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名师课堂: “反常合道”及对读诗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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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名师课堂: “反常合道”及对读诗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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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高考语文名师课堂: “反常合道”及对读诗的启发 苏轼在《书柳子厚渔翁诗》中评价柳宗元的《渔翁》诗时讲道:“诗以奇趣为宗, 以反常合道为趣。”苏轼的意思是说,诗歌追求出奇制胜的趣味,违反常理却合于艺 术之道,就能产生趣味。他认为诗应该追求“奇趣”,“反常合道”是让诗富于“趣” 的重要途径。这就提出了中国古代诗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反常合道”。后代文 人对此多有论述,清人黄生在其《诗麈》中讲:“出常理之外,此之谓诗趣。”他沿 袭苏轼观点,也认为“反常”是获取“诗趣”的重要手段,并且指出,“反常”就是 “出常理之外”。清人吴乔在其《围炉诗话》中说:“无奇趣,何以为诗?反常而不 合道,是谓之乱谈,反常而合道,则文章也。”此论是对苏轼观点的阐释,“奇趣” 是诗的核心,非“反常合道”有两种情况,“反常不合道”是没有逻辑,是胡言乱语; 不“反常合道”,是作文章而非作诗。虽未明言,但有“反常合道”方为诗的用意。 这两个人用语虽然不同,各有侧重,但其核心意思一致,都是围绕苏轼诗“以反常合 道为趣”的观点所做的阐发。目前对“反常合道”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反 常合道”是一种艺术手法。暂且放过诗是否应“以奇趣为宗”的问题,单独去审视苏 轼“反常合道”的诗学命题,就会发现,“反常合道”的现象存在于前人大量的诗作 中,可以说,“反常合道”是诗人在创作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的表达策略。有些论 者,将“反常合道”称之为手法,如陈家生的《反常合道 独具妙效——红楼梦中反 常手法》、吴汉民,雷银喜的《反常合道 无理而妙——谈“反常”的艺术表现手法》 等。称“反常合道”为手法,其实是不准确的。但凡称为手法的,使用时一定含有固 定的技法、程式,并且有一定的稳定性。“反常合道”没有相对稳定的、具体的、可 供参照的操作程式,不具有方法层面的可操作性,故而不应称其为手法。作为表达的 策略,诗人有意或无意地采用,其目的是为了让诗产生“趣”,以之捕获读者惊奇的 审美体验。从诗人的创作来看,“反常”和“合道”有一个先后关系,有表里之分。 历来论者在讨论“反常合道”时,不约而同地将“反常”和“合道”分开讨论。黄生 的“反常而合道”和“不反常而合道”,就是讨论“反常”与“合道”之间的组合关 系。李元洛认为,“所谓‘反常’就是在内容上违反人们习以为常的常情、常理与常 事,同时在艺术上突破常境,即违反陈陈相因的人所习用的构思和语句;所谓‘合道’ 就是这种反常的艺术表现……它表达了诗作者对生活新鲜独特的感受,虽不一定合于 生活的逻辑,却一定合于感情的逻辑。”童庆炳认为“‘反常’是情景的反常、超常 组合……‘合道’是指这种反常、超常的艺术组合,却出人意料合乎感知和情感的逻 辑”。李元洛和童庆炳对“反常”的解读不尽相同,但对“合道”的认识一致——合 乎情感的逻辑。他们都将“反常”和“合道”分开讨论,先讨论了“反常”,其后讨 论了“合道”。在讨论“合道”时,从李元洛的“所谓‘合道’就是这种反常的艺术 表现……它表达了……一定合与感情的逻辑”和童庆炳的“‘合道’是指这种反常…… 却出人意料合乎感知和情感的逻辑”的分析来看,他们都认为“合道”是建立在“反 常”的基础之上的。可以看出,“反常”与“合道”有一个表里之分,“反常”是表, “合道”是里。诗人创作中直接呈现出来的是“反常”,而“合道”是诗人深层次上 的追求,“合道”潜藏在“反常”的后面。诗歌以情感为其旨归,诗人使用“反常合 道”的表达策略,依然在考虑情感表达的需要,“反常合道”与诗人的情感有紧密的 对应关系。