以是长期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2、分类:
(1)按性质分:资产阶级政党制度和无产阶级政党制度
(2)按国情分:
①两党制(英国和美国最典型)
两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中两个主要资产阶级政党,操纵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轮流执政,互相对峙的政党制度。当然,在两党制的国家中,一般也不是只有两个政党,还有些政治力量弱小的党。
②多党制(
法国和意大利最典型)
多党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中多党并立,由两个以上的主要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操纵议会选举或总统选举,实现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
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说来,主要是由于这些国家政党势均力敌,谁的力量都不足以单独保持长期优势。它反映这些国家阶级关系的复杂性,出现了众多具有一定实力的政治力量,形成了众多党派,因此,执政党或是偶然在竞选中获得相对多数的政党或是联合获得选举多数的几个政党联盟。
③一党制
(新独立的民族民主国家)
二、资产阶级政党制度
1、定义:
资产阶级政党代表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控制国家政治生活,实现资产阶级统治的一种政治制度。
2、实质: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工具
3、作用:
(1)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政治统治
资本主义政党制度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经济基础并为其服务的,资产阶级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执政都要维护资产阶级这个根本利益。
(2)排斥和压制无产阶级政党掌握国家政权
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允许无产阶级政党合法存在,允许参加竞选,甚至也可能出现夺取议会多数席位上台组阁的特例,但是,资本主义政党制度从根本上排除了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可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也绝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3)调节资产阶级内部矛盾
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可调节资产阶级不同集团的利益关系,缓和其矛盾,以保持内部利益平衡和秩序稳定。
三、我国的政党制度
1、内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
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这种参政由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和各种措施途径保证其实现。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从我国政党制度内部关系角度讲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根本上说这是国家性质、我国政治制度的性质决定的,同时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也是各民主党派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作出的自觉选择。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它是通过政治协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实现的。在组织上,各民主党派则具有独立性,共产党不干涉其组织内部事务。
从整个国家角度讲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立国之本,全国人民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其合作关系的发展也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基础。
(3)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长期共存”是指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多党合作制将有很强的生命力;“长期共存”离不开“互相监督”,在平等基础上的互相监督,以使共产党实现正确的领导和民主党派更好的发挥作用;“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表现彼此真诚相见,以诚相待,表明双方成则共荣,败则共辱,休戚相关,根本利益一致,共同承担国家盛衰兴亡的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相互监督,才能保证合作关系得到长期发展。十六字方针是完整统一的。
(4)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2、我国的党派
(1)组成:中国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
(2)民主党派
组成: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
基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阶级基础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人士;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社会基础部分劳动者与部分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
(3)合作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
性质: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职能:
一是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主要形式是会议。
二是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主要内容是对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形式。全国和地方政协委员通过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进行有效地监督及其政协委员通过视察、举报、提案或其它形式对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是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发展历史及其概况
人民政协又称“新政协”,以区别于1946年召开的“旧政协”。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在重庆谈判,决定为组织新政府而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当年11月,国民党违背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单方面宣布召开“国民大会”,遂使旧政协解体。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友好活动中进行了许多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截至2004年3月,全国政协已同世界上101个国家的170个机构和8个国际性、区域性组织建立了联系,并开展了友好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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