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礼仪
中国,素以“
文明古国
”、“
礼仪之邦
”著称于世。在其五千年的历史演变过程中,礼强烈地影响和制约着中国人的思想言论和行动。
重礼仪、守礼法、行礼教、讲礼信、遵礼义
已内化为一种民众的自觉意识而穿于其心理与行为活动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特征及基本
表征
。
不 学 礼,无 以 立
——
孔 子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 。
——
荀 子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
管 仲
礼仪的重要性
一、礼仪的起源与发展
(一)礼仪的起源
1
、礼仪起源于人类为协调主客观矛盾的需要
(
1
)为维持自然的“人伦秩序”而产生礼(对家庭成员言行的规范)
例如:“尧舜之时,五礼兼备”
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黄香温席,孔融让梨”
(
2
)为“止欲制乱”而制礼(维系封建等级差别的需要)
2
、礼起源于原始的宗教祭祀活动
“礼立于敬而源于祭” 礼的繁体字“禮”
3
、从祭祀之礼扩展而为各种礼仪
一、礼仪的起源与发展
(二)礼仪的发展
1
、起源时期:夏朝以前
2
、形成时期:夏、商、西周三代
(
1
)“五礼”在商代已有完备的礼制,周代将其扩充和用于规范整个社会,都起到了制约和干预的作用。 “五礼”指:
吉礼
—
祭祀之礼,为“五礼”之首
嘉礼
—
婚嫁、宴请等喜庆场合之礼
宾礼
—
是朝见天子或会见之礼
军礼
—
军旅之礼
凶礼
—
丧葬、灾祸之礼
(
2
)“三礼”
《
周礼
》
、仪礼
》
、
《
礼记
》
的出现标志礼仪发展的成熟阶段。其中,只
《
仪礼
》
一书就记载
17
种礼仪,可概括为六个大礼,(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相见礼、跪拜礼)。
3
、变革时期:春秋战国时期
奴隶社会瓦解后人类进入封建社会。在 这一时期出现了
孔子、孟子、荀子
等为代表的不同学派,形成了以儒家学派学说为主导的正统封建礼教。
“
三纲五常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
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 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
三从四德
”: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从”
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
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
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
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份,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
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
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
(《
仪礼、丧服、自夏传
》)
“四德”
是指:德、容、言、工,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
能正身立本;然后是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
言语(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
该言的语句)和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
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
“家礼”“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 。
一、礼仪的起源与发展
(二)礼仪的发展
4
、强化时期:秦汉至清末
纵观封建社会的礼仪,内容大致有涉及
国家政治
的礼制和
家庭伦理
两类。其共同点,礼仪是维护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的工具。这一时期的礼仪的重要特点是
尊君抑臣、尊夫抑妇、尊父抑子、尊神抑人
。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它逐渐变成为妨碍人类个性自由发展、阻挠人类平等交往,窒息思想自由的精神枷锁。
例如: 汉代,礼仪已成为社会成员一切行为的规范。
《
礼记
·
王制
》
所说的:“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七教: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我国一些重要的传统节日大多在汉代得以定型。
二、吉礼
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祇、人鬼的祭祀典礼。
《
礼记
·
祭统
》
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按照
《
周礼
·
春官
·
大宗伯
》
的说法,吉礼用以“事邦国之鬼神示(祇)”,是祝祈福祥之礼。主要内容有:
——
祀昊天上帝
——
祀日月星辰
——
祀风师、雨师等
——
祭社稷、五帝、五岳
——
祭山林川泽
——
祭四方百物,即诸小神
——
祫祭先王、先祖
——
禘祭先王、先祖
——
春祠、夏禴(礿)
yue
、秋尝、冬烝
zheng
,享祭先王、先祖;以上是祭人鬼。
以下从
天、地、宗庙
三类,分别加以介绍。
祭天神
祭地祇
祭人鬼
二、吉礼
(一)祀天
1
、圜丘祀天
周代
祭天的正祭是每年冬至之日在国都南郊圜丘举行。有燔燎
fán liáo
(也叫“禋(
yīn
)祀”)、酢
zuò
、 嘏
gǔ
(后世也叫“饮福”)、赐胙等仪式。
秦代
祭天的资料甚少,只知道有三年一郊之礼。
汉代
武帝初,行三年一郊之礼,即第一年祭天,第二年祭地,第三年祭五畤
zhì
(五方帝),每三年轮一遍。成帝建始元年(前
32
年)在长安城外昆明故渠之南建圜丘。翌年春正月上辛日(第一个辛日)祭天,同祭五方上帝。
南北朝
郊祀制度也有一些变革。一是少数民族政权祭天虽采汉制,但常有民族传统礼仪掺入。二是梁代南北郊祭天地社稷、宗庙,都不用牺牲,而用果蔬。三是圜丘坛外建造屋宇,作为更衣、憩息之所。
隋唐
圜丘制度与东汉相似。隋代将祭祀昊天上帝、日、月、皇地祇、神州社稷、宗庙定为
大祀
,祭星辰、五祀、四望等定为
中祀
,祭司命、司中、风师、雨师、山川等定为
小祀
。唐代祀天一年四次。
二、吉礼
(一)祀天
1
、圜丘祀天
宋代
圜丘合祀天地后,要在皇城门楼上举行特赦仪式,赦免囚徒;改日,要到景灵宫祖宗神像前行
“恭谢礼”
。
辽代
祭天与祭山并举,设天神、地祇之位。金世宗大定后才有较完备的南郊圜丘祀天之礼。
元初
有蒙古民族的
拜天礼
