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班级: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安办函〔2017〕105号)精神,为提高我院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确保学生实习实训、校园安全稳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一、宣传周活动时间:12月4-8日,各部门、各班级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二、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将组织全院师生进行《安全生产法》考试,考试时间12月11日-15日(12月11-12日到保卫处潘达办公室领取考试卷并签字,12月14-15日到保卫处潘达办公室交还已考完毕卷子并签字)1.各部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2.各班级责任人:各班级班主任(由学生处通知到每个班主任,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完成考试工作)。三、本次宣传周活动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兑现奖励。四、新《安全生产法》和《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可在保卫处网页上查阅(点击学院官网→部门在线→保卫处→法律法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