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校园火灾的特点和类型
一、校园为什么易发生火灾
学校历来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防火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的防火重点单位,不论是哪一类型、性质的学校,都存在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学校实验室及实验多,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多,用火用电多,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老化的破旧建筑物多,在建的建筑工程多,人员密度高、集中而又相对分散,且习惯性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消防安全教育宣传不够深入和普及,安全管理时有疏漏,…… 等等这些均是火灾的成因。
二、学校火灾的特点
1、具有火灾事故突发、起火原因复杂的特点。
学校的内部单位点多面广,设备、物资存储较为分散,生产、生活火源多,用电量大,可燃物特别是易燃物种类繁多,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不一 …… 造成起火,有人为的原因,也有自然的作用,任何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火灾。从时间上看,火灾大都发生在节假日、工余时间和晚间;从发生的部位上看,多发生在实验室、仓库、图书馆、学生宿舍及其他人员往来频繁的公共场所等存在隐患的部位及生产、后勤部门及其出租场所,这些部位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具有突发性。
2、火灾容易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学校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多,动植物标本、中外文图书资料多,一旦发生火灾,损失惨重。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往往是国家筹集资金购置的,发生火灾损失后,很难立即补充,既有较大的有形资产损失,直接影响教学、科研与实验的正常进行,更有无形资产损失。珍贵的标本、图书资料是一个学校深厚文化积淀的重要标志,须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的积累和保存,因火灾造成损失,则不可复得。因而,这类火灾损失极为惨重,影响极大。
3、人员集中,疏散困难,火灾往往造成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极大。
学校人口密度大,集中居住的宿舍公寓多,宿舍公寓内违章生活用电、用火较多,因用电、用火不慎而发生火灾后,火势得不到控制能很快蔓延,火烧连营,在人员密度大、影响顺利疏散逃生的情况下,难免会造成人身伤亡。学校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是各类信息的集散地,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传遍社会,特别是出现人身伤亡,会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三、校园常见的火灾类型
校园火灾从发生的原因上可分为以下类型:
1. 生活火灾
生活用火一般是指人们的炊事用火、取暖用火、照明用火、点蚊香、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由生活用火造成的火灾称为生活火灾。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发展,炊事、取暖用火的能源选择日益广泛,有燃气、燃煤、燃油、烧柴、用电等多种形式。学生生活用火造成火灾的现象屡见不鲜,原因也多种多样,主要有:在宿舍内违章乱设燃气、燃油、电器火源;火源位置接近可燃物;乱拉电源线路,电线穿梭于可燃物中间;使用大功率照明设备等。
由于部分学生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违章生活用火严重,酿成火灾已成必然。有统计表明,生活火灾已占校园火灾事故总数的70%以上。安全使用生活火源必须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学生必须学会自防自救。
2. 电气火灾
目前学生拥有大量的电器设备,大到电视机、电脑、录音机,小到台灯、充电器、电吹风,还有违规购置的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学生宿舍由于所设电源插座较少,学生违章乱拉电源线路现象普遍,不合安全规范的安装操作致使电源短路、断路、接点接触电阻过大、负荷增大等引起电气火灾的隐患增多。电器设备如果是不合格产品,也是致灾因素。尤其是电热器的大量不规范使用,极易引发火灾。
3. 自然现象火灾
自然现象火灾不常见,这类火灾基本有两种:一种是雷电,一种是物质的自然。雷电是常见的自然现象,它是大气层运动产生高压静电再行放电,放电电压有时达到几万伏,释放能量巨大。当作用于地球表面时,具有相当大的破坏性。它产生的电弧可为引起火灾的直接火源,摧毁建筑物或窜入其他设备可引起多种形式的火灾。预防雷电火灾就必须合理安装避雷设施。自燃是物质自行燃烧的现象。如黄磷、锌粉、铝粉等燃点低的一类物质在自然环境下就可燃烧;钾、钠等碱金属遇水即剧烈燃烧;不干的柴草、煤泥、沾油的化纤、棉纱等大量堆积,经生物作用或氧化作用积聚大量热量,使物质达到自燃点而自行燃烧发生火灾。对自燃物品一定要以科学的态度和手段加强日常管理。
第二节 校园火灾的预防
消防安全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师生员工应掌握的一门不可或缺的基本知识。因此,师生员工必须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及时排查消防隐患,杜绝违规行为,共同筑就全民消防工程。
公共场所防火
随着学校建设发展,用电量高,高热量照明设备多,空间大等诸多因素,都是严重的火灾隐患,这些地方时有重大火灾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特别是群死群伤。