。宪宗时曾在日月山拜天,且合祭昊天后土。元世祖忽必烈至元时才在大都(今北京)丽正门东南七里处建祭天台。成宗大德时建圜丘,南郊祀天。
明代
改变圜丘礼制,
合祀天地
。
清代
基本沿袭明制,但保留了本民族入关前“谒
yè
庙”之礼,入关后改称
“祭堂子”
。
二、吉礼
2
、祈谷、大雩(
yú
)与明堂
(
1)
祈谷
唐高宗显庆二年(
657
年)及玄宗开元二十年(
732
年)所定礼制都有祈谷礼,仪式与圜丘祀天大致相同。明初无祈谷之祭,嘉靖十年(
1531
年),定孟春上辛在大祀殿行祈谷礼。后祈谷之祭改在惊蛰之日举行,礼仪规格略小于大祀,不设从祀坛位,不行燔柴。清祈谷礼仿明制,乾隆时,将大享殿更名为
祈年殿
,以合祈谷之义。
二、吉礼
(2)
大雩
是
求雨之祭
,在无风旱灾害发生时是例行之祭,于
仲夏
举行;在大旱发生时则无论夏秋,随时举行。
隋唐
时,孟夏之月在圜丘行雩礼,如遇旱灾,则另有祈太庙、祈太社、祈五岳山川海渎于北郊等祭礼。如久雨,则禜
yíng
祭于国门。
明嘉靖时
在圜丘坛外泰元门东侧建雩坛,行大雪礼。
清代
在圜匠雩祀祷雨。乾隆后设例行的常雩之祭,遇干旱则大雩行礼。常雩初在立夏,嘉庆后改在立夏后择吉日举行。
二、吉礼
(3)
明堂
《
礼记
·
月令
》
说它是季秋之月大享天帝的地方,大享是报答天帝的恩佑,把收获的新谷及牲畜进献给天帝。一说明堂是祭祀祖宗或者是天子布政的地方;也有人认为明堂、太庙、灵台、辟
bì
雍、路寝等都是一回事,名异而实同。
汉长安明堂中心建筑复原图
二、吉礼
3
、五帝
《
周礼
·
春官
·
小宗伯
》
有
“兆五帝于四郊”
的说法,“兆”即设坛而祭;
《
礼记
·
月令
》
将一年四季与五人帝、五人神、五方相配,在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之日有迎气祭五帝的礼仪。五帝之祭各依方位与颜色,就连祭器、祭品也要与之一一相应。
史书记载祭祀五帝,见于春秋初期的秦国。
秦襄公作为周天子的诸侯居于西陲,便作
西畤
zhì
(祭坛),祭白帝
。后来,又先后建造了
祭祀青帝的密畤
,
祭祀黄帝的上畤,祭祀炎帝的下畤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仍保留着对这四畤的祭祀。
汉高祖二年(前
205
年),又增建北畤,祭祀黑帝。
汉文帝时,在渭阳修建了五帝庙,由皇帝亲祭,这是
五帝的正祭
。
二、吉礼
(一)祀天
4.
日月
相传古代帝王
祭日于坛,祭月于坎
(一说月坛)。
日坛
称为“王宫”,也称“大明”,
月坛
称为“夜明”;
祭日在春分之朝,祭月在秋分之夕
;
祭日于东,祭月于西
,这是日月的正祭。另外,郊祀天地常以日月从祀;诸侯觐见天子之礼要到南门拜日,北门拜月;祈年、禜(
yíng
)祭等也都要祭日月。
二、吉礼
(一)祀天
5.
星辰
星辰之祭主要是五星、二十八宿
。五星是东方岁星,南方荧惑,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央镇(填)星;二十八宿是东方苍龙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玄武七宿:斗、牛、女、虚、危、室、壁;西方白虎七宿:奎
kui
、娄、胃、昴、毕、觜
zī
、参;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
zhěn
。祭星也泛指众多的星象之神,祭祀天地时从祀的星神数以百计,较大的有
《
周礼
》
所说的司命、司中、司民、司禄。注释家说司命主老幼,司中主灾咎,司民主户口,司禄主赏功。
二、吉礼
(二)祭地
1
、 方丘祭地
祭地的正祭,是每年夏至之日在国都北郊水泽之中的方丘上举行的祭典
。
水泽
,即以水环绕;
方丘
,指方形祭坛,古人认为地属阴而静,本为方形。
水泽、方丘,象征四海环绕大地。
祭地礼仪与祭天大致相近,但不用燔燎而用瘗
yì
埋,即祭后挖坎穴将牺牲等祭品埋入土中。祭地用的牺牲取黝黑之色,用玉为黄琮,黄色象土,琮为方形象地。
2.
四望山川
“四望”是望祭天下名山大川之神
。同一山川,至其地而祭之,直呼为“祭”,远望而祭之,则名曰“望”。望祭也在国都四郊举行,四方各建一坛,以望祀一方的名山大川,祭品用牲要与各方之色相合。
正祭之外,国家如有军事行动,也要预先进行望祭。称为“前祝”;战争获胜后,燔柴以望,称为“告成”。国家如果有凶灾变异,也要进行望祭,天子向受灾方向行礼祷告,祈求神祇
qí
的佑护。
二、吉礼
3
、封禅
“封禅”,专指在泰山的天地祭祀。
《
史记
·
封禅书
》
正义曰:“此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这就是“封泰山”、“禅梁父”。相传远古在泰山举行封禅典礼的有七十二家。历代好大喜功的帝王多将封禅作为一代盛典,给予特别的重视。
4.
社稷
社是土神,稷是谷神。建国以社稷为先,于是“社稷”也成为国家的代称。祭祀社稷神在社稷坛。祭祀社稷神,最切近功利的目的是祈谷,因此有“
春祈秋报
”之祭。 “建国之神位,右社稷 ,左宗庙”
二、吉礼
(三)宗庙祭祀
在殷商甲骨文中,对祖先的祭祀已有较完整的制度,由于史料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探讨。后代宗庙祭祀所沿用的制度,基本上还是
周代的礼制
。
1
、 帝王宗庙祭祀
周人宗庙制度,一般认为: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合而为七
。所谓
昭、穆,是指宗庙中位次的排列
,自始祖以下,父曰昭,子曰穆,按照世次递邅
zhān
排列下去。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合而为五。大夫三庙,士一庙。
古代祭祀行礼非常严格,有“
九拜
”之礼
《
周礼
》
谓“九拜”:
“
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日空首,四曰振动,五日吉拜,六日凶拜,七日奇拜,八日褒拜,九曰肃拜
。
”这是不同等级、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在不同场合所使用的规定礼仪
。
稽
qǐ
首,
行礼时,施礼者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掌心向内),拱手于地,头也缓缓至于地。头至地须停留一段时间,手在膝前,头在手后。这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礼,常为臣子拜见君王时所用。后来,子拜父,拜天拜神,新婚夫妇拜天地父母,拜祖拜庙,拜师,拜墓等,也都用此大礼。
是拜礼中最重者。
顿首
,
行礼时,头碰地即起,因其头接触地面时间短暂,故称顿首。通常用于下对上及平辈间的敬礼。是拜礼中次重者。
空首
,
既跪,两手拱合,俯头至手与手心平,而不至地,故称“拜手”。是拜礼中较轻者。这三拜是正拜。
振动
,是两手相击,振动其身而拜。
吉拜,
是先拜而后稽颡
sǎng
即将额头触地。
作揖的基本手势是男子右手握拳,左手成掌,对右拳或包或盖,女子反之,
凶拜
,是先稽颡而后再拜,头触地时表情严肃。
左手握拳”或“女子左手成掌,右手成拳”则为凶拜,一般用于吊丧。
奇拜
,先屈一膝而拜,又称“雅拜”。
褒拜
,是行拜礼后为回报他人行礼的再拜,也称“报拜”。
古人拜礼有“吉凶之分,吉事为吉拜,凶事为凶拜
肃拜
,是拱手礼,并不下跪,俯身拱身行礼。推手为揖,引手为肃。其实也就是揖。这是军礼,军人身披甲胄
zhòu
,不便跪拜,所以用肃拜。其他几种拜礼都是正拜的变通。
2.