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反常合道’只是诗人情感的一种表现形式。”人 的情感显示分为正常显示和反常显示两种情况,反常合道的表达策略属于诗人情感的 反常显示。“情感的反常显示和正常显示不同,它是指诗人对周围的人、事所持的态 度体验,以反常形式表现或传达出来,其主要的表征是感情的外在形态与感情的内在 质不一致或相悖。”诗人采用“反常合道”的表达策略传达情感时,情感出现了两种 形态——感情的外在形态和感情的内在质。感情的外在形态是诗人直接呈现出来的, 感情的内在质是诗人要追求的、真实表达的终极感情。可见这两种情感的形态也有表 里之分,并且和“反常”与“合道”的表里之分构成了明确的对应关系:“反常”对 应感情的外在形态,“合道”对应感情的内在质。 “反常合道”与诗歌本身也存在着紧密的对应关系。如果把诗简单地分为诗语和 诗情诗意两个层面的话,诗语处在外层、表层,诗情诗意寄寓诗语其中、其上,诗语 和诗情诗意也构成了表里关系。这样诗语和诗情诗意,“反常”与“合道”,采用“反 常合道”表达情感时出现的感情的外在形态与感情的内在质三者之间,就形成了紧密 的对应关系。“反常”更多的指向诗的表面,诗语的层面,对应的是感情的外在形态; “合道”更多的指向诗的深层,诗情诗意的层面,对应的是感情的内在质。“反常” 就是表面的反常——诗语的反常,感情外在形态反常;“合道”就是深层的合道—— 诗情诗意合道,感情内在质的合道。“反常合道”就是表面的反常,深层的合道,就 是诗语中含着的感情的外在形态的反常,诗情诗意中承载的感情的内在质合道。从接 受者的角度和从作者的角度出发去看,“反常”与“合道”的先后关系恰恰相反,接 受者和作者把握“反常”与“合道”的重心也各不相同。“中国古典诗论是一种凡泛 接受美学,自始至终跃动着一种强烈的读者接受意识。它既关乎诗歌的作品论,又关 乎诗作的接受论,同时又关乎诗作的生成论。”从诗作生成论的角度讲,诗人采用“反 常合道”的表达策略创作时,“合道”在先而“反常”在后。诗人要先确定好要表达 的“合道”的感情内在质,而后借助“反常”的诗语呈现出感情的外在形态。诗人的 重心与难点是对“反常”的呈现。从诗作的接受论讲,二者的关系恰恰与之相反。接 受者是从“反常”的诗语层面进入,最后到达“合道”诗情诗意层面,发现诗人感情 的内在质。读者的重心和难点是对“合道”的发现。从接受论的角度出发进行观察和 分析,“反常合道”是对一个读者读诗中发现、判断与审美体验的描述。读者在读诗 时,首先要发现诗语的反常处,进而进行思考联想,再到判断出“合道”,他发现诗 自身的趣味,他发现“反常”却“合道”,获得恍然大悟的审美体验。读者要获得这 种审美体验,要从“反常”开始,关键是要发现“反常”。发现“反常”才有了去判 断是否“合道”的可能。西方美学家认为“美感产生于新奇”。诗人的“务去陈言” 正是对新奇的追求,这必然造成“反常”现象在诗歌中的大量出现。抛开“反常合道” 的命题去看,发现“反常”在我们读诗中具有普遍意义。李元洛和童庆炳已经详细地 分析了“反常”,给我们认识它给予了重要的提示,然而,从“反常”一词的词义角 度入手,也是一种理解的角度。“反常”一词,语出《易经》,《易经·屯卦》的象辞 说:“‘十年乃字’,反常也。”周振甫解释为:“‘十年乃孕’,是违反正常。” “反常”即是违反正常。从《易经》开始,到苏轼讲“反常合道”的时代,包括今天, “反常”一词的词义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可以简单理解为:违反正常,不正常。 “反常”即是反于“常”。那么,要发现“反常”,必先要有对“常”的认识,只有 经过比较后,发现与“常”不同,才能称其为“反常”。“常”是“反常”的参照物, 然而不同的人对“常”的认知各不相同,所以“反常”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存在,它只 是一个相对意义上的存在,因人而异。可见,发现“反常”本身存在着逻辑上的漏洞。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只能尽可能地梳理普遍意义上认为的“常”,努力健全对普遍 意义上认为的“常”的认识,以之为起点,去发现“反常”。 根据所违反的“常”的不同,“反常”在诗中有两种存在的状态,有时存在于内 容中,有时存在于艺术中。这就明确地指出,“反常”在诗中既可以发生在“内容” 上,同时也可以发生在“艺术”上,有两种存在的形式。童庆炳认为“反常”“是情 景的反常、超常组合,如把有与无、虚与实、黑与白、大与小、长与短、悲与欢、苦 与甜等等相异相反的情景组合在一起”。童庆炳认为的“反常”接近于李元洛所讲的 “艺术上突破常境”,更偏向艺术的一方。