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教学反思《质数和合数》是在学生已经掌握了因数和倍数的意义,了解了2、5、3倍数的特征之后学习的又一重要内容,它是学生学习分解质因数,求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基础,在本章教学内容中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五年级的学生已具备一定的观察、分析、理解能力,掌握了一些学习数学的方法。学生对学习充满热情和好奇心,有主动参与的意识,迫切地希望体验探究学习的过程。因此,我根据教学内容选择了探究性的学习方式。通过体验与探究的活动,让学生亲历概念的自我建构过程,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本节课我把重点放在自主探究、观察、比较中,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探究精神。在课中,我尊重孩子,信任他们,勇敢的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学习。首先我是让孩子们快速找出1到20各数的因数,然后引导他们观察,主要是从因数的个数上去观察。刚开始学生将他们分为两类:有1个或两个因数的:1,2,3,5,7,9,11,13,17,19;其余的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因数的。我给与肯定并告诉孩子在数学上“1”这个数比较特殊,我们把它分为单独一类,有两个因数的归为1类,并将这样的数称为质数,然后让孩子根据这些数因数的特点给“质数”定义一下,学生们通过观察发现这些数只有两个因数,这两个因数就是“1”和“本身”,自然而然就得出质数的定义,理解质数后,合数的理解就很简单了。其次,教师的鼓励为学生体验成功搭设了舞台。成功与快乐是学习的一种巨大的情绪力量,教师不失时机的积极鼓励,能使学生产生学好数学的强烈欲望.因此,教师要对学生任何成功的言行都要给予及时、明确和积极的强化。如微笑、点头、重复和阐述学生的正确答案。在讲“质数、合数”这节课,教师在引导学生发现判断质数、合数方法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没有以一个“裁判者”的身份出现,而是力求使自己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参与协商,鼓励和监控学生的讨论和练习过程,但不控制学生的讨论结果。同时教师也把自己当作学习者,与学生一道共同完成学习任务,由于采用了新课程标准的理念,让学生充分体验了成功的喜悦。本节课教师充分放手让学生去探究,留足学生探究的时间与空间,关注有差异的学生去发现,去完成自己的学习目标,使每个学生都积极参与“做”数学,能再课上研究的问题就在课上处理,不只局限于使学生理解、掌握知识,更多关注的是培养学生探究知识能力,最大限度的满足了每一个学生数学学习的需要,让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了不同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