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1课 夏商周的政治制度
一、课标要求
“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二、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识记夏商时期的王位世袭制与国家行政管理制度、西周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内容;理解夏商时期政治制度对西周政治制度的影响以及西周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与作用;并通过探究性学习探讨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以及宗法制对中国社会的深远影响。
2、过程与方法
分析教材列举的图标;引导学生借读教材及教师提供的有关史料;通过探究与合作学习提出并解决问题。
3、情感态度价值观
认识到我国是世界著名文明古国的依据;认识到分封制的实行不仅是国家统治的需要,也是古人政治智慧的体现,;认识到中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以宗法制为核心,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1、重点:西周的宗法制与分封制
2、难点: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四、教学要点
五、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师:同学们知道什么是遗产继承吗?有谁知道遗产继承的一般顺序是什么?
生:(略)
师:一般而言,除了遗嘱外,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来进行的。那为什么一定要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来决定继承顺序?这与历史有没有关系?此外,既然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那么当国家成为财产后可不可以继承呢?这样的继承关系又是怎样的?今天开始,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古代中国是何时开始“家天下”?一代又一代的君主又是如何统治和管理属于自己的“天下”?通过探讨,不是仅仅希望各位同学记住书本上的知识点,而是要通过探讨来研究一下为什么会形成如此特点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是否又适应社会发展潮流?不过,今天这节课我们探讨的问题是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内容和特点,即第一单元第1课“夏商周的政治制度”。
(展示板书: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1课 夏商周的政治制度 )
【内容组织】
(进行自学检测,问题见课件)
师:请同学们看屏幕上的两幅画像,是同一个人物吗?这两幅画像有何不同?说明什么问题?
(展示图片:大禹治水画像与戴冠冕的夏禹画像? )
生:前者反映了作为帝舜时代治水英雄的大禹;后者反映了作为中国第一个王朝建立者的夏禹。
师:据教材上说,夏朝不仅是我国历史上建立的第一个王朝,也应该是建立的第一个国家。既然王朝建立了,国家建立了,如何统治就离不开一个相对成熟的政治制度。教材认为我国早期国家政治制度的形成也正是始于夏朝。
(展示板书:一、夏商的政治制度
1、起源:我国的早期国家政治制度始于夏朝 )
师:那么,夏商的政治制度是怎样的?这是我们这节课探讨的第一个问题。 首先,先请同学们来回忆一下禹建立夏朝前的概况。
生:(略)
师:众所周知,经过人类社会自身漫长的发展过程,生产力水平从旧石器时代跨入了新石器时代,社会形态也从原始群居进入了氏族公社时期,从母系氏族发展到父系氏族,又进入了氏族部落联盟,其实我们熟知的皇帝、炎帝、唐尧、虞舜、夏禹都是部落联盟首领。在氏族部落首领和部落联盟首领的更替上采取的办法是禅让制,简言之即在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内部“民主选举”、“选贤与能”。请问这种情况到什么时候发生了转变?
生:(略)
师:大禹在治水过程中发展了权力,成为部落的核心。他利用治理洪水的功绩,得到酋长(即部落首领)的身份,建立自己的威信,逐渐地控制了部落的一切大权。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大禹曾与共工、三苗等部落发生过激烈的战争。就在治理洪水和部族斗争中,扩大了实力,攫取了大量的财富,权力逐渐膨胀起来,为大禹的传子打下了雄厚基础。按照中国古代的禅让制度,禹年老退位时,应把权力交给伯益。但是大禹在为部族领袖时,势力膨胀,其他邦国的君主、酋长皆不能与之抗衡。《史记·夏本纪》载:“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於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这里所说的“佐禹日浅”,显然是借口,但天下部族长皆不承认益,而承认启则是事实。大禹为启的即位已经打下了雄厚的军事和经济基础。而伯益则在没有基础,或者势力远不及启的情况下,自然是要失败的。禹的传子宣告了禅让制度的终结,王位世袭制产生了,出现了父子相承的“家天下”的局面,国家便成了君主(国王)一家一姓的私产。
(展示文字并加以说明:《礼记·礼运》:“今大道既隐(原始公社制度解体),天下为家(变公有为私有),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财产私有),大人世及以为礼(子孙继位,认为当然),城郭沟池以为固(保护财产),礼义以为纪(制定礼教和法律),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阶级制度),以立田里(划分疆界,土地私有),以贤勇知(养武人谋士作爪牙),以功为己(谋个人利益),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争夺及革命不可避免),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统治阶级的圣人)。” )
(展示板书:2、内容:⑴中央:①王位世袭制的形成)
师:那么王位世袭制是按怎样的关系来继承君主之位?它的形成有何重要影响?它与我们这节课重点探讨的宗法制之间有什么关系?
