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20 年 全 国 三 卷
《 晋 书 ·王 彪 之 传 》
彪 之 字 叔 武 , 年 二 十 , 须 鬓 皓 ( ) 白 , 时 人 谓 之 王 白 须 。 初 ( ) 除 佐 著 作
郎 、东 海 王 文 学 。从 伯( )导 谓 曰 :“ 选 官 欲 以 汝 为( )尚 书 郎 ,汝 幸( )
可 作 诸 王 佐 邪 ! ” 彪 之 曰 : “ 位 之 多 少 既 不 足 ( ) 计 ( ) , 自 当 任 之 于 时 。
至 于 超 迁 ( ) , 是 ( ) 所 不 愿 。 ” 遂 为 郎 。 累 迁 御 史 中 丞 、 侍 中 、 廷 尉 。
时 永 嘉 太 守 ( ) 谢 毅 , 赦 ( ) 后 杀 郡 人 周 矫 , 矫 从 兄 ( ) 球 诣 ( )
州 诉 冤 。扬 州 刺 史 殷 浩 遣( )从 事 ( ) 收 ( ) 毅 ,付 ( ) 廷 尉 ( )。
彪 之 以 球 为 狱 主 ( ), 身 无 王 爵 ( ), 非 廷 尉 所 料 ( ), 不 肯 受 , 与 州 相
反 复 ( ) 。 穆 帝 发 诏 令 受 之 。 彪 之 又 上 疏 执 据 ( ), 时 人 比 之 张 释 之 。 时 当
南 郊 ( ),简 文 帝 为 ( )抚 军 ,执 政 ( ) ,访 ( ) 彪 之 应 有 赦 不 ( )。
答 曰 :“ 中 兴 ( ) 以 来 ,郊 祀 往 往 有 赦 ,愚 ( )意 尝 谓 非 宜 ( ) 。何 ( )
者 ? 黎 庶 ( ) 不 达 ( ) 其 意 , 将 谓 ( )郊 祀 必 赦 , 至 此 时 , 凶 愚 之 辈 复 生
心 于 侥 幸 矣 。”遂 从 之 。永 和 末 ,多 疾 疫 。旧 制 ( ),朝 臣 家 有 时 疾 ,染 易 ( )
三 人 以 上 者 ,身 虽 ( )无 病 ,百 日 不 得 入 宫 。至 是 ( ),百 官 多 列 家 疾 ,不 入 。
彪 之 又 言 : “ 疾 疫 之 年 , 家 无 不 染 。 若 ( )以 之 不 复 入 宫 , 则 直 侍 ( ), 王 者
宫 省 ( ) 空 矣 。”朝 廷 从 之 。及 ( )简 文 崩 ( ),群 臣 疑 惑 ,未 敢 立 嗣 ( )。
或 ( ) 云 , 宜 当 须 ( )大 司 马 处 分 ( )。 彪 之 正 色 ( )曰 :“ 君 崩 , 太 子
代 立 , 大 司 马 何 容 得 异 ( )! 若 先 面 ( )咨 , 必 反 为 所 ( )责 矣 。 ” 于 是
朝 议 乃 ( )定 。 及 孝 武 帝 即 位 , 太 皇 太 后 令 以 帝 冲 幼 ( ), 令 温 依 周 公 ( )
居 摄 ( )故 事 。事 已 施 行 ,彪 之 曰 :“ 此 异 常 大 事 ,大 司 马 必 当 固 ( )让 ( ),
使 万 机 ( )停 滞 , 稽 废 ( )山 陵 , 未 敢 奉 令 ( )。 谨 ( ) 具 封 还 内
( ),请 停 。”事 遂 不 行 ( )。加 光 禄 大 夫 、仪 同 三 司 ,未 拜 ( )。疾 笃 ( ),
帝 遣 黄 门 侍 郎 问 所 苦 ( ) ,赐 钱 三 十 万 以 营 ( )医 药 。太 元 二 年 卒 ( ),
年 七 十 三 , 即 以 光 禄 为 赠 , 谥 ( ) 曰 简 。
答 案
彪 之 字 叔 武 , 年 二 十 , 须 鬓 皓 ( 白 , 洁 白 ) 白 , 时 人 谓 之 王 白 须 。 初 ( 起 初 ) 除 佐
著 作 郎 、 东 海 王 文 学 。 从 伯 ( 堂 伯 ) 导 谓 曰 : “选 官 欲 以 汝 为 ( 任 命 .. .. 做 ) 尚 书
郎 , 汝 幸 ( 幸 运 , 有 幸 ) 可 作 诸 王 佐 邪 ! ”彪 之 曰 : “位 之 多 少 既 不 足 ( 不 值 得 )
计 ( 计 较 ) , 自 当 任 之 于 时 。 至 于 超 迁 ( 越 级 提 拔 ) , 是 ( 这 , 这 个 ) 所 不 愿 。 ”
遂 为 郎 。累 迁 御 史 中 丞 、侍 中 、廷 尉 。时 永 嘉 太 守( 为 郡 之 最 高 长 官 )谢 毅 ,赦( 赦
免 )后 杀 郡 人 周 矫 ,矫 从 兄( 堂 兄 )球 诣( 到 .. .. . 去 )州 诉 冤 。扬 州 刺 史 殷 浩 遣( 派
