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位同学:2017年12月13日是我国法定的第四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校区将举行特别升旗仪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地点时间:12月13日(周三)早上7:10。地点: 体育场二、工作安排各院系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生代表、辅导员参加升旗仪式。欢迎各位老师自行参加仪式。各院系学生代表队列站位见附图。同时,各院系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学生实际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安排,深入开展更为广泛的纪念活动,强化十九大精神宣传、学习,进一步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三、相关要求1、各院系安排一名旗手,持院系旗(标准版)出席活动;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负责本院系现场组织工作。2、参加活动的人员要求着深颜色正装,提前10分钟入场。此次主题升旗仪式和纪念活动具有深远的意义,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学生工作办公室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