生:(略 )
师:王位世袭制,是把“王位”看作是国王一家一姓的私产,顾名思义,就是王位由父系家族成员继承,是一种按照血缘关系来继承王位。其实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最初形成的氏族就是一种血缘组织。而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王位世袭制是从夏朝开始实行,不过夏、商两代与后来的西周不同,还没有完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是嫡长子继承和“兄终弟及”并行。比如夏代从启至桀,共历13代16王,从王位继承顺序来看,有的是传子,有的是传弟,基本上是以传子为主。传子是不是传长子、嫡子,由于资料匮乏,尚难以推定。商代从汤至纣,共历十七代三十一王。汤制定了兄终弟及再传兄子的制度,即兄死由弟继承,直到同辈诸弟全不在世,再由长兄之子继承。
(展示图片:夏与商的世系表 )
师:王位继承制的确立,其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我国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的重要标志。从此进入了“天下为家”的时代,“公天下”终于变成了“家天下”。
师:要谈到王位世袭制与宗法制之间存在什么关系,我们暂且放一放,留到后面探讨西周宗法制时再来具体细述。
(展示板书:⑴中央:②相、卿、师等的设立
⑵地方:如侯、伯等)
师:请同学们归纳一下教材,夏商时期的中央官制是怎样的?到底设置了哪些职官?
生:(略)
师:职官是建立国家的必要条件,凡建国家者,必有职官。夏王朝建立国家后,也同时建立了与之相应的政权机构,官制是国家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夏王朝的最高统治者称为“后”。《史记·夏本纪》曰:夏“国号曰夏后,姓姒氏。”因此禹、启又分别称为夏后禹、夏后启。夏朝国家政权初创,故官制也比较简单,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夏王朝时,军事和民事还没有分开,《尚书》中所说的“六事之人” 指的是六个掌管军事的长官,这些长官当既管军事又管民事。当然,夏王朝建立之后,也随之出现了维护国家统治的暴力机构和手段,如刑罚、监狱和军队等。但是到了商朝,中央官制就开始完善了。首先,殷商王朝的最高统治者称为商王。因为甲骨卜辞中有许多商王占卜的卜辞,是自称为“王”的。如:“丁酉贞:王作三师,左、中、右。”(资料:从“王”字的本义来讲,三横分别代表天、地、人,一竖是指一个贯通于天地人之间的人。也就是说,天下的一切都属于王,所以说“天下所归往也”。字义本身已经反映出王被认为是天地人的主宰、最高权力的象征。“王”的称谓一经出现,便为统治者所采纳和继承。)上朝在继承夏朝的基础上有着很庞大的官僚结构,其官制据史书记载有内服和外服两种名称。《尚书·酒诰》记周公叙述殷朝官职时云:“……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 (展示这段文字)服,事也,即服王事之意。内与外之分应是畿内与畿外的区别。内服,就是在王朝服务的官职,是商王朝廷的各部长官,即“百僚庶尹”,夏商时期,最高统治者为王,身边辅佐自己的重臣往往被赐予“相”“尹”“保”等官名,是当时最高的政务官。下面的官员可大致分为事务官(如臣、尹等)、武官(师)和史官(如卜、册、史等)三类;外服,就是殷商王畿外服役的职官,主要是侯、甸、男、卫、邦伯,这些外服官职多是指臣服于殷商王朝的部族方国首领,他们承担向殷商王朝贡纳、捍卫的义务,商王并对方国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力,如周方国的首领文王就曾被商纣王册封为“西伯”,并赐弓矢斧钺,赐予其征伐的权力。请问同学,这两者有何区别?与我们教材上说的是否一致?
