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国旗下讲话稿:尊崇法律权威 珍爱生命价值老师们、同学们: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尊崇法律权威 珍爱生命价值》。今天谈这一话题基于两个考虑:1.部分同学的上下学方式和交通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2.明天我们将外出游学,必须确保高高兴兴去,平平安安回。首先我们谈一谈上下学的交通方式和交通行为:1.交通方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可依法进行管理。学生上下学不能乘坐三轮车及农用车及报废车、无牌无照不合格车辆,不能拼车上学无。也就是说同学们上下学的方式只能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及其他正规合法的车辆。2.交通行为:一、目前中小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以下显著的特点:(一)上学将要晚点,只顾低头骑车赶时间,不抬头看路,遇到前后来车不知道躲闪;(二)由于孩子们生性活泼好动,走路时常常无规则,三五成群、嬉戏打闹,在道路上随意跑动;(三)过公路随意横穿或突然横穿,不左右瞭望,或左右瞭望一扫而过,但对来车的速度和距离判断不准;(四)骑自行车时双手离把,搭肩并行,曲折竟驶,攀扶机动车;(五)在城市道路上,步行不走人行道,骑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过公路不走人行横道;在混合交通的道路上行走、骑车占路过宽;还有的逆向通行;在城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六)雨雪天,在路上打雪仗;结冰天,在道路上滑冰;(七)冬天,尤其北风呼啸的时候,女同学围围巾、男同学戴耳罩,严重影响听力,致使车辆临近不能感知;还有的女同学围巾不系,容易被过往机动车挂住;针对这几种现象提几点要求:第一是法制意识。有一条要记住,行车走路都要以安全为前提,再急再忙,不能把安全抛在脑后。同学们知道吗?如果你们乱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骑自行车带人等等,这些行为可都是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不仅要自尝事故带来的苦果,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是防范意识。防范,包含既要自己不伤害别人,又要防止被人伤害。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思想上还存在“车不敢撞人”错误认识,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的汽车前横过马路。第三是靠右意识。走路时要靠边,不能在马路上嬉笑打闹,甚至随意闯入充满危险的机动车道上。第四是观察意识。从小路走上大路时,要“一看、二慢、三通过”,不能匆匆忙忙赶路,更不能与机动车抢道争先。第五是红绿灯意识。这个常识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朗朗上口,是不是行动上都遵守了呢?设置红绿灯,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第六是交通标线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所以我们要牢记,斑马线是生命线,学会保护自己。第七是头盔意识。同学们不仅要监督家长戴好头盔,自己乘车时也要戴头盔,不要嫌麻烦,请爸爸妈妈给自己买一个合适的小头盔戴上。第八是报警意识。同学们一旦遇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尽快拨打电话报警,第二方面:我们谈谈明天游学的安全事项:1.乘车安全:车停稳了,在上下车;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要伸出窗外;不要把尖锐的物品放在手中把玩;学生在开易拉罐等饮料时不要故意造成恐慌。2.生病等应急事件安全:如出现身体不舒服等现象及时向身边的同学或带队老师提出;遇到中暑等晕倒现象,不能拖着走,要及时平卧在阴凉处,松开裤带、上衣扣子等,保持呼吸通畅!3.景区安全:每生团结在小组长的周围,严禁单独行动,包括上厕所,组长要带学生团结在带队老师周围;不要做危险动作,如攀爬树木,河边嬉戏等;不要暴食暴饮;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轻信陌生人,有事请示带队老师;如走失了,不要慌张,找附近导游或景区工作人员求助(所有人要记住几个随行老师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