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到有效地指导学生朗读,必须了解课标的要求。《语文课程标准》中对朗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正确、流利、有感情”。这三个方面是相互统一,密不可分的。正确是流利的先决条件,正确、流利是有感情的必备基础。要求明确,层次清楚,体现了逐步提高的过程。为了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朗读,我认为朗读就应该依这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读得正确。读得正确是朗读的最低要求。这一要求可以在学生的预习时明确提出,但由于孩子的自觉性并不是都很强,所以在课堂上检查预习尤为重要。具体做法是:揭示课题后抽几个学生分段朗读课文,可以是自然段,可以是意义段(低年级不需要出现意义段这一概念,但意义段明显的课文,教师有意识地这样做可以为高年级打下基础)。在检查学生预习时,可以让优中生读长一点的段落,让差生读短一点的段落,根据学生的朗读情况来解决字词。在解决字词的基础上再让学生读课文,这时可以采取同桌互读的方式,达到每个孩子都把课文读正确的目的。在同桌互读之后,应再抽学生分段朗读,这次应抽取中差学生朗读,如果他们都读正确了,说明第一个层次的任务完成了。第二层次:读得流利。这是朗读的进一步要求,要读得流利,就要做到停顿合理,不读破句。这就要求学生对课文的意思有所理解,而要理解,就离不开思考。这一环节可以根据文后练习和文中泡泡里提出的思考问题,设计让学生有针对性地朗读。朗读方式也可以多样化,比如默读、自由读、指名读、比赛读、表演读等,充分调动每个孩子的积极性,让孩子融入文本之中。在指名读和表演读时,要注意发挥优生的示范作用,让其他学生在他们的带动下,学会流利地朗读。第三层次:读得有感情。学生的生活经历不同,对课文的欣赏角度不同,自身的素质不同……种种原因造成学生在朗读上的差异。但是只要教师敢于放权,学生对于文章的字字句句是不会无动于衷的。学生在反复朗读课文时能读出自己的理解与思考,能够自觉地通过声调、音量、速度、停顿等的变化,生动、个性地读出文章的思想感情。在这一环节中,要体现学生的个性朗读,提倡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读,然后给学生一个充分展示的平台,教师可以针对读得好的孩子,问问他为什么这样读,用孩子的解释来给大家一点启示,让更多的孩子真正领悟文章的思想感情。我们在指导学生朗读时,如果对学生朗读时所处的层次有足够的了解,那么我们就会对不同的朗读任务提出不同的要求,不至于要求过高而导致失望过度。这样,我们的朗读指导才会更有针对性,进而提高朗读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