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x办发明电〔2017〕x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教学日历,现将清明、劳动和端午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1.放假时间: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假日。2.课程调整: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月8日(星期日)补上。二、劳动节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1.放假时间: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二)劳动节为法定假日。2.课程调整: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8日(星期六)补上。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的跨学科选修课程停上一周,延期一周结束。三、端午节放假时间6月16日(星期六)至18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其中6月18日(星期一)端午节为法定假日。教 务 处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