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荣誉权;明确公民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能力目标:
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荣誉权的行为。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懂得珍惜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
懂得尊重他人,维护他人的名誉。
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重难点
人格尊严不可辱,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教学过程
材料投影:(《礼记·儒行》:“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译:读书人宁可死,也不能接受侮辱,形容宁死不屈的节操。)
不食嗟来之食
春秋时齐国连年灾荒,有个叫黔敖的富户在路边设了一个粥摊来周济逃荒的穷人。一天,黔敖看见一个人用袖子蒙着脸,拖着鞋子,没精打采的走过来,就高声喊道:“喂,来吃粥。”来人抬眼看着黔敖说:“我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样的地步。”说完他辞谢了黔敖又向前走了,终于饿死在路边。
教师:看完上述材料,结合本课知识谈谈你如何看待“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这种行为?材料说明什么道理?
学生1:人应自立,自己养活自己,人格尊严不可辱。
学生2:人格尊严比生命还重要,启示我们做一个有骨气,有尊严的人。
教师:这段材料说明人格尊严不可辱。
板书: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1.什么是人格尊严
教师:尊严,通常与人格的尊重相联,以相互间的尊重为前提。尊严,是人的一种情感需要,不容冒犯。拥有尊严的人,是做人有原则的人,是有骨气的人。他不因饥饿而食嗟来之食,不因位卑而委身于权贵,不因力单而为强暴屈服。维护尊严的人,都是自尊心、自信心极强的人。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在于人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
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权。
板书: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
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我们先学习名誉权。
导读:P35有关信用审查制的小字资料。
教师:请同学们边看边思考,用自己的话谈谈人格尊严权中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板书: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学生:名誉就是名声,材料里是大家对市民信用信誉的评估,名誉越好,贷款越容易等。
教师:信誉是一方面,还有什么?
学生:还可以是品德、才干、声望等社会评价。
教师:那好,请同学们再看看书,给人的名誉下个定义好吗?
学生: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教师:很好。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或者也对他人进行评价,每个人一生中都处在这种评价中,而且,我们总是希望得到好的评价,如诚实、正直、善良、聪明等等,有了好的名誉,也就有了人的尊严,因为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板书:1.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活动:播放录音(节选2004感动中国颁奖晚会)
“他是一位真正的耕耘者,当他还是一位乡村教师的时候,已经具有颠覆世界权威的胆识;而当他名满天下的时候,却仍然只是专注于田畴。淡泊名利,一介农夫,播散智慧,收获富足。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的人远离饥饿。喜看稻菽千重浪,最是风流──(袁隆平)”
教师:大家猜一猜,他是谁?
学生齐声:袁隆平
师:谈到他,作为中国人我们为之自豪。西方世界称杂交稻是“东方魔稻”。袁隆平的成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而且也被认为是解决下个世纪世界性饥饿问题的法宝。国际上甚至把杂交稻当作中国继四大发明之后的第五大发明,誉为“第二次绿色革命”。袁隆平为社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社会给予他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良好的名誉。这使他赢得了中国人甚至全球人的尊重。
板书:2.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
袁隆平同志为什么被大家甚至世界所尊重,你能讲讲你所知道的他的事迹吗?
学生答略。
教师:袁隆平每年掌握着几千万元科研经费,生活却极其简朴,他没有名车豪宅,没有海滨别墅,他就与50多名工作人员吃住在基地。基地坐落在三亚市东郊荔枝沟警备区农场,没有水泥公路,一条机耕路弯弯曲曲,坑坑洼洼,在这里没有职位高低,院士、研究员、博士、研究生一律下田。袁隆平的儿子、儿媳大学、研究生毕业,跟大伙一样,天天下地,默默工作。这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袁隆平具有很好的人品。
教师:是啊,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品行和表现。同学们都希望自己有个好名声,这就取决于我们必须有良好的品行和表现。同学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啊!
但这里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请看教材P36-37《大江的委屈》。
讨论:
(1)小明侵害大江名誉的行为会产生哪些影响?
学生1:大江很伤心,人格尊严被侵犯,而且较委屈。
学生2:周围同学可能议论指责大江,友谊受损。
学生3:和睦团结的班风受到影响,大家彼此缺乏信任等。
(2)你对同学们的议论有什么看法?
学生1:大伟和小辉的看法不对,小敏说得对,小明的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
学生2:小明应公开道歉,他肯定违法了。
学生3:大江是一个宽容大度的人。小明若知错改正,可以宽容;若不知错,大江应该依法维权。
教师:同学们的分析是有道理的。人格尊严分为自尊和他尊两个层面,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需要得到他人的尊重,侵害名誉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我们要与侵权行为作斗争。
板书:3.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作斗争
侵害名誉的行为会给个人、集体带来危害。
你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些名誉权被侵犯的事例吗?
学生1:上次同桌的钢笔不见了,他硬说是我弄丢的,后来又说是我偷的。还好最后找着了。
学生2:电视上播过,村长竞选过程中,有个候选人到处造谣惑众,说对手的坏话,被抓了。
教师:侮辱,诽谤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轻则违反道德舆论的谴责,重则触犯法律,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教材P39超市事件后思考:
1.保安的所作所为错在哪里?
2.若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
学生答略。
教师:按照法律规定,唯有司法机关为执行公务,依照法定程序(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搜查证等)方可对公民身体和住宅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一旦有人侵害我们的名誉,我们有权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名誉,同时,我们也一定要做到尊重他人,绝不做有损他人名誉的事。
欣赏:
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
──墨子
品行是一个人的内在,名誉是一个人的外貌。
──莎士比亚
不论用什么方法获得名誉,如果没有品格来扶持,名誉终必归于毁灭。
──华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