生:(略)
师:其实两者基本一致。商朝把它的统治地区分为畿内和畿外两大部分。畿内是商王室直接统治的部分,也称为“王畿”;畿外是众多方国、部族分布的地区。畿内除王都以外,有不少的城邑为王室的诸子和其他贵族的封地。这些封地和畿外的方国,性质虽然有所不同,但都要接受商王的封号,成为王室的臣属。商代可能已经比较普遍地实行了班爵制度,侯、伯、子男等爵位,都见于卜辞。其中,侯国最多,其次为伯,所谓“诸侯”、“多伯”就成为众多邦国的统称,子、男之属,为畿内内的“多子族”。班爵制度,规定了贵族的等级,明确了方国的地位,是国家组织形式日趋完善的表现。(资料:大小方国要向王室定期朝贡,提供力役,奉命征伐,遵守一切礼仪制度,成为王室统治下的臣属之邦。每一方国,都仿照王室建立地方性的政权机构,组织军队,设置监狱,征收贡赋,直接统治它所属的人民。众多方国,地位有高低,封域有大小,力量有强弱,差异很大。部分领地较小,势力较弱的小国,往往成为大国的附庸。而在某一地区内,又往往出现比较强大的“方伯”之国,如卜辞中的盂方伯、人方伯等。它们雄视一方,威服附近的很多小国,成为一方之长。它若顺从王室,就能辅助王室镇抚一方,加强王室的统治力量。如果王室的统治力量有所削弱,所谓“诸侯畔离”,首先就是由它们开始的,成为地方性的对抗力量。如周在灭商之前号称“西伯”,就是殷西部的方伯之国,后来发展成为灭商的力量。畿外还分散居住着众多的少数民族部落,他们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与畿内地区还有较大的差距。他们通过各种途径与商王朝保持密切的联系,在政治上对王室表示臣服,但比一般方国要松散一些。为了加强控制,商王朝也不断深入到这些地区,建立城邑,屯驻军队,作为开发边地的据点。)
师:可是,如果同学们实现预习的话,应该发现这里所说的商朝方国也得接受商王的封号,那不是和西周的分封制一样吗?这其实说明的是历史发展的哪一条规律?
生:(略)
师:其实,历史的发展总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实现的。夏商的早期政治制度,对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有着直接影响。同学们,这个影响表现在哪里?
生:(略)
师:我们熟知的西周分封制,乃至宗法制并不是在西周时凸显于世的。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在夏商有关制度上发展完善而来的。比如说,宗法制的出现就离不开夏朝的王位世袭制,甚至于父系氏族有关;而分封制也是在夏商的这种“外服”上进一步完善的。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本课的重点内容: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
(展示板书:二、西周的政治制度
内容: 封建诸侯,以蕃屏周
1、分封制 意义:加强统治,巩固王权
结束:西周后期,王权衰落,分封制受破坏 )
师:什么是分封?什么是分封制?西周的分封制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制度?比如西周时共有多少个封国?谁才有资格被分封?被分封者与西周统治者之间有何义务关系?分封制的实行对西周产生了什么积极作用?有哪些同学能用来说说?最好能用你在预习中查找的有关资料来说。
(展示问题)
生:(一一作答,略)
资料:有关分封与分封制的解释
据《辞海》记载:“分封是指帝王分地以封诸侯。分封制是指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经开始分封之后,有侯、伯等称号。周灭商和东征胜利后,大规模降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有世袭的统治权,对天子有服从命令、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责任。战国时分封制发生变化,各大国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以食邑分封功臣和贵族子弟,君侯在其食邑有征收田税和工商业赋税之权,而没有世袭统治之权。秦商鞅在秦制定的二十等爵,第二十等‘列侯’即有这种封君性质。秦建立统一王朝侯,推行郡县制,但仍分封‘列侯’和‘伦侯’。西汉王朝继续推行分封制,在‘列侯’之上增设‘诸侯王’一级。诸侯王在其封国不仅有征收赋税之权,更有‘掌治其国’之权。吴楚七国之乱平定后,诸侯王‘治国’之权才被削除。魏晋之后,历代王朝还有分封制,制度不尽相同。”
