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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不好看”全扔掉?以浪费为美的
“精致病”得治
目录:
1.面包“不好看”全扔掉?商家被约谈!
2.快评丨面包店报废不好看的面包被约
谈,网友为何吵翻天?
3.新华网评:面包卖不完,只能“扔掉”
吗?
4.面包“不好看”就“报废”,莫以“质
量”之名搞浪费|新京报快评
5.香山评论 | 以浪费为美的“精致病”
得治
6.张洪泉:面包店报废不好看的面包被
约谈 应常态
7.面包店扔面包?不妨尝试“倡导性执
法”
8.从为打投倒牛奶,到扔掉当天卖不完
的面包,仅是法律能解决的吗?
正文:
面包“不好看”全扔掉?商家被约谈!
发布时间: 05-0720:45 中国消费者报
这些看似维护顾客权益的行为,却造成食品的严重浪费。
近日,江苏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对一家面包店严重浪费食物的行为发出了
《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开展行政约谈。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南京
查处的首例食品浪费行为。
面包店大量丢弃面包
4 月 29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该法实施即迎来五
一长假。节日期间,食品经营单位的客流量比往常多了不少,但反对浪费厉行节
约做的怎么样呢?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节日期间开展了专
项检查。
5 月 4 日,执法人员来到了雨花客厅的一家面包店,发现面包制作间的厨余垃圾
的垃圾桶内,有大量丢弃的面包。其中多个名为“奶油号角”的面包,因为长度不
足以制作一个成品就被丢弃;有多个“摩奇包”,因为尺寸偏小,不符合成品要求
也被丢弃。
工作人员称这些都属于生产报废,按照公司的要求只能丢弃。就在执法人员检查
期间,工作人员又丢弃了一款名为“初樱朵朵”的粉红色面包,一下子扔掉了好几
个。工作人员介绍,因为面粉醒发的偏大,形状不太好看,不符合成品的要求,
也要进行生产报废。
除了这些生产报废的面包外,每天卖不完的面包也会作报废处理。工作人员表示,
因为公司规定面包必须当天制作当天销售,既不打折销售也不发给员工。每天报
废的数量不等,平均下来每天要报废几十个面包。
严重浪费食物当事人被行政约谈
执法人员认为,这家面包店严重浪费食物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的规
定,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改正上述浪费食品的行
为。如果当事人拒不改正,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此外,雨花台
区市场监管局还组织当事人进行行政约谈。当事人表示,生产报废将通过合理安
排试吃品等途径解决;而当日未销售完的面包,则会尝试通食品捐赠的方式,提
供给一些有需要的单位或个人。
据悉,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南京向浪费食物的商家发出的第一份《责
令改正通知书》,以及开展的首次约谈。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该当事人严格
遵守《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最大
限度的减少浪费。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薛庆元 吕静 编辑/裴莹
快评丨面包店报废不好看的面包被约
谈,网友为何吵翻天?
红星新闻 05-07 15:52
保证食品安全是必须的,杜绝浪费也是必须的,二者并不矛盾,面包店只要适当
变通一下不达标无变质面包的“报废”方式,这个浪费问题即可解决。
面包做大了、做小了、做扁了,甚至当天卖不出去的面包统统要扔掉?5 月 4 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家面包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组织
当事人进行约谈。据了解,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南京向浪费食物的
商家发出的第一份“罚单”,以及开展的首次约谈。
面包店被约谈,网友为此吵翻了天。甲方网友质问:那些外形工艺不达标但没“变
质”的面包为何不打折售卖?乙方网友辩解:这些面包打折售卖了不就影响了正
常面包的销售吗?甲方网友追问:打折销售或会影响正常面包的销售,但扔掉这
些面包不就造成了浪费?这类面包到底该如何处理更合适,引发了热议,甚至有
网友搬出了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客观来讲,这家面包店的质量控制确实严格。且不说它对面包外形工艺的控制,
单单说当天卖不掉的面包一定要扔掉,相比某些不惜“变更生产日期”来糊弄消费
者的商家,这家面包店的做法已经很“良心”了。
为顾客着想,保证食品的安全,这是食品商家经营的底线,不可逾越。只是,这
种保障是不是一定要以“扔”为代价呢?这是这个问题的关键。
长度不足、尺寸偏小,当然不能以成品的价格售卖,一旦以正常价售出,则属于
缺斤短两。至于形状不好看,是否也必须扔掉?以严格的标准进行品控,绝对没
错,但为了达到品控标准而不惜以“扔”为唯一方式,也实在有些刺眼。
不达标无变质的面包,有没有更好的“报废”方式?当然有。比如不少网友就提出,
这些不能当成品售卖的面包,完全可以做成边角料让顾客试吃。即便是当赠品赠
送些许,也不会影响成品面包的正常销售。用心的面包店,甚至会把它们做成迷
你纸杯蛋糕,送给进店消费的小朋友。面包有保质期,那些当天卖不完的面包当
然不能留下来继续售卖,那为何不赠送给自家员工,通过内部消化的方式解决掉
这部分面包?