大夫士庶宗庙祭祀
大夫、士立庙依次递减,庶士、庶人不得立庙,这是宗法制度严格规定的
。大夫、士、庶祭祀祖先的礼制,大体上经历了
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礼经规定的制度,大约是周制。第二个阶段是周礼的变通和改造,私庙制度逐渐完善。第三个阶段是宗族祠堂制度的出现,大致始于南宋。
三、嘉礼
嘉礼是和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感情的礼仪。
《
周礼
》
说,嘉礼是用以“亲万民”的,
主要内容
有:
——
饮食之礼
——
婚、冠之礼
——
宾射之礼
——
飨燕之礼
——
脤(
shèn
,社稷祭肉)膰(
fán
,宗庙祭肉)之礼
——
贺庆之礼
在等级制度下,无论什么礼仪,都随地位的尊卑贵贱而有仪节繁简多寡的不同,不可能对“万民”一视同仁。
《
周礼
》
所说的嘉礼的几项内容,后代也有不少变化,从
飨
xiǎng
燕饮食、冠、射、乡饮酒、养老优老、帝王庆贺
等方面加以介绍。
三、嘉礼
(一)飨燕饮食之礼
在殷商甲骨文中,对祖先的祭祀已有较完整的制度,由于史料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探讨。后代宗庙祭祀所沿用的制度,基本上还是
周代的礼制
。
1.
飨燕礼
《
周礼
·
春官
·
大宗伯
》
说:“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上古时,飨、燕是有区别的。
飨礼
在太庙举行,烹太牢以饮宾客,但并不真吃真喝,牛牲“半解其体”,并不分割成小块;献酒爵数有一定之规。
燕礼
在寝宫举行,烹狗而食,主宾献酒行礼后即可开怀畅饮,一醉方休。所以,有人说:“飨以训恭俭,燕以示慈惠”。
飨礼规模宏大,有一定之规,重点在礼仪往来而不在饮食。
2.
饮食之礼
《
周礼
·
春官
·
大宗伯
》
说:“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 。这里说的“饮食”也是宴饮,通常专指宗族之内的“宴饫(
yù
)”,而不是日常家居的饮食。族宴,指宗族兄弟合族宴饮,大抵有两种,一种是逢祭而宴,一种是以时而宴。
三、嘉礼
(二)冠礼(笄
jī
礼)
冠礼是成人礼,是给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
冠礼应当是从原始社会的
“成丁礼”演变而来
的。冠礼是“成人之道也”,“将责成人礼焉也”,要按照“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四个方面的礼的规范加以约束,使之成为具有“孝、悌、忠、顺”完美品德的人。
冠的形式
:一种叫缁
zī
布冠,以黑麻布制作;一种叫皮弁
biàn
,以白鹿皮制作;一种叫爵弁,也称玄冠,以赤而微黑的细麻布制作。
三、嘉礼
(二)冠礼(笄礼)
笄
jī
礼: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
女子在
15
岁许嫁之时举行笄礼,结发加笄,也要取“字”。结发是将头发梳成发髻,盘在头顶,以区别童年时代的发式。
笄礼至明代即废而不用。民间女子婚嫁时将头发挽束成髻,用簪子固定,与婚前发式明显不同。这也算保留了些许笄礼遗风。
三、嘉礼
(三)射礼
射礼有四种
。一是
大射
,是天子、诸侯祭祀前选择参加祭祀人而举行的射礼;二是
宾射
,是诸侯朝见天子或诸侯相会时举行的射礼;三是
燕射
,是平时燕息之日举行的射礼;四是
乡射
,是地方官为荐贤举士而举行的射礼。射礼前后,常有燕饮,乡射礼也常与乡饮酒礼同时举行。
与射礼相仿的还有
投壶之礼
投壶,以箭矢投入壶中为胜。投壶之礼春秋时多见。
汉代画像石上也有
《
投壶图
》
,魏晋时宫廷中投壶的游戏仍很流行。
三、嘉礼
(四)乡饮酒礼
乡饮酒礼是敬贤尊老之礼。郑玄归纳乡饮酒礼的意义有四项:一是选拔贤能;二是敬老尊长;三是乡射,即州长习射饮酒;四是卿大夫款待国中贤者。乡饮酒是基层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嘉礼
(五)养老、优老之礼
国家要
养的老人有三种
,一是贵族中的老者,称为
“国老”
;二是平民中的老者,称为
“庶老”
;三是为国捐躯者的老人,称为
“死政者之老”
。
养老
作为一项礼仪活动,主要形式是天子在太学中宴飨三老、五更与众老。 “更”,指阅世久深。三与五,据说取象于三辰、五星。宴飨三老、五更,要为他们专设宾客之席,天子亲自到陈列酒馔处省视酒醴及珍馐佳肴,到门外迎接三老、五更。
优老是指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往往由国家颁布律令加以施行
。
四、宾礼
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
《
周礼
·
春官
·
大宗伯
》
说:“以宾礼亲邦国”,这是讲天子与诸侯国以及诸侯国之间的往来交际之礼。
宾礼包括: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
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殷覜曰视。
