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公开办的直接指导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徐中全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综合科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局党组把此项工作列入两手硬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方面集中精力抓发展,一方面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做好政务公开,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将相关工作列入科室年度工作目标,对照自身工作要求全体人员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认真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xx市商务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截至2017年12月25日止,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79条,其中机构领导及领导活动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35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9条;招标采购类信息1条;促消费升级10条;三项整治类信息1条;新闻发布会类2条;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类1条;民生工程类10条;监督保障类6条;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类2条;新闻类信息278条。其余为其他类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xx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能够按照规定认真公开,按时公开。并实现了政务信息与省厅、市委市政府及平面与广播电视媒体的互传共享。三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我局在xx电台开辟1584政风行风热线,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事宜,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四是设立“xx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采集、上报危害商务行政管理秩序的突发事件、国内外贸易中的异常情况以及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加强对权利清单上相关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利用相关行政审批平台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掌握办理情况,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行使、透明运行,及时公开,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按时办结率100%。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平面及广播电视媒体、宣传资料、宣传栏、座谈会等媒体和途径对重点领域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和宣传,同时听取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