从这些建议不难看出,“报废”不达标无变质的面包,其实有着多种可选方式。事
实也是如此,保证食品安全是必须的,杜绝浪费也是必须的,二者并不矛盾,我
们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方式来达到二者的平衡,面包店只要适当变通一下不达标
无变质面包的“报废”方式,这个浪费问题即可解决。
从这个角度看,面包店被“约谈”其实并不冤。只不过,我们要理解网友们的不同
情绪。当一个普通面包店因为“品控”方式不当造成浪费被约谈,其实我们更该关
注的是,对于更为严重的浪费行为,我们有没有视而不见?当《反食品浪费法》
实施以后,如何正确看待与制止浪费行为,也是我们每个人必修的一课。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陈方
编辑 汪垠涛
新华网评:面包卖不完,只能“扔掉”
吗?
发布时间: 05-0618:28 新华网官方帐号 冯文雅
面包做大了,扔掉;面包做小了,扔掉;面包做扁了,也扔掉;面包当天卖不完,
还是扔掉……近日,南京某家面包店因浪费食物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据悉,
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南京依法查处的首例食品浪费行为。
对于面包店因浪费被查处,不少网友表示支持,也有网友提出了疑惑:当天卖不
完的面包,到底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不光是面包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人人都喜欢购买
新鲜食品。为保证食材新鲜,一些商家把“日鲜”作为品牌亮点进行推广,有的甚
至通过当众扔掉“不新鲜”食品的方式来体现“品质”,并以此为噱头进行宣传炒作。
从食品安全的角度看,新鲜的当然好,商家为保障消费者健康,维护自身的声誉,
不售卖不新鲜食品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但是当看到餐盒精美的新鲜饭菜、海鲜、
甜品、饮料、点心,一批批从货架上撤下,拉走扔掉的画面,不少人对这样的浪
费表示“痛心”。
那么,如何确保食材新鲜的同时,又能做到不浪费?需要商家多些经营智慧。有
网友建议,当天卖不完的食品,可提前以低价处理,或者及时送给环卫工等有需
要的人,用公益的方式“消化”掉卖不出去的食品,暖心又给力;还可将没卖完的
食品作为免费的福利发放给员工,进行内部“消化”……同时,还可以借助技术的
力量,比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等在供需平衡上进行精准计算,准确把握食品的供应
量,从源头上解决资源浪费的问题。
办法总比困难多。在技术的加持下,政府、商家、个人等形成合力,建立起有效
的配套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尽量避免浪费并非不可能。关键还在于全社会
是否真正形成了“反对浪费”的意识,是否人人都愿意“厉行节约”。
这几天,“粉丝为偶像打投倒奶”和“南京查处首例食品浪费行为”在网上引发热议
的同时,热搜榜上的另一条新闻有些意味深长。据新华社报道,联合国粮食及农
业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和欧盟共同在线发布的《2021 年全球粮食危机报告》
称,2020 年全球至少 1.55 亿人面临重度粮食不安全问题,达到过去五年最高水
平。
你看,饥饿的威胁始终在暗中窥伺。面包卖不完,处理的办法有很多,也许实行
起来有些难,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扔掉”。
面包“不好看”就“报废”,莫以“质
量”之名搞浪费|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 文 | 胡欣红 发布时间: 05-0718:52
当天卖不完的面包,要扔掉;甚至做大了、做小了、做扁了“不好看”的面包,也
要扔掉。这种看起来是从顾客出发的做法,却造成了食品浪费。近日,南京市雨
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违规面包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行政约谈了
当事人。据悉,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南京向浪费食物的商家发出的
第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开展的首次约谈。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传统
美德,反对铺张浪费已然成为共识。相比对浪费大鱼大肉的批评,对于商家因“不
好看”或不够新鲜就把面包扔掉的做法,一些人似乎已习以为常,甚至被视为真
正把消费者当作“上帝”的表现。
为此,现实中不少蛋糕店、面包店都打出“新鲜牌”。但商家淘汰“不合格”食品,
固然是对消费者负责,但绝不能以质量控制之名制造“舌尖上的浪费”。就如这次