据《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所述: 分封制在中国古代原叫做“封建制度”。但这个“封建”与我们用于社会发展史称“中世纪”为“封建”不是一个含义,而是“封诸侯,建藩卫”的简称。为了将这两个“封建”相区别,今天史学界多称“封诸侯,建藩卫制度”为“分土封侯制”或简称“分封制”。
师:分封,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国都附近的地区划为王畿,由周王直接统治。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让他们建立诸侯国,镇守疆土,保卫王室。被分封的诸侯,接受周王的册封和礼器,对周王承担纳贡和朝聘的义务,并随周王参与出征、祭祀、吊丧庆贺等事项。如果诸侯间发生了争执或冲突,则由周王进行调结和处理。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故又称天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对于不尽义务或反抗的诸侯,周王有权进行处罚乃至征讨。
师:有学者认为,武王克商之前,周已开始分封了。(资料:文王曾封仲雍于虞(约今山西平陆县东30公里),称之为虞仲。伐崇之后,把崇地封给虢仲(仲的封国原称西虢,约在今陕西宝鸡东 ) ,后来又封了虢叔(其封国称东虢,其地约在今河南荥阳县之虢亭))。武王灭商后也进行了分封诸侯:周人灭殷以后,获得了广大土地和大批奴隶。为了加强对广大被征服地区的控制,西周王朝把子弟、同姓和亲戚分封到全国各个战略要地。但大规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其子康王的时期。其重要人物是辅佐年幼成王的周公。周公在取得平定管蔡及武庚之乱的东征胜利以后,推行大规模的分封制,这既是巩固和扩大周朝统治的手段,又是贵族内部对财产和权力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记载说:“武王克商,先有天下,其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荀子·儒效》又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周公这种分封制,虽然以姬姓贵族为主体,但是为了稳定统治的大局,又不能不照顾到异姓贵族,还得分封一些异姓诸侯。康王之后,周朝疆域大体固定,分封的机会减少,但分封并未绝迹。由此可见,分封诸侯并非仅是周初的权宜之策,而是西周的一贯制度。直到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宣王还把其弟友分封在郑(今陕西华县东)。
师:谁有资格能被周王授予土地和人民?据教材而言,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王室的姬氏同姓亲属,如周公长子伯禽封于鲁、武王少弟康叔封于卫等;另一类功臣,如姜太公(吕尚)封于齐(有的也将之列入姻亲之类);第三类是先代帝王之后和边远地区较强大的异姓氏族或部落首领,如陈是虞舜之后胡公满的封国,杞是夏禹之后东楼公的封国,宋则是殷商之后微子启的封国,封神农之后于焦,封黄帝之后于祝,封尧之后于蓟(故城在今河北大兴县西南)。(资料:此外还有一些是西周王朝建立前的同盟国,在武王克商时,曾跟随一道伐商,立下战功。西周王朝建立之后,便因其故地而封,成为周的臣服国,如楚,周成王时,楚祖鬻熊曾服事过文王,西周的文、武、成、康之际,楚承认了西周王朝的“共主”地位,建立起对周的臣服关系。濮,西周王朝建立后,濮又是臣服于周的南土方国部落,与西周关系密切。肃慎,亦作“息慎”、“稷慎”,传说舜、禹时代已与中原有联系。禹定“九州”,周边各族“各职来贡”,东北夷即有肃慎。周初肃慎入贡“楛矢石砮。”成王、康王时,肃慎氏来朝。)(资料:周初南方没有强国,汉水流域有些姬姓小国,并不被重视。成王封熊绎(音易yì)做楚蛮小国君,岐阳大盟会,派熊绎和鲜卑(东胡小部落)看守祭神火堆,不得正式参与盟会。后来楚强大,怨恨周朝,自称楚王,成为南方大国。凡周势力不能控制的地方,强国甚至小国多自称王,不向周天子朝贡。)
