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国旗下讲话稿:宪法与我们的关系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与我们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且深远的意义。同学们,那你知道宪法和我们有什么的关系吗?有些同学感觉宪法很高冷,有些同学则认为宪法和咱们老百姓关系不大。其实,身为中国公民的我们,从出生开始,这一生,宪法都在默默保护着我们。例如:一、出生从我们出生那一刻起,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独立的人格权的“人”。别看那时候我们身体小小的,不能自理,也不会说话,但那时候,我们就已经受到宪法的保护了!享有为人所有的权利!因为有宪法保障!第二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二、上学等到了适学年龄,我们就要去学校接受教育。在学校里,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国旗、国歌、国徽,而每周一必备“课程”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了我们最骄傲的时刻。上学、首都、国徽、国歌、国旗这些也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第二章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章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第一百 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三、成年18岁那年,我们迎来了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作为成年人的我们,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这一刻开始,虽然可能还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但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可以不再供养我们的生活了。第二章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四、毕业工作毕业后的我们,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招聘会上各式各样的公司,给了我们很多的自主选择机会,过五关斩六将,得到心仪的工作那一刻起,我们也踏入了职场,靠自己的劳动,独立打拼了。宪法也为我们保驾护航!女性就业歧视?不许休假?宪法面前都不允许!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五、退休到了退休年龄,在宪法的保障下,不必担忧退休生活,和家人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吧。第二章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看吧,我们这一生啊,都有宪法在默默保护着!我国宪法和法律不断修改完善,法治进程得到了深入推进。据了解,近年以来,广州市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社区儿童维权机构覆盖率均达100%,逐步构建起多角度、全方位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从实践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学习党的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从校园开始,辐射全社会,为“法治中国”梦想的实现砥砺前行、携手共进!我的发言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