“时见”是有事而会,“殷见”是众诸侯同聚;“时聘”是有事而派遣使者存问看望,“殷覜(
tiào
)”是多国使者同时聘问。后代则将皇帝遣使藩邦,外来使者朝贡、觐见及相见之礼等都归入宾礼。
四、宾礼
(一)朝觐之礼
(
1
)礼经朝觐礼
朝觐之礼用意在于明君臣之义,通上下之情。
《
周礼
·
秋官
·
大行人
》
说:“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谋),冬遇以协诸侯之虑。”这是从天子的角度而言。从诸侯的角度讲,就是
《
孟子
·
梁惠王下
》
所说:“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
王畿
jī
之内的诸侯,一年朝觐四次。
封于远方的诸侯则分为“六服”,各以服数来朝。邦畿之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每岁一见;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九州之外,谓之藩国,世一见。这是
《
周礼
》
所记的制度,大概是一种理想主义的规划。
《
礼记
·
王制
》
则说,诸侯之于天子“五年一朝”。
四、宾礼
(
2
)历代朝觐礼
诸侯朝觐天子的史料,先秦古籍
《
尚书
》
、
《
诗经
》
、
《
春秋
》
、
《
竹书纪年
》
等保存甚多。
两汉
时,诸侯王或一年一朝,或数年一朝,或长期滞留京都,没有严格的制度。
晋武帝
时规定,诸侯王每三岁一朝,朝礼皆执璧。
后周
时,梁王萧詧(察)以藩国身份入朝,当时方依据礼经制定朝觐之礼。
唐代
《
开元礼
》
有藩主来朝礼。
明代
洪武初,规定亲王每岁朝觐,但是不得同时来京,必须等一王朝觐完毕回国之后,再通报另一王,准许其来京朝觐。自长至幼,自嫡及庶。嫡者朝毕,方及庶者,也按照长幼序次,周而复始。
清康熙
时,藩王分班轮流来朝。雍正时改分四十九旗王公、台吉为三班,二岁一朝。至咸丰时废止。
四、宾礼
(二) 会同之礼
朝觐是天子个别接见一方一服来朝诸侯,会同则是四方齐会,六服皆来,而且既可以在京师,又可以在别地,甚至在王国境外。由于会同是各方诸侯同聚一堂,因此也就成为诸侯大国炫耀实力的大好时机。
会同之礼散见于礼经各篇而无专述。通常是在国门之外建坛壝宫室,举行典礼。
春会同则建于东方,夏会同则建于南方,秋会同则建于西方,冬会同则建于北方。
天子与诸侯举行会同典礼,事先告祭宗庙、社稷、山川。会同之日,介要预先持各诸侯国的旗帜置于宫中各自的位置上。
四、宾礼
对庶姓诸侯(异姓诸侯中无亲戚关系者)行
“土揖”礼
,即拱手向下推;对异姓诸侯行
“时揖”礼
,即拱手平推;对同姓诸侯行
“天揖”礼
,即供手向上推。
会同也有大、小之分,天子诸侯各自派遣卿大夫参加的,称“小会同”;天子、诸侯亲自参加的,称“大会同”。
六十年代,在山西侯马和河南温县等地先后发现了大批春秋时期晋国的载书,是卿大夫的盟誓之书。
“土揖”礼
“时揖”礼
“天揖”礼
四、宾礼
(三)诸侯聘于天子之礼(藩国聘使朝贡进表)
《
礼记
·
王制
》
说:“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即在诸侯定期朝觐天子的间隔,派遣卿大夫为使者,到京都作礼仪性的问候,并报告邦国的情况。
春秋时
诸侯各国遣卿大夫聘于周天子。秦汉以来,不再有诸侯聘于天子之礼;历代礼书皆以藩国聘使朝贡进表之仪当于此礼。
西汉时
先后有南越、匈奴及西域莎车、于田等国遣使朝献。
至唐
《
开元礼
》
方有“受藩国使表及币”、“皇帝宴藩国使”等礼。
宋代
,辽、金使者往来频繁,大体沿用唐制。
明代
设会同四夷馆,负责接待藩国及外邦使节。
清初
对一般藩使沿用明制,但对西洋各国使节逐渐改变礼制。
四、宾礼
(四)诸侯遣使交聘之礼
诸侯遣使交聘,即相距一定的时间,诸侯各国派遣使者互致问侯,以卿为使者称
“大聘”
,以大夫为使者称
“小聘”
。
诸侯各国遣使交聘之礼,春秋时期最为频繁,先秦古籍中经常写到,以后由于社会环境变化而不再使用。
四、宾礼
(五)相见礼
1.
礼经相见礼
《
礼记
·
王制
》
云:“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这里所谓的
“六礼”是:“冠、婚、丧、祭、乡(饮酒)、相见”之礼。
《
仪礼
》
有
《
士相见礼
》
一篇,以士礼为主,兼及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士大夫庶人见君以及言谈、视看、侍食等内容。
士相见
,宾见主人要以雉为贽;下大夫相见,以雁为贽;上大夫相见,以羔为贽。按照汉儒的解释,用贽有象征的意义。用雉,“取其耿介,交有时,别有伦”;用雁,“取知时,飞翔有行列”;用羔,“取其从帅,群而不党”。
四、宾礼
2.
历代相见礼
宋
太祖乾德二年(
964
年),始定内外群臣相见之礼。主要内容是,下级见上级,按照职位、品级分别行礼。
明代
品官相见,揖拜行礼。公、侯、驸马相见,各行两拜礼。下级见上级,下级居西先行拜礼,上级居东答拜。庶人相见,依长幼行礼,幼者先施礼。子孙弟侄甥婿等晚辈见尊长,学生见老师,奴婢见家长,如久别不见四拜行礼,近别则行揖礼。其余亲戚久别行二拜礼,近别行揖礼。
四、宾礼
2.