被约谈的面包店,除了丢弃生产报废的面包外,每天销售不完的面包也一概报废
处理,平均下来每天要报废数十个面包。
对于商家,此举虽也有所损失,但比起以此赢得的品牌声誉而言,数十个面
包的代价或许是合算的。但是,当前的食品浪费问题,已不仅只是一本经济账,
尤其是在《反食品浪费法》已正式实施的情况下,这有必要植入更多社会视角去
考量。
事实上,对于“不好看”或不够新鲜的面包,商家完全可以通过食品捐赠、设折价
专柜等方式处理。此外,有消息称,有超市自建养猪场,用临期食品喂猪,生产
猪肉供应超市,再利用猪粪在租用的农田种水稻和蔬菜等。这种有机循环再生利
用,也是一个可资借鉴的思路。
而且,之前,面包被一扔了之只是商家“私事”,但《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此
举不仅要接受道义谴责,也可能会涉嫌违法。如,处置此事的执法人员就表示,
该面包店存在严重的浪费行为,如当事人拒不改正,将被依法处以五千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当然,相比于大鱼大肉的“剩宴”和胡吃海喝的“吃播”等,出于质量控制目的而“淘
汰”食品,性质有所不同。因此,对此执法的用意,更在于引导规范商家的经营
行为。除通过执法“倒逼”外,相关部门和单位还应积极给商家提供更多合理处置
途径,共同杜绝这种“舌尖上的浪费”。
□胡欣红(教师)
编辑:何睿 校对:李立军
香山评论 | 以浪费为美的“精致病”得
治
2021-05-07 09:37 千龙网
面包做大了、做小了、做扁了,甚至当天卖不完的面包,统统都要扔掉,这看起
来是从顾客出发的做法,却造成了严重的食品浪费。5 月 4 日,南京市雨花台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家违规面包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组织当事人进行
行政约谈。(5 月 6 日 澎湃新闻)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它既是老百姓最重要的生活内容,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解决好了吃的问题,民生问题也就有了一个稳定的基础。但近些年随着生活水平
的提高,大家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节约意识也逐渐淡化了,比吃比穿的
攀比之风却越发严重,如穿衣服讲究品牌、品味、档次;吃食物讲究情调、精致、
好看。久而久之建立在铺张浪费之上的“假精致”悄然渗透到了人们生活中的方
方面面。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节俭并不是贫穷的人无可奈何的下策,而是每一个人都要
努力具备的美德。据有关部门估计,全国每年浪费的粮食,足够五千万人吃一年,
多么惊人的浪费啊!虽然现在我们的生活变好了,不再为吃穿发愁,消费观念也
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我们不能抛弃中华民族关于节俭的传统美德,正是无
数革命先辈的艰苦经历,才赋予了它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当你觉得为做一份“好看”的面包,可以毫不在意的把不合意的材料随手扔掉,
当你为追求所谓的“精致”“品质”而将当天未销售完的食品若无其事倒掉,你
有没有想到世界的某些角落有的人还过着有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呢?虽然我们
并不推崇“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做法,但是我们要成为具有节
俭美德,对国家对人类有责任感的人。我们要从前辈们身上汲取节俭这一可贵的
精神财富,加倍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文/赵春涛)
张洪泉:面包店报废不好看的面包被约
谈 应常态
发布时间: 05-0710:34 时评界评论 作者:张洪泉
面包做大了、做小了、做扁了,甚至当天卖不完的面包,统统都要扔掉,这看起
来是从顾客出发的做法,却造成了严重的食品浪费。5 月 4 日,南京市雨花台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违规面包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组织当事人进行
行政约谈。记者了解到,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南京向浪费食物的商
家发出的第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开展的首次约谈。(正观新闻百度客
户端 5 月 6 日)
面包店报废不好看的面包被约谈,有法可依了,需要执法必严,更要实现违法必
究,唯有此,才能实现立法的初衷,维护法律的的尊严。应该为南京的市场监督
管理局点赞,在全国反浪费的执法上带了个好头,但是此类执法应该进入一个常
态。
《反食品浪费法》是一个新法律,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民众,都需要有一个适应
