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历史八年上册第 10 课知识点
中华民国的建立
时间:1912 年 1 月 1 日
地点“南京
总统: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黎元洪为副总统。
改革:以 1912 年为民国元年,改用公历。成立参议院,
由各省的会议代表任议员。
意义: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时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
革命的重要成果。
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
1912 年 2 月 12 日,袁世凯逼迫宣统帝退位。
1912 年 2 月 13 日,孙中山向临时参议院提出辞职,推举
袁世凯继任。
1912 年 2 月 15 日,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1912 年 3 月,袁世凯在北京任职。4 月孙中山正式解除大
总统职务。辛亥革命的成立果实被袁世凯窃取。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
1912 年 3 月 11 日,孙中山颁布了由参议院制定的《中华
民国临时约法》。
约法规定:
1、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
2、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
3、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
信仰及请愿、考试、选举、参政等自由和权利。
4、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
权并负其责任,司法独立等。
性质评价: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
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它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
和民主自由原则,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