历代相见礼
清代
内外王公相见,宾主二跪六叩行礼,饮茶叙语毕,宾离席跪叩,主人答叩,送宾下阶。如是外藩郡王、贝勒、贝子见宗室亲王,主人答礼规格依等级递减。朝廷官员相见,宾主再拜行礼,饮茶叙语毕,相揖告辞,主人送来宾于大门之外,至来宾登舆上马乃退。下级见上级,仪制递减。官员途中相见,同级分道而行,次等让道而行,再次等勒马俟上级先行,又次者下马而立。遇到钦使应回避。士庶相见,主人出迎,相揖而入,登堂再拜行礼。饮茶叙语完毕,客人退,行揖礼,主人送至大门外,相揖而别。卑幼见尊长,尊长不送。
五、军礼
军礼是师旅操演、征伐之礼。
《
周礼
·
春官
·
大宗伯
》
说:“以军礼同邦国”,这是讲对于那些桀傲不驯的诸侯要用军礼使其服从和同。
《
周礼
》
所说的军礼包括以下内容:
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
“大师之礼”
,指军队的征伐行动;
“大均之礼”
,指均土地,征赋税;
“大田之礼”
,指定期狩猎;
“大役之礼”
,指营造、修建等土木工程;
“大封之礼”
,指勘定封疆,树立界标。后代礼书又有将射礼、軷
bá
祭道路、日月有食伐鼓相救等作为军礼内容的,下面只介绍
征战、校阅、田猎、马政
等几项。
五、军礼
(一)征战之礼
1
、出师祭祀
军队出征,有天子亲征与命将出征之不同,二者礼数规格也有不同。军队出征前有许多祭祀活动,主要是
祭天、祭地、告庙和祭军神。
出征前祭天叫类祭
,在郊外以柴燔燎牲、币等,把即将征伐之事报告上帝,表示恭行天罚,以上帝的名义去惩罚敌人。古代干支纪日有刚日、柔日之分,甲、丙、戊、庚、壬为刚日,刚日属阳,外事须用刚日。类祭即在刚日举行,但具体的日子则要通过占卜择定。
出征前祭地叫宜社
。社是土地神。征伐敌人是为了保卫国土,所以叫“宜”。后代多将祭社(狭义指本国的土地神)、祭地(地是与天相对而言的大地之神)、祭山川湖海同时举行。祭社仍以在坎中瘗
yì
埋玉币牲犊为礼。
五、军礼
(一)征战之礼
1
、出师祭祀
出征前告庙叫造祢
mí
。造就是告祭的意思,祢本是考庙,但后代都告祭于太庙,并不限于父庙。告庙有受命于祖的象征意义。
祭军神、军旗称为“祃(
mà
)祭”
。军神,一说是轩辕黄帝,一说是蚩尤。祭祀时要杀牲,以牲血涂军旗、战鼓,叫做衅旗鼓。军中大旗叫“牙旗”,古有“牙旗者将军之精,一军之形候”的说法。祃祭后代也称为“祃牙”,就是祭牙旗。东汉以后,出征前常有“建牙”仪式,把大旗树起来,然后“祃牙”。
五、军礼
(一)征战之礼
2.
誓师
祭祀礼毕,出征的军队有
誓师典礼
,一般是将出征的目的与意义告知将士,揭露敌人的罪恶,强调纪律与作风,也就是一次战前动员和教育。
《
尚书
》
所载
《
甘誓
》
、
《
汤誓
》
、
《
牧誓
》
等,都是上古著名的誓师之辞。如果是命将出征,天子要在太庙召见大将军及全军将校,授之以节钺(后代常授刀剑)。君王拿着斧钺的端首,把柄交给大将,表示将节制军队的全权授予他。
清初誓师与祭天谒堂子同时举行。
努尔哈赤天命三年(
1618
年,明万历四十六年),正式对明宣战,谒庙誓师宣布“七大恨”,把明王朝杀其父祖,拘杀使者,褊袒并帮助叶赫氏等七条“罪状”,作为告天并动员将士的内容。
五、军礼
3.
军中刑赏
军队在外行军作战,刑赏尤须严明。
刑赏的依据是军法,
《
司马法
》
规定
,军队进入敌国后,“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不破坏土建工程);无燔墙屋;无伐树木;无取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无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
军纪规定非常严明。后代也大都有类似的规定。如
明代
以“行军号令”规定军中刑赏例则,内容有:交锋之际,能突破敌阵,斩将搴旗者;本队战胜敌人后主动援助友军者;受命后能出奇克敌制胜者,皆为“奇功”。临敌畏避退后及妄谈灾异、妖言;泄露军机者,皆斩首。临阵时,有内官持象牙牌随军,看到有勇敢当先、杀敌有功之人即给予牙牌,作为战后升赏的凭证。
军中刑赏都重视及时见效,“赏不逾时”,“罚不迁列”,这是由于战争形势瞬息万变,刑赏及时,使人知道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才能克服消极因素,因势利导,夺取胜利。
五、军礼
4.
凯旋
军队获胜而归,谓之“凯旋”,其时高奏凯乐,高唱凯歌。天子亲征凯旋,大臣皆出城迎接,有时远至数十里之外。如果是命将出征凯旋,有时皇帝也会亲率百官出城至郊外迎接,以示慰劳;有时则派遣大臣出城迎接。这都称为
“郊劳”
。
军队凯旋后要在太庙、太社告奠天地祖先,并有
献捷献俘之礼
,即报告胜利,献上卤获的战利品。献捷献俘之礼,历代大致沿用,只细节各有不同。
“露布”制度
,始于
后魏。
东汉时,本来把官文书不加缄封者称为“露布”。后魏以“露布”发表战胜消息。每当攻战克捷,欲使天下遍知,便以漆竿上张缣帛,写上捷报。这种办法后来被广泛采用,露布就成为“布于四海,露之耳目”的“献捷之书”。
诸侯战胜敌方,向天子或大国报告胜利消息,也称为
献捷
。后代,将帅统领军队在前方作战获胜,虽然不曾还师回都,遣人向朝廷报告胜利,也称为献捷。捷报一般在早朝时当廷宣读,叫做“宣捷”。明代,前方有大捷,朝廷宣捷后要遣官告祭郊庙,中捷以下则不举行告祭庆贺之礼。
战争结束,如果敌方投降,则有
受降之仪
。宋代起,国家礼典中都有受降仪式。
5.
