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高考二模仿真训练(三)
本试卷满分 150 分,考试用时 150 分钟。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和座号填写在答题卡和试看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
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现代文阅读(35 分)
(一)现代文阅读Ⅱ(本题共 5 小题,19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1~5 题。
材料一:
先秦《诗经》与后世所见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但这些差异并没有大到能形成不同的文献
体系,这又说明《诗经》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骨干”或者“核心”。一般认为,《诗经》的
产生及流传与周代的礼乐制度密不可分,因此上述所谓“核心”必然与礼乐制度的建立及其
功用有密切关联。可以想见,当周初礼制建立之时,与礼乐配合的“诗”便成为一种需求,
当时被纳入礼乐系统的那些作品,便可视为《诗经》最早的核心,它们的功用与分类也就构
成了《诗经》的“早期形态”。但今本《诗经》的风、雅、颂三分显然不可能是最早的分类,
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周初礼制存在与风、雅、领对应的三分,这三者本身的时代差距也很大,
比如国风、小雅中仅有部分诗作可能产生于西周。另外,传世文献对风、雅、颂的称述也存
在一些矛盾之处。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探讨,在《诗经》形成的最初阶段,它应该由哪些
部分组成。
古代学者对这一问题也有过讨论,顾炎武《日知录·四诗》中提出的“四诗”说即具有
启发性。他认为:“《周南》《召南》,南也,非风也。《幽》谓之《幽诗》,亦谓之《雅》,亦谓
之《颂》,而非《风》也。《南》《幽》《雅》《颂》为四诗,而列国之《风)附焉,此(诗》之本
序也。”顾炎武所谓“《诗》之本序”,其实就是在探讨《诗经》的早期形态问题。因为《部风》
以下十二国风产生时代较晚,只有《周南》X 召南》和《幽风》有可能产生于周初。所以以情
理论,周初建立礼乐体系时,《诗经》只可能有南、断、雅、颂四类。
顾炎武的说法是有道理的。雅、领先不论,二南与《幽风》除时代较早外,同其余国风
相比还有许多特殊之处。先说《幽风》,其中《七月》篇最为特别,它被认为是周民族还生活
于幽地之时便流传的歌谣,可能在周公时被整理写定。而《幽风》其他篇目也与周公有关,
产生时代应该比较早。《周礼·箭章》记载周人祭祀诗乐中有“幽诗”“幽雅”“幽颂”的说法,
传统观点认为就是用三种不同的方式表演《七月》一诗。因此,将《七月》或者“幽”归入
“风”就很不合理。
至于《周南》《召南》,其特殊性更加显著。首先,《小雅·鼓钟》有“以雅以南”,南与
雅并列,学者据此将“南”解释为乐器、乐调、诗体等。其次,二南的礼乐地位比较特殊,《仪
礼》载乡礼、燕礼、射礼等皆要演奏二南曲目,称为“乡乐”,同时二南又被认为是“房中之
乐”。再次,孔子对二南特别看重,《论语·阳货》谓:“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
面而立也与!”上博简《孔子诗论》中也大量论及二南,其比例远超其余国风及雅、颂。最后,
目前所见各种文献,凡能体现国风顺序的,二南皆在最先,无一例外。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
“南”最初应是一个独立且重要的类目,后来才归属于国风。
最后再简单讨论一下雅和颂。《大雅》中部分篇目时代较早,如《文王》《大明》等祭祀
诗,这应是“雅”类得以确立的核心。也就是说,最初的雅应是祭祀祖先的歌乐。《小雅》则
更是礼制演变及宴享诗乐进一步独立的产物,所以《仪礼》所载士阶层的礼制,大量使用了
《小雅》中的篇章。至于颂,因为《商颂》《鲁颂》比较特殊,这里只讨论《周颂》。一般认
为,《周颂》是西周陆续产生的宗庙祭祀乐。
那么,最终我们就看到,在西周初年为配合礼乐制度而产生的“诗经”,当由南、幽、雅、
颂四部分组成,这便是顾炎武所谓“《诗》之本序”的“四诗”。它们分别代表了构成新的周
文化的四种子文化,或许也代表了当时四种无法被忽略的政治势力,即周王母族、周之旧贵
族、灭商过程中诞生的新贵族、殷遗民贵族。周初的礼乐制度建设,正是为了调和这几种文
化或政治势力,建立并维持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因而,随之产生的《诗经》,也就毫无疑问地
体现了这种文化、政治生态。
(摘编自姚苏杰《《诗经)的早期形态与“四诗”》,《光明日报》2020 年 11 月 30 日)
材料二:
礼乐制度是由西周时期周公初步制定,后又经过不断增补而形成的一种十分严格的制度。
礼乐制把上层社会的人分成许多等级,再依照等级地位的不同,规定所实行的礼乐。柏杨先
生在其《中国人史纲》中写道:周王沿袭了殷商的社会结构,将人民分为四个阶级,即国王、
贵族、平民和奴隶阶级。在周王朝,阶层间的界限不但是绝对的,而且也是庄严、不可逾越
的。
礼是具体的社会规则典章,目的是维护当时的封建宗法等级制度,而乐是推行这种制度
的手段,因礼而设,为礼服务。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礼乐机构——春官,就是周王朝为了实施
礼乐制度而设置的。这一机构包含音乐行政、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三部分。“礼乐制度”中的
“乐”基本指的就是音乐教育。音乐教育由春官中的大司乐领导,并由贵族担任音乐教育方
面的各级负责人。由此可见,统治阶级对音乐活动的阶级控制是相当严密的。在音乐教育方
面,礼乐机构主要培养的对象是帝王和贵族子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从民间选拔出来的青年。
这些选拔出来的青年被提升到下层贵族的等级中间,与上层贵族子弟一起学习音乐。《周礼·地
官·大司徒》中记载:“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周
王朝统治者对广大人民进行有意识的音乐统治,其目的在于巩固周王室统治,使人民保持和
平的态度,防止奴隶反抗。
(摘编自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