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郑爽偷逃税:总分总结构、设置分论点的极佳范本
这几天,郑爽又刷屏了。
当然,她这次上的还是黑热搜
她的前夫张恒,扔出了重磅炸弹,爆料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
偷逃税等问题。有聊天记录,截图为证,张恒的反击实在狠。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时间回应称,已予受理,正在依法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也积极响应,
启动对相关剧目的成本及片酬比例的调查。
4 月 29 日,郑爽在微博回应了这一事件: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我的合约、个人税务、一切
有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感谢大家关注。
相对于之前的撇清关系,澄清辩解,这次郑爽的回应显得很规矩顺服。
前有范冰冰偷税漏税被罚超过 8 亿,事件的负面影响还没停歇,又出了郑爽涉嫌偷逃税的
传闻。无论是主流央媒还是普通吃瓜群众,都表示难以置信。
央视发表热评称:
“日均薪酬 208 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
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
“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
能良性发展。
新华网则发表了三句话点评:
1. 偶像不仅要五官正,更需要三观正,违法乱纪也配做榜样?
2. 有前车之鉴,仍重蹈覆辙,贵圈怎么了?
3. 好家伙,1.6 亿!一个敢要,一个敢给,该挨板子的时候也手拉手吗?
而最激动愤慨的还是众多的吃瓜群众,纷纷参与围观,有一个评论说初了时间的扎心真相:
众人不爽一人爽。
试想,我们普通工薪族,一个月哪怕几千块钱,所得税一分不少都得缴纳,而顶流明星动
辄入账上亿,在纳税上却想方设法逃避法律的监管。
还有网友做了一道数学运算题:
“如果按每天工作 8 小时计算,那么郑爽的时薪大约 26 万元,一分钟 4300 元,一秒钟 72 元。所
以如果地上掉了 100 块,捡起来的时间超过 1 秒,郑爽捡钱都算亏钱。”
人民日报时评,作者为知名时评人梁言品。这是一篇典型的总分总结构、设置分论点的议
论文。值得中学生朋友好好品读。
人民时评截图
评 1.6 亿天价片酬:
令不可破,法不可违,人要做好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梁言品
点评
文章标题:包含新闻事件和三个分论点——令不可破,法不可违,人要做好。
第①段:简要交代郑爽涉嫌偷漏税的新闻事件。
第②段:总体表达对调查结果的期待。
第③④段:从限薪令(片酬)的角度,设置第一个分论点——“令不可破”。
第⑤段:从相关法律(纳税)的角度,设置第二个分论点——“法不可违”。
第⑥段:从艺人价值观(做明星)的角度,设置第三个分论点——“人要做好”。
第⑦段:对全文内容做总结,提出“三句话”的要求和呼吁,对应文章主体的三个分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