饮至与论功行赏
战争胜利结束,天子要宴享功臣,论功行赏。上古把这种“享有功于祖庙,舍爵策勋”的礼仪称为“饮至”。
《
小盂鼎
》
铭文中多次提到庆功用酒,郭沫若已指出,这就是“归而饮至”之礼。周王又赏赐盂以弓矢、干戈、甲胄等。后代“饮至”享宴不再行于宗庙,改在正殿或宫苑举行。
论功行赏之礼最为隆重者,莫过于历代定封开国功臣
。周武王灭商后,封侯建国,以藩屏天子,是众所周知的。
明代论功行赏仪式在奉天殿举行。受赏将士官员于午门外班列整齐,内官引导至丹墀下序立,文武百官皆侍立。皇帝就座,众官行四拜礼,承制官宣读皇帝的制命,众官俯伏而拜,然后颁赏。受赏官依次到礼案前跪受诰命,由吏部官代授;接受礼物,由礼部官代授。
6.
师不功
军队打了败仗,称为
“师不功”,或称为“军有忧”
。军队回国则以丧礼迎接。国君身穿丧服,头戴丧冠,失声痛哭,并且吊死问伤,慰劳将士。
五、军礼
(二)校阅之礼
《
礼记
·
月令
》
说,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后代据以定大阅之礼。
大阅的目的在于检查备战状况。天子亲临,称为
“亲讲武”
。我国古代的军事理论一向重视军队的平时训练,认为“兵事以严终”(
《
穀梁传
·
庄公八年
》
),军队严加警备,强化操练,反而使得敌人不敢轻举妄动,所以要定时校阅演习。
春秋经传记当时诸侯各国“大阅”、“治兵”之事甚多。
五、军礼
(三)田猎之礼
田猎的作用
,依文献所说有下列各项:一是
为田除害
,保护农作物不受禽兽的糟蹋。二是
供给宗庙祭祀
。三是为了驱驰车马,弯弓骑射,兴师动众,进行
军事训练
。最后,田猎所获山珍野味也用于宴飨宾客及
“充君之庖”
。
礼书说,周代的制度为四时田猎: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田猎有一定的礼规,不按礼法狩猎是暴殄天物。
史籍记载历代君王田猎之事甚多,
大都是以田猎作为游嬉玩乐的方式
,因而荒废政务,伤害百姓的也不在少数。汉代司马相如写
《
上林赋
》
,扬雄写
《
羽猎赋
》
等都是为了谏讽皇帝勿沉溺于狩猎。
金、元
时,由于民族习俗的缘故,田猎之风更盛,国家设“打捕鹰坊”,专司田猎;有专职猎户不事稼穑,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及对百姓的骚扰极大。
清代
,从康熙中期起有
“木兰秋狝”之典礼
。
五、军礼
(四)马政
“马政”一语,出自
《
周礼
·
夏官
·
校人
》“
掌王马之政”。
《
周礼
》
涉及马政的条文甚多,有
养马、牧地、交配、执驹、医疗、祭祀
等一套完整的制度。祭祀为每年四祭。
春祭马祖
,据说马祖是天驷星,即房星。
夏祭先牧
,先牧是养马始祖。
秋祭马社
,马社可能是马厩之神,一说是最初教人乘驾者。
冬祭马步
,据说马步是给马造成灾害之神,祭祀可以使马免受灾祸,多多蕃息。
秦、汉
时由太仆掌舆马之事。
魏晋南北朝
之马政大致沿袭汉代体制。
隋代“马祭”礼仪
,仲春用少牢祭马祖于大泽,祭毕在燎坛积柴燔燎。仲夏祭先牧,仲秋祭马社,仲冬祭马步,皆选刚日在大泽举行,用少牢,但不用燔燎而用瘗埋方式。
唐代
沿用隋陇右监牧及左右
6
闲之制。
五、军礼
宋初
先后由左右飞龙院等负责马政。辽、金、元三代,民俗皆善骑射畜养,国家辟有辽阔的牧场,马匹数目甚巨。
明代
皇家用马由御马监管理,军国用马有国养、民养二种。明代马政,办法虽然也不少,但流弊甚深,归根结底仍是封建官僚政治的腐败所致。明初金陵建有马祖先牧太仆庙,为四坛,于春秋二仲月十五日祭马祖、先牧、马步、马社,皇帝遣官行三献之礼。永乐后,在北京建有马神庙;弘治时又在通州建马神庙。
清代
马祭,皇帝每年春、秋季月在堂子内圜殿中为自己所骑乘之马祈祷求保佑。清代的马政分别由上驷院、太仆寺掌管,另有部分马匹分给蒙古各部落放牧。满汉八旗各营及各省驿递塘站用马,按月给银,各就其处分而饲养。
六、凶礼
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
《
周礼
·
春官
·
大宗伯
》
说:“以凶礼哀邦国之忧。”郑玄注云;“哀”是“救患分灾”之意,是以实际的措施抗灾救患,不限于表达哀悯之情。
凶礼的内容
有:
——
以丧礼哀死亡
——
以荒礼哀凶札
——
以吊礼哀祸灾
——
以恤礼哀寇乱
六、凶礼
(一)荒礼
荒礼
,指自然灾害引起歉收、损失和饥馑后,国家为救荒而采取的政治礼仪措施。我国以农业立国,国计民生最容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荒礼是历代统治者都注意研究的政治问题。
《
礼记
·
曲礼
》
说:“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悬,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规定在饥荒之年要减损礼仪,节制饮食。
《
周礼
·
地官
·
大司徒
》
则更加全面和系统地提出了
救荒的对策:“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幾,七曰省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婚,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
,一下分条简述。
六、凶礼
(一)荒礼
1.