遣 ) 从 事 ( 古 代 官 名 。 即 从 吏 史 , 亦 称 从 事 掾 , 汉 刺 史 的 佐 吏 ) 收 ( 逮 捕 , 拘 押 ) 毅 ,
付 (交 付 ) 廷 尉 ( 廷 尉 : 古 代 官 职 名 , 西 汉 时 也 称 大 理 。 遵 照 皇 帝 旨 意 修 订 法 律 , 汇 总
全 国 断 狱 数 , 负 责 诏 狱 。 大 臣 犯 罪 , 由 其 直 接 审 理 、 收 狱 。 ) 。 彪 之 以 球 为 狱 主 (讼
案 的 当 事 人 ), 身 无 王 爵 (爵 位 ) , 非 廷 尉 所 料 (处 理 ) , 不 肯 受 , 与 州 相 反 复 (书 信 往
来 ) 。穆 帝 发 诏 令 受 之 。彪 之 又 上 疏 执 据 (据 理 争 论 ),时 人 比 之 张 释 之 。时 当 南 郊 ( 郊
祭 , 郊 祀 ) , 简 文 帝 为 (担 任 ) 抚 军 , 执 政 ( 掌 管 国 家 政 事 ) , 访 (咨 询 , 询 问 ) 彪 之 应 有
赦 不 (通 “否 ” )。 答 曰 : “中 兴 ( 中 途 振 兴 ) 以 来 , 郊 祀 往 往 有 赦 , 愚 ( 古 人 对 自 己 的
谦 称 ) 意 尝 谓 非 宜 ( 不 合 适 ) 。 何 ( 为 什 么 ) 者 ? 黎 庶 (百 姓 )不 达 ( 明 白 ) 其 意 , 将 谓 ( 认
为 ) 郊 祀 必 赦 , 至 此 时 , 凶 愚 之 辈 复 生 心 于 侥 幸 矣 。 ”遂 从 之 。 永 和 末 , 多 疾 疫 。 旧
制 (制 度 , 规 章 ), 朝 臣 家 有 时 疾 , 染 易 ( 传 染 )三 人 以 上 者 , 身 虽 ( 即 使 )无 病 , 百 日
不 得 入 宫 。 至 是 (这 个 时 候 ), 百 官 多 列 家 疾 , 不 入 。 彪 之 又 言 : “疾 疫 之 年 , 家 无
不 染 。 若 (如 果 )以 之 不 复 入 宫 , 则 直 侍 ( 随 侍 帝 王 的 人 员 )顿 阙 ( 困 顿 缺 乏 ) , 王 者 宫
省 (设 在 皇 宫 内 的 官 署 ) 空 矣 。”朝 廷 从 之 。及 (等 到 )简 文 崩 ( 皇 帝 、皇 后 、太 后 去 世 ) ,
群 臣 疑 惑 ,未 敢 立 嗣 ( 指 确 立 王 位 继 承 人 ) 。或 (有 的 人 )云 ,宜 当 须 (要 ) 大 司 马 处 分 ( 处
理 , 安 排 )。 彪 之 正 色 ( 态 度 严 肃 , 神 态 严 厉 ) 曰 : “君 崩 , 太 子 代 立 , 大 司 马 何 容 得
异 (怎 能 有 资 格 提 出 异 议 ) !若 先 面 ( 当 面 )咨 ,必 反 为 所 (被 ) 责 矣 。”于 是 朝 议 乃 (才 )
定 。 及 孝 武 帝 即 位 ,太 皇 太 后 令 以 帝 冲 幼 (年 幼 ) ,令 温 依 周 公 (周 文 王 之 子 , 周 武 王
之 弟 , 曾 辅 佐 周 武 王 讨 伐 商 纣 王 最 终 夺 取 天 下 。 ) 居 摄 (古 代 帝 干 因 年 幼 不 能 亲 政 ,
大 臣 代 居 其 位 来 处 理 政 务 )故 事 。 事 已 施 行 , 彪 之 曰 : “此 异 常 大 事 , 大 司 马 必 当 固
(坚 决 )让 ( 推 辞 ,辞 让 ) ,使 万 机 ( 当 政 者 处 理 的 各 种 重 要 事 务 )停 滞 ,稽 废 ( 稽 延 荒 废 )
山 陵 , 未 敢 奉 令 (遵 从 命 令 )。 谨 ( 郑 重 地 ) 具 封 还 内 (宫 中 ) , 请 停 。 ”事 遂 不 行 (没 有
实 行 ) 。 加 光 禄 大 夫 、 仪 同 三 司 , 未 拜 (没 有 正 式 授 任 ) 。 疾 笃 (重 , 严 重 ), 帝 遣 黄 门
侍 郎 问 所 苦 (指 病 痛 ) ,赐 钱 三 十 万 以 营 ( 办 理 ,可 译 为 “买 ) 医 药 。太 元 二 年 卒 (大 夫
去 世 , 一 般 的 官 员 去 世 ) , 年 七 十 三 , 即 以 光 禄 为 赠 , 谥 (古 代 皇 帝 、 贵 族 、 大 臣 、
杰 出 官 员 或 其 它 有 地 位 的 人 死 后 所 加 的 带 有 褒 贬 意 义 的 称 号 ) 曰 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