因此,同学们在公共场所滞留时,应掌握如下防火知识和方法:
1、清醒认识公共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时刻提防。
2、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防火规定,摒弃一切不利于防火的行为。
3、进入公共场所,首先要了解所处场所的情况,熟悉防火通道。
4、善于及时发现初起火灾,做出准确判断,能及时扑救的要及时扑救,形成蔓延的要立即疏散逃生。
5、要具有见义智为的精神,及时帮助遭受伤害的人员迅速撤离、脱险。
消防安全宣传二十条
火险,随时随处可能发生。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以高度的消防安全责任感,科学的消防态度搞好火灾的预防,许多火灾都可避免。公安部消防局借鉴世界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消防宣传经验,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从我国国情出发,专门编发了《消防安全20条》,现提供给大家参考。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饰装修不宜采用可燃材料。
(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丝、铁丝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迅速打电话119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越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前行。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第三节 灭火常识
几种常用的灭火方法
人类在同火灾的斗争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认识,也越来越多地发挥着重要作用。灭火就是设法打破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三者之间的必然联系。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通过对火的进一步研究,形成了许多灭火理论和高效灭火方法,这为我们的灭火工作提供了诸多便利条件。
(1)冷却灭火法: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到燃烧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自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停止的方法。水和二氧化碳是常用冷却灭火剂,水和液态二氧化碳可大量吸收燃烧热,使燃烧物温度迅速降低,达到灭火的目的。这种方法也常被采用在平时的防火工作中。如:控制可燃物的存放环境温度到自燃点以下,使可燃物不致发生燃烧等。
(2)隔离法:是将燃烧物与附近的可燃物隔离,将其他可燃物疏散到安全地带,控制火势蔓延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宜于扑救任何的固体、液体、气体火灾。如灭火时迅速将没有燃烧的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关闭输送可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阀门或设备,阻止可燃气体或液体进入燃烧区;将燃料通过阀门和管道转移到安全的储罐;拆除临近建筑物等。
(3)窒息法: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冲淡、稀释空气中的含氧量,使燃烧物质因缺氧而熄灭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扑救封闭式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及容器内的火灾。如平时灭火时采取的用石棉被、湿麻袋、沙土、泡沫灭火剂覆盖在燃烧物上灭火,就是使用的窒息法。
(4)抑制法:是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燃烧的链反应而使燃烧物停止燃烧的方法。这种方法采用最多的有干粉灭火剂和卤代烷灭火剂。
三、常用的几种灭火剂
(1)水。水是采用最广泛的灭火剂,大多数火灾都可以用水扑灭,它也是民间灭火采用最多的灭火剂。水作为灭火剂的最大特点是廉价、广泛,因而使用相当普遍。在具体的灭火工作中,水作为灭火剂,可以大量吸收物质燃烧热,从而降低燃烧物的温度,最终使燃烧终止。采用雾状水流还可稀释火场空气的浓度,也可以有效地扑救粉尘火灾。但应特别注意,水灭火剂不能扑救遇湿发生燃浇和爆炸的燃烧物,如碱金属、碱土金属等;也不能扑救带电物质、非溶性物质(如石油)、浓强酸类物质以及贵重、精密仪器、图书的火灾。
(2)二氧化碳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常以液态形式储存在专用的容器(称为二氧化碳灭火器)中。因二氧化碳以液态形式储存释放时可大量吸收燃烧热,从而达到终止物质燃烧的目的。另一方面,二氧化碳是很稳定的惰性气体,它可以充分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窒息。它挥发后不遗留任何残留物,而且不具有导电性,因而特别适合扑救高压下的电气火灾和精密仪器设备火灾,不适合碱金属、碱土金属、氢化物火灾。需特别注意的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定不要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灭火器喷管的金属部位,以防冻伤。当火场上释放的二氧化碳超过一定浓度时,还会使人呼吸困难,甚至使人窒息。所以要特别提放。
(3)干粉灭火剂。这种灭火剂采用超微的化学物质粉剂,作用于燃烧物上,可断裂燃烧的链反应而使燃烧终止。它的种类也较多,如碳酸铵盐干粉灭火剂、磷酸铵盐灭火剂等。这种灭火剂的使用范围较广泛。但不适合扑救木才、轻金属、碱土金属和各种精密仪器设备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