散利
散利
是给灾民以救济,主要措施有三项,即:
周、贷、粜
。
周
,指周济,是无偿的赈给,这是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后采用的办法。
《
周礼
·
地官
·
乡师
》
云:“以岁时巡国及野,而赒
zhou
万民之囏阨
jiān è
,以王命施惠”,讲的就是周济灾民,乡师按时巡视各国,考察灾情,然后以天子的名义给予救济。
贷
,指借贷,发生灾荒时出借,收获以后归还,这往往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采用的办法。
《
周礼
·
地官
》“
旅师”之职,掌管国家征聚的部分谷物,“凡用粟,春颁而秋敛之”,就是为了救济春荒而予以借贷。
六、凶礼
(一)荒礼
赈济灾民,
用粟米、银钞、绢帛、食盐等,也常用施粥救饥之法
。救济灾民,又有兴工代赈之法,即招募受灾流民充当为建设工程(一般是农田水利工程)服劳役。灾民得以自食其力,国家也颇有收益,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发展生产的能力。
荒年要放粮,丰年就须有储积。
国家历代皆有大规模的粮仓备荒,称为
“常平仓”
。隋开皇五年(
585
年),度支尚书长孙平建议设立
“义仓”
,每年每家出粟麦一石,储之闾巷,以备凶荒。后来,类似的制度又称为
“社仓”、“惠民仓”、“广惠仓”、“预备仓”
等等。
六、凶礼
(一)荒礼
2.
薄征
薄征,指蠲免、减少或缓征租赋。遇到灾害,由皇帝下达蠲除之令,叫做“
灾蠲”
。有时虽无灾害,皇帝为了表示恩惠,也减免部分租赋,叫做
“恩蠲”
。由于各地灾情常常不能及时上报,上报以后也往往迟疑不决,皇帝的蠲除诏令有时不能及时下达。
3.
缓刑
凶荒之年,人民为饥寒所迫,容易触犯法律,所以执法要适当宽缓,以示哀矜之意。
《
周礼
·
秋官
·
士师
》
说:“若邦凶荒,则以荒辩(贬)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财,纠守缓刑。”“荒辩(贬)之法”就是法律条款要有所贬损,以为权宜之计。
六、凶礼
3.
缓刑
历代帝王每逢凶灾多有
减刑、缓刑的诏令
。这是由于古人认为自然灾害的发生乃是民间冤气郁滞,政治失当的报应,上天以天灾来警告人间的君王。
明代又有让罪犯交纳粟米救灾免罪的办法。景泰四年(
1453
年),山东、河南、江北、直隶等地受灾,囚犯能够向受灾地区交纳粮食者,可以免罪。免死罪交粮
60
石,流徒三年
40
石,徒二年半
35
石,
..
杖罪每
10
杖为
1
石,笞罪每
10
鞭为
5
斗。嘉靖时也采用过这个办法。
六、凶礼
(一)荒礼
4.
弛力
“力”指力役之征。
“弛力”,即减免徭役。
《
周礼
·
地官
·
均人
》
说,国家的徭役按照年景的好坏征派,丰年每人服役三天,中年每人服役两天,下年每人服役一天,荒年不服役。但是历代徭役征发实际上都较
《
周礼
》
理想主义的规定繁重得多。遇到自然灾害,人民流离失所;严重时,饿莩载道,哀鸿遍野,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也不大可能再征发力役。有些统治者在凶荒之年,强行大兴土木,征集民夫,往往成为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导火线。
六、凶礼
(一)荒礼
5.
舍禁
国有山泽园囿,平时严禁人民入内,凶荒时对灾民开放,百姓可以去采摘果蔬,捕猎渔樵,以为生计。
如汉元帝初元元年(前
48
年),诏令云:“关东今年谷不登,民多困乏。其令郡国被灾害甚者毋出租赋。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赋”。但是当年继续大水成灾,二年(前
49
)春,又诏令将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飞外池、严籞
yù
池田,假与贫民。唐贞观十一年(
637
年),大雨成灾,谷水、洛水泛滥,太宗下令,“废明德宫之玄圃院,赐遭水家”。诸如此类,“
弛山林川泽之禁”,“开山场河泊之禁”,“弛猎禁”,“弛鱼禁”,“弛樵采禁”,为历朝逢灾时常用的措施。
六、凶礼
6.
去幾
“幾”,本指门坎,这里指的是设关卡征税。“去幾”,即废除关卡征税。
我国古代大都实行重农抑商、扶本抑末的经济政策,在水陆交通要冲多设关卡,对往来商贾征取税收,并且制定相应的法令
——
津关令。由于商品经济极不发达,也妨碍丰收地区与歉收地区的调剂和流通。苏轼曾说过,元祐时,他在浙西看到在连年水灾之后,有中等产业的人家,有钱无谷,竟至于“被服珠金,饿死于市”;而与此同时,黄州一带却因为“累岁谷熟,农夫连车载米入市,不了盐酪之费”(
《
乞免五谷力胜税钱札子
》
)。本来完全可以丰凶相救,互通有无,然而却因关卡林立,税收过重,以至商贾不行,无人经营,影响财货谷物的流通。
一般凶荒之年,国家常颁令放松关津之禁,宽缓关市之征。同时,也放松平时对人民严禁迁徙的限制,准许饥民通过关卡到富庶地区去“就食”。
六、凶礼
7.
省礼
省礼指减省庆贺、祭祀典礼或其中的某些仪式。省礼的主要措施有:减膳,减乘舆,罢宴会,罢节日庆贺,避正殿,罢角抵游戏,以及太仆减省喂马谷料、水衡减省喂兽用肉、尚方御府停止制造豪华日用器物等。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
487
年)京都地区发生严重饥荒,韩麒麟上书说,造成饥荒的原因是民风不正,竟自矜夸,结果造成“耕者日少,田有荒芜;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韩麒麟认为,“凡珍玩之物,皆宜禁断;吉凶之礼,备为格式;令贵贱有别,民归朴素”。他关于“省礼”的想法,主要是针对“贵富之家”、“工商之族”的,这当然已经不只是救荒的权宜之计,而涉及一项长远的国家政策了。
8.
杀哀
指
减省凶礼的礼仪规格,
主要是丧葬之礼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六、凶礼
9.
蕃乐
“蕃”,即藩,有藩屏、闭止之意。
蕃乐,即停止、罢除演奏音乐及其他娱乐活动,后代也称为“彻乐”。
汉宣帝本始四年(前
70
年)正月,因前一年有大旱之灾,下令太官损膳省宰,并且裁减乐府的乐工,“使归就农业”。唐文宗太和七年(
833
年),久旱不雨,诏令太常所属教坊女乐,停止演唱练习。有的朝代也有因为灾害而取消节日娱乐活动的,如宋仁宗时曾因河北地区发生水灾,取消了上元灯会。
10.
