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识 之 宗法和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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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常识 之 宗法和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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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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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古代文化常识 之 宗法和礼仪 (一)宗法 1.宗法 旧时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它包括封建社会规 定的嫡庶、血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这种 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 保存。 2.嫡子 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 长子”。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3.宗子 指嫡长子。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他有祭 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 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4.庶子 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 的君位也如此。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5.众子 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妾(小妻)所生的 庶子。 6.亲戚 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 对儿女也可以称“亲”。前者如《送东阳马生序》:“其将归见其亲也。”后者如《左传·隐 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què)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碏是“大义灭亲”。“戚” 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 外亲。“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 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如《廉颇蔺相如列传》:“臣所以去亲戚而 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7.六亲 泛指亲属。但具体说法不一:按《左传》说,指父子、兄弟、姑姊、 甥舅、婚媾、姻娅;按《周易》说,指父子、兄弟、夫妇;按《汉书》说,指父母、 兄弟、妻子;等等。8.三党 指父党、母党、妻党,亦即父族、母族、妻族。 9.考妣 旧时父亲死后称“考”,母亲死后称“妣”。《礼记·曲礼下》:“生曰父, 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如《项脊轩志》:“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 至。” 10.七庙 历代帝王为维护宗法制度,设七庙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庙居中,左三 昭,右三穆。后以“七庙”为王朝的代称。如《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隳。” 11.昭穆 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庙排列的规则和次序。始祖庙在中间,以下各代按 照辈分,分别列于两侧:二世、四世、六世居左,为昭;三世、五世、七世居右,为 穆。后由宗庙的次序,又推广到坟地葬位和祭祀时的排列顺序,后又泛指一般宗族的 辈分。 12.丧服 旧时居丧时穿戴的服饰。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称作“五 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sī)麻”。丧服制度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观念,也 反映了血统亲疏的等级。习惯上以五服之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 13.期功 古代丧服的名称。期,服丧一年。功,指大功和小功,分别为九个月 和五个月。如《陈情表》:“外无期功强近之亲。” 14.太庙 天子的祖庙。如《伶官传序》:“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 功。” 15.三纲 封建时代的一种道德规范,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合 称。意思是臣要绝对服从君,子要绝对服从父,妻要绝对服从夫。最先由汉代董仲舒 提出,后经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加以系统化,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一套封建教义。 16.五常 ①即“五伦”,是封建礼教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 间的伦理关系,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妇有别,朋友有信。这些人伦 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五伦中君臣关系居于首位,故又叫“大伦”。如《论 语·微子》:“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 ②即“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③指仁、义、礼、智、信。 17.五教 是父、母、兄、弟、子五者之间的封建关系准则,即父义、母慈、兄 友、弟共(恭)、子孝。18.七出 封建社会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即公婆)、口 舌、盗窃、妒忌、恶疾。有其中之一就可以遗弃。又叫“七去”“七弃”,是为维护夫权 而制定的迫害妇女的礼教。 19.三从四德 “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幼从父、嫁从夫、夫死从子;“四 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四德是封建伦理道德奴役妇女的精神枷锁。 20.伯仲叔季 古代兄弟或姊妹间依长幼排行时,习惯上以伯、仲、叔、季为序。 一般来说,“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如《左传·文公十 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 次序依伯、仲、叔、季并循环使用。兄弟姊妹中年纪最大的称“伯”,有时也称“孟”, 但二者有区别:嫡长子称“陵”,庶出长子称“孟”。另外,因“伯”指老大,“仲”指老二, 所以后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如陆游《书愤》:“出师一表真名世,千 载谁堪伯仲间!” (二)尊卑 1.室内座位尊卑 古时座次、坐向规定严格,一般坐北朝南为尊位。如《鸿门 宴》:“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 2.车座的尊卑 古时车座分左中右。一般车座以左为尊,如《信陵君窃符救赵》: “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 3.官位的尊卑 秦汉以前,朝堂及官位多以右为尊,以左为卑。 4.住地称谓 古时把贵族称为右族或豪右,贫贱者居住之地称“闾左”,贬官称“左 迁”。 (三)忌讳 1.古人讳言“钱”字 “古人以钱之名不雅驯,缙绅先生难道之,故易其名曰赋, 曰禄,曰饷,天子千里外曰采。”常见的说法是“孔方兄”。再如,把请人作诗文书画的 酬劳钱物称为“润笔”;两汉时,将钱买官谓之“铜臭”等。2.古人讳言大小便 常见的说法有“更衣”“出恭”“解手”等。如《赤壁之战》:“权 起更衣,肃追于宇下。” 3.古人讳言“死” 《礼记·曲礼下》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 士死曰不禄,庶人曰死。”宗教教义中也讳言死,如西归、仙游、升天、坐化、圆寂、 涅槃、就木、入土、谢世、作古等,现代汉语中如逝世、长眠、遇难、捐躯、殉国、 夭折等。 (四)避讳 避讳实际上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即遇到与君主、尊长的名相同的文字就 采用某种方法回避。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国讳,一是家讳。 1.国讳 国讳指诗文中不直书在位甚至前朝某些君主及其亲属的名。例如:《吕 氏春秋》中称“楚”为“荆”,是因为“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治平篇》中“自 此而元焉”,因避康熙玄烨讳,改“玄”为“元”。 2.家讳 亦称为私讳,即说话行文中,避免提到自己的父名、祖名。例如:司 马迁祖父名僖,所以《史记》中“僖”字皆作“釐”。“昭王薨,安釐王即位。”(《信陵君 窃符救赵》) 3.避讳的方法 (1)改字法,就是把帝王及所尊者之名改用其他字来代替。 (2)空字法,即将应避讳的字空而不书,或作“某”。 (3)缺笔法,即对所避之字少写一两笔。 (4)改音法,就是读书时遇到讳字,就改变声调或读别的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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