从阅读学的角度分析,发现存在于诗的内 容上的“反常”对应的是理解性阅读;发现存在于诗的艺术上的“反常”,对应的是 批判性阅读。“阅读活动中存在着理解性阅读和批判性阅读的区别,这两种阅读,根 据阅读质量,还都有正误之别。正确的理解性阅读,是阅读者通过阅读活动,把握作 品的内容实质,作品的内容是可以被阅读者正确领会的。正确的批判性阅读,是阅读 者结合相关知识对作品内容的真假、优劣等进行评判。”李元洛认为“反常”就是“在 内容上违反人们习以为常的常情、常理与常事,同时在艺术上突破常境,即违反陈陈 相因的人所习用的构思和语句”。诗歌内容上存在的“反常”,对应的“常”是生活 逻辑、正常事理,当读者发现诗歌的内容有违生活中的事理,就发现了这种“反常”, 就已经把握了“作品的内容实质”,也就是完成了“正确的理解性阅读”,对读者而 言难度不大。艺术上存在的“反常”,对应的是艺术的通常规律,读者要发现这类“反 常”,必须要有大量的阅读积累,包括一定程度的训练,先要了解熟悉诗歌艺术上的 通常规律,即“人所习用的构思和语句”,在此之上才能进行比较,发现诗歌艺术上 的“反常”。这“是阅读者结合相关知识对作品内容的真假、优劣等进行评判”,属 于批判性阅读的范畴,对读者而言难度较大。诸多论者忽略了“反常”在诗中存在的 两种形态,在探讨“反常合道”时或偏向一方,或两类混淆,夹缠不清,不能全面清 晰地认识“反常合道”的表达策略。诗歌内容上“反常”对应的“常”,是正常的事 理逻辑,世情常理,诸如:常情、常事、常理、常规、常识、常态等等。诗人在诗中 直接描写违反正常的生活逻辑的行为、心理、语言,与正常的事理相比,这些行为、 心理、语言不合常情、常理。闺怨诗表现得最为典型,诗中常常描摹闺中女子懒于梳 妆打扮的情状,如“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菩萨蛮·小山重叠金明灭》温庭 筠)“时光潜去暗凄凉,懒对菱花晕晓妆。”(《闺怨》韩偓)这是反常,常理上讲, 女子更爱美,更注重外在容貌的妆扮。古代社会也形成了对女子的审美以外貌为主的 传统,所谓的“郎才女貌”,英雄“美人”。“常”是花木兰的“当窗理云鬓,对镜 贴花黄”。“常”是刘兰芝的“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女为悦己者容,悦己者 不在身边,自然无心梳洗,无心梳洗是反常,指向无限的孤独,浓烈的思念之情,这 就是“合道”。常态是,人在夜里要睡觉,早晨要起床,这是“常”。然而该睡不睡, 该起不起,违反了正常的生活规律,便是反常。如“玉阶生白露,夜久浸罗袜。”(《玉 阶怨》李白)“秋天一夜静无云,断续鸿声到晓闻。”(《秋闺思》张仲素)“日上 花梢,莺穿柳带,犹压香衾卧。”(《定风波·自春来》柳永)常识告诉我们,人不能 控制自己的梦,这是“常”,闺怨中的女子,总是想做梦便做梦,想梦什么便梦什么, 这是反常。如:“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春怨》金昌绪)常理中,事出有 因,“冤有头,债有主”,而闺怨中的女子,随意迁怒万物,有时将毫不关联的事物 关联在一起。如:“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添新声杨柳枝词》温 庭筠)能把骰子上的红点看成是红豆,只因为一点红色的相似,就将两部相关的事物 关联在一起。“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除了通常认为的“嫁与弄潮儿”是反常 心理,其实,“早知”也是反常,“潮有信”是常识,“早知”意为假如早些知道, 才知道。才知道一个人尽皆知的常识,不反常吗?诗歌中的多种手法都是“反常”现 象频频发生的地方,这个“反常”所对应的“常”是事物在世界客观存在的常态。人 的头发不可能有“三千丈”,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秋浦歌》)便 是夸张。万物本无情是客观现象,“北山云漠漠,南涧水愁愁。”(《再题南涧楼》 王安石)水有情发愁就是拟人。“芳草有情皆碍马,好云无处不遮楼。”(《绵谷回 寄蔡氏仲昆》罗隐)芳草有情,不放“我”远去,好云有意,遮住楼台,是“我”不 忍离去,却反说草与云留我,“我”的情感转移到了物上,这就是移情。人的一种感 官只能用一种方式感知外物,“冷红泣露娇啼色”(《南山田中行》)“红”本来是 要看的,“冷红”却是触觉,“色”本来是要看的,“娇啼色”却是听觉,就是通感 手法。是否反常,要根据诗所描写的时代判断,以今观古,古时的反常在今天可能变 成了正常。“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兵车行》杜甫)“遂令天下父母心, 不重生男重生女。”