多婚
多婚,指凶荒之年男女青年应多为婚配,这就应当减省婚娶礼仪,从简结婚,不要为了礼仪的完备而影响了婚娶。
这里包含着互相救助、保护以及增殖人口,补充由于灾荒而减少的人口的意思。
六、凶礼
11.
索鬼神
索鬼神,即找出与造成凶荒有关的鬼神予以祭祀。
古人认为凶荒的发生是因为鬼神未加庇佑的缘故,很可能是在常规祭祀中没有祭到的鬼神发怒生气而降下了灾祸。所以,凶荒之时,往往要广祭群神。
12.
除盗贼
前面有“缓刑”一条,这里又讲“除盗贼”,显然是双管齐下,软硬兼施。
凶荒之年,人民流离,民心浮动,走投无路,常常成为引发农民暴动的导火线。历史事实表明,多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都是在大荒之年爆发的,深受饥馑之苦与官府之害的百姓,揭竿而起,埋葬了一个又一个腐朽王朝。救荒之政第十二条,强调“除盗贼”,正反映了统治阶级在心理上所感受的威胁。但是,
只要剥削制度存在,没有一个王朝真正能够妥善解决“除盗贼”的问题。
六、凶礼
(二)札礼
“札”,指疫疠疾病,即流行性传染病。
因为凶荒之年,常常有疫疾流行,所以有的礼书中将“大荒、大札”并列,措施都是
“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
等等。
札礼,最紧迫的问题是葬死救病。
许多疫疾是由于灾荒中的死人未能及时掩埋而引起的。对死于凶荒疫疾者,历代常常有赐给棺木或丧葬钱的办法。
西汉
河平四年(前
25
年),黄河泛滥,成帝派遣大臣前往巡视,下令对于被淹死不能自葬者,由地方官府提供棺木葬埋;已经葬埋者,赐给葬钱,每人
2
千钱。平帝元始二年(
2
年)因干旱蝗灾,疾疫流行,国家腾出府邸房舍安置病人,并派医生治疗,病死者赐钱安葬。
六、凶礼
(二)札礼
东汉
建和三年(
149
年),连年地震、大水,“死者相枕,郡县阡陌,处处有之”。桓帝乃诏令对“有家属而贫无以葬者”,每人给
3
千钱,给丧家布三匹。这种以官地埋葬死者的办法,后来发展成为
“漏泽园”制度
。
北宋神宗时曾有因贫困而无力安葬者,
旅寄棺柩
jiù
于僧寺
,后来国家划给荒地命僧人代为安厝
cuò
。凡安葬三千死者,寺院可以剃度僧人一名;连续三年以上,赐给紫衣袈裟、师号。徽宗崇宁三年(
1104
年),太师蔡京将此法推而广之,设置“漏泽园”,用官家空地建园,安排专业“瘗人”,负责埋葬死者,规定葬穴深
3
尺,以免暴露于外。
六、凶礼
(三)灾礼
灾指灾祸,主要指水火、雷电、日月之食、地震山崩以及各种怪异灾变等,
其礼制与荒、札基本相似,即
贬损礼仪规格,减省娱乐、膳食,而祈禳之礼往往比较讲究,除祭祀祠祷天地、社稷、宗庙、上下神祇,又用男巫、女巫,歌哭跳号,以冀感动神灵,消灾去祸。
祸灾发生之后,相互慰问之礼称为“吊礼”,
《
周礼
》
中的“大宗伯”一职,“以吊礼哀祸灾”;“小行人”一职,“若国有祸灾,则令哀吊之”,都是代表天子吊慰抚恤各国诸侯及人民的。
六、凶礼
(三)灾礼
日月有食,在古代是重大的灾变,因而
有救日月之礼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记录日月食的国家。救日月之食,一般的
礼仪措施
是
奔走呼号,击鼓,用牲用币于社,置旗幡、兵器。
唐
《
开元礼
》
对
“
合朔伐鼓”礼
有相关规定,
宋代合朔伐鼓之礼
,在太社坛设神位,并有读祝文,瘗玉币等礼仪。日变伐鼓,复明而止。
明初
救日礼,皇帝、百官皆着常服、朝服,中书省设香案行礼,鼓人伐鼓。
清康熙
时钦天监能准确推算日食发生时刻分秒,由礼部验准后,通知各省地方官员。礼部祠祭司官、钦天监、博士赴观象台观测,向日设香案。皇宫内救日礼与明制相似。
六、凶礼
(四)问疾礼
问疾礼专指他人有疾病,前往病人家中探视慰问,探望者与病人应遵从的礼仪。
《
论语
》
中多次写到问疾,孔子生病时,鲁君来问疾,孔子“东首,加朝服拖绅”,即他卧病本来躺在北牖
yǒu
下,国君来了,临时改换位置,躺到南牖下,头朝东方。这样,鲁君就可以立于面向南方的尊贵位置,同孔子说话也可以处于面向东方的尊位上。虽然躺着,仍然把朝服搭在身上,拖着长长的带子,表示还是身着朝服朝见国君,不失礼仪。
六、凶礼
(四)问疾礼
唐
《
开元礼
》
有
“劳问诸王疾苦”及“劳问外祖母疾苦”之礼。皇帝劳问诸王
,包括外祖父、后父(皇后之父)、大官、都督、刺史、藩国国王等,派遣使者前往受劳问者的府第,在庭中分设使者与主人之位。使者来到,受劳问者出大门外迎拜,史官二人手捧皇帝制书进入中庭,使者取诏书说:“有制。”受劳问者再拜行礼,到使者面前接受制书,再拜。礼毕,主人送使者至大门外。如果受劳问者重病在身,不能亲自接受制书,那就由子弟代为行礼。
劳问外祖母礼
,包括妃子、宗室妇女,礼仪大致相同。如果是皇太子看望王妃等,则行家人亲属之礼,不拜迎拜送,也没有授受仪式。
宋
《
政和五礼新仪
》
有
“皇帝遣使问诸王以下疾”及“遣使问帝姬以下疾”之礼
,仪制基本上沿用
《
开元礼
》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