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国家机构有哪些》
第三课时
六年级上册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关的产生
身边的国家机关我来说
国家机关的产生
少
先
队
代
表
大
会
立法权 决定权 任免权 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机关的产生
国家机关的产生
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
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应名额的代表。每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总数不得超过三千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
年,每年在第一季度召开会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
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地方人民政府正职和副职、地方监察委
员会主任、地方人民法院院长和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都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国家机关的产生
国家机关的产生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宪法》第九十二条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机关的产生
“一府一委两院”
国家机关的产生
“一府一委两院”,其中“一府”是指人民政府;“一委”
指监察委员会,“两院”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在中央,“府”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是指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两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
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地方,“府”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委”是指地方各
级监察委员会,“两院”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
检察院。
国家机关的产生
“一府一委两院”
人民 人大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
代表
组成
产生
监督服务
国家机关的产生
有些工作岗位比较特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
履职时必须穿制服。
谢 谢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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