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写作指导:“让渡”不是“让步”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2019 年 7 月,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开展“智慧旅游”,其中一个重要做法是引入人脸识
别技术。大多数游客选择了接受,但还是免不了出现“刺儿头”——刚刚办理年卡的用户
郭兵不买账,他拒绝录入面部信息,并要求退卡,遭到园方拒绝后,还把事情“闹”上了
法庭。“刺儿头”不止郭兵一个。清华大学教授劳东燕,在自家小区要安装人脸识别门禁
系统,需要业主提供证件和采集人脸信息时,她也选择了说“不”——相比普通人,她和
郭兵都是法律学者,对权利更加敏感。
时代奔涌向前,新技术不断扩大应用范围,这也需要人们为了公共利益让渡一些私人
权利,不过在一些领域,新技术也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读了上述材料,你有什么感受和思考?请写一篇文章表达自己的看法。
要求:结合材料,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 800 字。
写作指导
本题考查考查学生任务驱动型作文的写作能力。
【审题】
本材料是针对“人脸识别”这一新技术的广泛推行与个人权利的维护出现的矛盾,让
考生各执己见,就事论理。
从对郭兵、劳东燕做法认识的角度,可立意:①我们需要郭斌和劳东燕这样的刺头,
需要这样的较真;②郭斌和劳东燕等不是刺头,是普通人守护应有的权利;③即使是对所
有人都认可的事实,在关系到自身权益时,我们每个人都要敢于质疑和拒绝;④为公共利
益让渡自己的权利,但不能对权利被侵犯而麻木等。
从新技术使用角度可立意:①第一认识新技术的两面性;②提倡科学和创新,但有时
技术未必就是正义;③尊重权利技术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取向;④不要滥用新技术技术的
使用者,要懂得自我权限,包括确认自己是否有管理数据,确保数据安全的能力,自己的
做法是否具有必要性等。
【立意】
1. 守护应有的权利;
2.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3. 创新技术谋便利,维护权益保平安。
【素材】
1. 民法典明确了对包括生物识别信息在内的隐私权的保护,网络安全法中也有个人信
息收集、存储及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但“在授权范围内就可以使用”,这一原则仍需要进
一步解读。倘若不接受人脸识别,我们将无法进入小区、商场、公园,这种“看似自愿的
变相强制”如何避免?一些未经安保能力验证和门槛限制的场所也能随意加入收集、使用
人脸数据的队伍,将保护的筹码全压在监管和事后维权上,人们如何获得充足的信息安全
感?技术使用看似零门槛,但涉及到公众隐私安全,就是在无形中要求法律必须给予足够
的入门约束。
2. 千把块的消费争议,其意义确实不应止于具体的经济损失,这涉及到普通社会成员
对人脸识别技术的警惕,以及对消费者基本权利的敏感、在意和看重,这本身就弥足珍贵。
大多数消费者的见怪不怪与个别消费者对权利的敏感并不矛盾,恰恰是社会层面权利意识
与认知的多元属性,而法律对每一个消费者的权利保障,应当并且从来是基于对公民个体
权利的无差别保护,不以多数人的同意来剥夺、压制个别公民的异议权利,充分尊重和保
障其选择权才应当是法律的立场。
3. 明了技术弊端,点亮智慧双眼。自生物识别技术面世以来,一直受人们的青睐:无
论是手机上的指纹或面部解锁;无论是商店支付的刷脸支付,还是火车、地铁、小区门禁
的刷脸识别……这些新技术都解放了人们的双手,方便了人们的衣食住行,但是随之而来
的便是受益人的身份信息也随之曝光。我们先不讨论曝光的途径,那是职能部门的权限,
我们只关注信息泄露所带来的后果——诈骗、恐吓甚至诬告。
范文展示:
“让渡”不是“让步”
是冒着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乖乖接受“人脸识别”技术,还是勇敢站出来说“不”?是
为公共利益让渡部分私人权利,还是高举法律的武器严格捍卫自我的私人权利?郭兵和劳
东燕的拒绝,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问题,我们也不仅仅只是一个旁观者。
公共利益绝对在个体的利益之上,这在理论上是正确的,我们并不反对。当面对公众
的利益时,我们也往往会祭出“公德”的大旗,可是却对个人权益不屑一顾,甚至弃之如
敝履。其实,在面对公共利益时,郭兵们的选择是无可厚非的,“让渡”并不是让步,当
公众利益损害个体时,我们都有权利制止与拒绝。
《麦克白》中有言:“现在到了让行动为思考加码的时刻”,我们可以选择让渡,但
不是放弃自己的权益。那么,我们该如何去践行、去平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呢?
“舍小家为大家”,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面对公众利益需求,我们应适当让渡私人
权利。我们的人民从来不是自私的人民,我们对大公无私的人,从来都不吝啬赞美之词。
试看生活中,斑马线已经成为文明线,越来越多的志愿者投入为公众服务的行业里,即使
是颇受诟病的拆迁,也变得越来越文明。为集体让渡个人权益,在华夏大地蔚然成风,美
美与共的局面在演绎成一幕幕温馨的生活。
可是这代表我们选择“让步甚至是放弃”了吗?
“标签盛行的地方,理性容易枯萎,思维陷入绝对时,真理即成谬误”。我们可以让
渡,但面对非法侵权时,我们要学会坚持,学会勇敢的拒绝。《新闻周刊》针对对郭兵事件
报道后,网友们纷纷点赞,人民法院也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处罚。
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是社会的进步,是社会文明的表现,这一事件的结果,是我们
收获到的宝贵礼物。集体、公众的利益可以建立在个人权益之上,但绝对不是凌驾。新技
术的应用,使得生活越来越透明,当面对非法不合理有极高风险的要求时,你我都可以像
劳东燕一样说“不”!也有绝对的自由,像“刺头儿郭兵”一样把事情闹上法庭。通过法
律来光明正大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集体是由无数个个体组成,没有个人权利的“让渡”,就不会有集体的美好与进步。
我们也见不到人类历史上一座超越千万人口的城市快速封城,拥有 14 亿人口的中国,也不
可
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爆发出超强的威力,迅速控制新冠病毒。但同时,我们一定要维护
好个人隐私,只有尊重个人权益的社会,才有更没有的明天。
食指说:我之所以坚定地相信未来,是我相信未来的人们的眼睛,她有拨开历史风尘
的睫毛, 她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我相信在个人幸福之时,不忘“让渡”公众利益,
在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不会“让步”,这将是越来越多的人的选择。因为我们看清了个
人与集体关系,我们选择让渡,但绝不选择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