和认真对待的过程。尤其是全国执法第一次是个看点,毕竟是接开了依法制裁浪
费现象的盖子,以后再有公开、大面积浪费的,都有可能被依法处置。这个事件
的看点就是,企业自己处理个人财物造成了浪费,要被处罚,或许开始不容易为
人接受。
制裁的目的是维护法律尊严,而不是仅仅为了罚款,最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硬生生的去罚款,而是先约谈,“如果当事人拒不改正,
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则让人看到南京管理上的高度、尺度和
温度。更是疫情之年,生意本来就不好做,企业挣几个钱不容易,偶尔不是故意、
恶意去违法,出现点问题,只要愿意改正,就应该给个改过的机会。
食物是自己生产的,但更是社会的财富,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你可以销售,但不
能浪费。食物的品相显然不影响口味和营养,将品相不好的食品送人或便宜销售,
也不失是一种好的方式,总比扔掉浪费被依法处置要好。
面包店扔面包?不妨尝试“倡导性执
法”
2021-05-07 07:44 南方都市报 街谈
南京一家面包店,把做大了、做小了、做扁了的面包,和当天卖不完的面包,统
统扔掉,这看起来是从顾客出发的做法,却造成了严重的食品浪费。5 月 4 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这家违规面包店,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
书》。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南京向浪费食物的商家发出的第一份《责
令改正通知书》,以及开展的首次约谈。
这家面包店遇到的问题,很可能是一个行业问题。
不妨来看盒马鲜生的例子,之前,有网友发现盒马鲜生在晚上 9:30 后,员工
会从货架上撤下不少新鲜食品。员工表示这些下架食品均不能拿走或购买,也不
准员工带回家。有一位老阿姨看到说,“这是作孽啊,还有很多穷人没得吃呢”。
她女儿当晚把这个事发在了微博上,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盒马鲜生也遭致一些
批评。
其实,这些食品和面包店的面包一样,还没有过保质期,叫做临期食品,不过,
今天卖不掉,理论上第二天就过期了。当然,实际上,放上两三天,也是可以吃
的。但是,不管可不可以吃,第二天是绝对不能卖的。
还是来看盒马鲜生的例子。有消费者在盒马鲜生挑选蔬菜,看见一旁的工作人员
正在更换胡萝卜外包装的日期标签,把原来的 11 月 9、10、11 日的标签,换为
11 月 15 日。其实,相比原先的标签最多晚了 6 天,萝卜还是那个萝卜,晚几天
并不会坏,但事情持续发酵,让盒马的形象大打折扣。后来,盒马 CEO 侯毅在
社交媒体发布致歉信,宣布对上海区总经理就地免职,并在所有门店开展自查。
那么,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呢?比如:利用先进技术,通过长期的数据积累,
分析顾客的需求,及时做出调整,使之基本上达到整体平衡,避免销售不完,最
大程度上减少企业的损失。这个前景很美好,但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盒马鲜生做
不到,小面包店更做不到。
再比如,送人呢?首先,这涉及“道德风险”。所谓道德风险,简单来说,顾客本
来会买面包,但如果顾客发现这家面包店会把面包送人,那么,需求不急的时候,
一定会等待这家面包店的免费面包。即便没等到,也会去另外一家面包店购买,
因为在顾客的心中,这就是一家面包卖不完的店,是一家面包品质不好的店。
其实,超市禁止员工拿临期食品,也不送给顾客,甚至也不打折销售,就是担心
店员故意造成滞销,顾客故意等待赠送。
其次,送人并不简单。为了不影响销售,应该拿到远一些的地方去送,这需要成
本。在店内送,不说占用店铺面积,引来额外人流,也需要店员维持秩序,这都
需要店家投入额外的人力。
而且,送出去的食品,也要对食品安全负责。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
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
金。
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据说有超市自建养猪场,把即将过期食品下架后喂猪,
猪肉供应超市,再利用猪粪在租用的农田种水稻和蔬菜等。不过,对于一个小面
包店来说,这显然太难了。
难虽然难,法律还是要执行,但不妨创新一下。法律规范除了禁止性规范、授权
性规范外,还存在着一种非常特殊的“倡导性”规范,也可称“鼓励性、提倡性”规
范,对某一事项进行提倡、鼓励,表明对该行为的激励、肯定态度,以引导公民
或社会组织依照该规范行事。
应该说,此次南京执法,的确也是倡导性执法,并未处罚。不过,更进一步,能
换位思考,帮这家小面包店想一个兼顾各方面的办法,切实解决做大了、做小了、
做扁了的面包的去处,那就最好不过了。 □刘远举
从为打投倒牛奶,到扔掉当天卖不完的
面包,仅是法律能解决的吗?
