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阜合园区文明办,城南新区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各有关单位: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现就在2018年清明节期间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缅怀先辈、圆梦中华”为主题,立足本地、因地制宜、贴近生活、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家庭观,营造文明、进步、和谐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现代化大美阜阳提供文化支撑。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缅怀先烈祭奠活动。积极利用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等,认真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群众性纪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为革命烈士扫墓,开展党员、团员重温入党、入团誓词活动。发动广大网民尤其是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积极登陆中国文明网、安徽文明网、阜阳文明网等相关网站,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2.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诵读历代爱国主义名篇佳作活动,围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组织开展“忆先贤·传家风”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等活动,增强爱国情感。 3.开展红色故事展示活动。开展红色故事汇展示活动,展示红色历史、英烈事迹、革命遗址、纪念馆所、烈士陵园、党支部旧址等与革命历史有关的资料,同时组织单位职工和学校学生参观学习。 4.开展节日文化民俗活动。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 5.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烈士家属活动,积极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体现党和政府对烈士的缅怀和对烈士家属的关爱和照顾。 6.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活动。通过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文明祭祀公告和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人们用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人先贤的怀念之情,教育广大群众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陋习,提倡使用电子鞭炮、网络祭祀,提倡父母带着孩子去革命烈士纪念碑、先贤祠堂、先人陵墓进行文明祭祀,提倡“献祭礼、作汇报、诵家规、谈感恩、致哀思”等家庭祭祀文明礼仪,树立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7.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绿化美化志愿服务,组织动员人们参加义务植树、认养绿地、巡逻护林,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倡导垃圾分类,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优美怡人的城乡环境。 三、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活动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二要深度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大力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用文化引领文明清明新风尚,大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活动的情况,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节日氛围,大力宣传浓郁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展示传统文化魅力,营造浓厚的民俗节日氛围。 三要加强协调,注重实效。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清明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积极主动参与,各展所长,各具特色,把活动开展与群众的要求很好地结合起来,努力为群众参与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总结、信息、视频、图片、宣传报道等资料报市文明办思想道德科,市文明办将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