(《长恨歌》白居易)在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古代社会,这是 典型的反常心理,然而在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这已经算不上反常。杜甫的《月夜》 中写“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身处科技发达的今天,借助通讯手段,我们完全 知道鄜州闺中的具体情状,这很正常。而在唐代,杜甫人在长安,哪里知道鄜州是否 有月,哪里知道妻子在闺中的所作所为,这只是诗人一个不合常理的一厢情愿罢了,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的景象只是诗人的自作多情的想象,从现实的角度看, 是不可发生的,是反常的。 诗歌艺术上“反常”对应的“常”,是艺术的原则,包括整体的构思、词的使用、 音的平仄等等。黄永武在他的《中国诗学》中的《“反常合道”与诗趣》一章中,概 括出了“不用日常语言习惯的联接法”“特别在诗句的关键紧要处,改变这个关键词 的词性,达到词性被活用的目的”等七种类型,其中包括了诗歌艺术上的“反常”。 张东焱的《论“反常合道”——中国古典心理诗学研究》一文中从诗歌意象与意象的 构成角度、诗歌的语法结构、意象的捕捉与选择角度、意象产生的感觉形态四个方面 进行了分析。除了以上论者所讲的,还有几种应该注意。翻案诗是典型的诗歌艺术上 的“反常”情况,所对应的“常”是前人的观点。对于一个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古 人总会形成相对固定,并为大众接受的看法,如对西施、王昭君、项羽等,后人的每 一次在观点上的跳出窠臼,都属于“反常”,用诗的形式表达,就是“翻案诗”。所 谓“翻案诗”,就是指那些推翻原来的主张、结论、评价等的诗歌。这些诗歌往往立 意奇崛,出人意表,不唯古人之说,大胆突破前人陈言,在思想上给读者以深刻的启 迪。历史学家总结亡国教训,会归因“女祸”,唐代诗人罗隐的《西施》“家国兴亡 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以反“女祸”亡国 的陈词滥调的“常”。王安石是写“翻案诗”的高手,如项羽的失败,历来为人同情, 唐代的杜牧翻了一次案,“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 土重来未可知。”(《题乌江亭》)王安石在此基础之上又翻了一次案,“百战疲劳 壮士哀,中原一败事难回。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与君王卷土来。”(《乌江亭》)他 为西施翻案写了《西施》,为王昭君翻案写了《明妃曲》,为商鞅翻案写了《商鞅》, 翻案是建立在以前的“常”之上的,属于诗歌艺术上的“反常”。有些作品,表达的 思想与作者惯常表达的思想不同,也属于诗歌在艺术上的“反常”,要理解这类作品, 就要了解作家思想的“常”。柳宗元是一个积极用世的诗人,在担任礼部员外郎时, 参加王叔文变法,是这个革新派集团的主要成员之一。变法失败,该集团的成员纷纷 遭到贬杀,柳宗元被贬为永州司马。“久为簪组累,幸此南夷谪。闲依农圃邻,偶似 山林客。晓耕翻露草,夜榜响溪石。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碧。”(《溪居》)诗中 所写的对官职羁累的烦恼,对贬谪岭南的庆幸,对闲适生活的欢愉,只是诗人“情感 的外在形态”,这是“反常”,被贬谪的抑郁之气,才是诗人的“感情的内在质”。 “予心适无事,偶此成宾主。”(《雨后晓行独至愚溪北池》)心里的安适并不是陶 渊明式的快乐,只是不为统治者所用的无奈。常理上“学而优则仕”,望子成龙是人 之常情,而苏轼却说“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洗儿诗》),这就是 反常。苏轼被贬黄州,社会黑暗,诗人怀才不遇,一腔愤世嫉俗之情在反常心理的背 后喷涌而出。要理解这类诗歌中作者要表达的真实情感,必须要明确作者的思想倾向 和人生际遇。中国古代的诗人,大多心怀天下,有兼济之志,但现实世界往往不尽如 人意,他们难免产生怀才不遇的心理,有时就借“反常”去抒孤愤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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