2021-05-07 17:46 法律兵法 36 计
《青春有你 3》选秀节目,粉丝需要收集瓶盖给偶像打榜投票,助其出道,于是
出现了令人咋舌的一幕,粉丝为了瓶盖买牛奶,开盖之后喝不掉便雇人将牛奶倒
掉,该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该选秀节目被叫停,节目赞助商,也就是被倒牛奶
的品牌商——蒙牛“真果粒”在微博发表致歉声明。
中央电视台主播刚强评论:“这档涉事综艺节目,诱导行为体现在粉丝投票规则
的设计上。所以面对新情况要精准打击,就需出台更具体的执行细则,不断织密
法律之网。”
就规则本身而言,2020 年 2 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就发布了《网络综
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明确规定,选秀及偶像养成类节目中不得出现设“花
钱买投票”环节,不得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
手投票、助力。
该细则并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规则,并未被遵守,可也反映了本行业完全知道自己
所处行业都有哪些陋习,是否有违社会一般价值判断准则。
节目将偶像的出道与否与投票挂钩,赞助商将投票跟产品挂钩,节目拉到了高赞
助费,赞助商获得高销量,他们实质上就是看中粉丝经济,粉丝经济也不是什么
新鲜名词,实际上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粉丝经济实质上就是商家利用粉丝对偶像的狂热,薅粉丝的羊毛,这也反映了为
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和人,粉丝好舍得花钱,也好舍得浪费钱,就是不知道这钱是
自己赚的,还是从父母那拿的......
粉丝也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粉丝对偶像要求这、要求那,管事业、管爱情、
管着装、管舆论.....简直比人家爸妈及经纪公司老板管得还宽,操碎了心。
偶像叛逆了,粉丝还会觉得是我把你捧红的,买了你那么多周边,增加你的商业
价值,使你现在这么红了,你居然这样,太伤我的心了,于是宣布退群、翻墙、
脱粉籍,甩卖之前买的周边,更有甚者开始爆黑料,贴没修的原生图.......实力上
演:当初有多爱,现在就有多恨。
只是粉丝经济走到今天,将现实中的贫富差距以“倒牛奶”这种非常直观且很容
易判断是否正确的方式,呈现在大家眼前,令人震惊。
2020 年 5 月 28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记者会上提到“有 6 亿人每个月的收
入也就 1000 元”并说:“怎么样保障那些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新的困难群众
的基本民生,我们应该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
我小时候牛奶还是贵重物品,平时喝不到的,学校早餐也只有豆奶,还是用那种
很大的缸子装,每天班上同学轮流从学校食堂将缸子抬到教室,然后老师负责分
发,每人舀一勺豆浆,以补充学生日常所需的蛋白质,这就是我们那时候早上的
营养早餐内容之一。
现在物质生活提高了,消费水平也提高了,但过去的教育还是产生影响:饭尽量
要吃完,不要浪费,更不敢倒牛奶,被妈妈知道会被打断腿的.......
我认为之所以会出现雇人倒牛奶事件,更多的是一种教育的缺失,过去过于偏重
经济发展。现在成长起来的很多年轻人是家中独子,被溺爱长大,家里有什么好
东西都紧着孩子,导致有的孩子长大后开口便是“何不食肉糜”,或是“我有钱,
是老大”........
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偏差价值取向的调整也不是一朝一夕,所幸“雇人倒牛奶”
事件爆出后被全网指责,国家也叫停了该节目,赞助商也出面道歉,这说明正确
的价值取向还是社会的主流。
不过道德和主流的价值取向并不能天然的具有可执行,当其被多次被践踏后,也
不会被信仰,因此需要法律。当一个社会足够完美的时候,其实并不需要法律,
法律制定的起源就是人性恶的逻辑起点。
2021 年 4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食品
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该法,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
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最高罚 1 万、食品生产经营
者严重浪费,最高罚 5 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 10 万……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弘扬传统美德,保障粮食安全,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
依!
2021 年 5 月 4 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给随意丢弃
面包的面包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