师:周王与诸侯之间有何权利、义务关系?周王把国都附近的地区划为王畿,由周王直接统治。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让他们建立诸侯国,世袭继承,镇守疆土,保卫王室。各封国的诸侯要定期朝见周王,报告自己国内的情况,听取周王及其辅佐的指令;如临时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周王报告。他们还必须向周王贡献封国的产物和周王需要的东西。他们还有保卫王室的义务,包括为周王提供作战的军队。如果诸侯间发生了争执或冲突,则由周王进行调结和处理。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故又称天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如果他们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超越周王赋予他们的特权或反抗周王,周王可以收回或削减他们的爵禄,改变他们的封地,可以废除和另立国君,甚至灭掉他们。
师:西周分封制的实行的确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西周实行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使西周政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加上礼乐制度的制定,协调了贵族中的等级关系,社会得以稳定下来。这些受封的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分布在天下各地,构织起四通八达的统治网络,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拱月般的政治格局。周王室分封宗亲贵族的既定制度,辅之以明确天子权利和诸侯义务的周礼的约束,决定了王室和诸侯之间的内在关系,使中央王国对地方诸侯的纵向联系加强。同时,西周的诸侯国之间或为同宗共祖的宗亲,或为彼此通婚的姻亲,横向联系也比以前密切很多。从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进地方之间的联系两方面来看,西周分封制在历史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师:那分封制是不是仅仅至诸侯一级而已?
师:据《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Ⅲ》所述:分封制也是一种分级立宗制,不仅仅是周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在其封国内也要进行分封,封其子孙或其他贵族为卿大夫,给予一定的土地;卿大夫在其封地内也要分封,封其后代为士,分给采邑;士以下不再分封。
(展示有关示意图)
师:在了解了一些分封制的基本知识以后,就邀请同学们来探讨三个问题:第一,西周的分封制下的诸侯国与商朝“外服”管辖下的“方国”相同吗?第二,为什么西周统治者要大事分封?其目的究竟是什么?第三,西周的分封制存在什么隐患?
生:(讨论,回答)
师:第一,虽然西周的诸侯国与商朝的“方国”在诸如权利和义务方面有很多相似点,但并不完全相同。至少就分封对象而言:虽然商朝也在王畿之外的土地册封方国首领为侯、伯等,但册封大多是臣服于商王的异姓部落或氏族;而西周所分封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同姓王族成员,一部分是西周开国功臣(虽是异姓,但有的却与西周姬姓结成姻亲,如封于齐的吕尚),另一部分是先代之后,此外就是臣服于西周的边远氏族或部落首领,而且同姓之国多在王畿周围,或监视殷商之后和周围少数民族侵扰的作用。(若学生有其他答案,言之成理亦可)
师:第二,周初分封的原因与目的,简而言之,即“封建亲戚,以番屏周”。周朝建立以后,周武王广泛推行分封制是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目的就是为了对西周境内“王”直辖区域以外的广大地区进行有效地统治。(可展示夏商周的疆域图)商周时期统治者直接治理的疆域,也就是所谓的“国”其实很小,相传商初有三千国,周初有一千八百余国。最高统治者“王”的直辖版图也不大,孟子曾曰“汤以七十里而王,文王以百里为王”。因此对于“王”直辖区域以外的广大地区,周王则因循前代,用分封诸侯的办法来加强对它们的统治。即所谓的“封邦建国,广建诸侯,以藩卫宗周。”例如,东方的奄和蒲姑两个大国,曾助武庚叛周。成王把奄国封给周公长子伯禽做鲁侯(都曲阜),又封外祖父太公吕尚做齐侯。吕尚都营丘(山东昌乐县),灭蒲姑国。齐鲁两大国代替奄和蒲姑,商不能反叛了。召公的儿子封燕(故都在易,河北易县。后迁都蓟,北京),成王弟叔虞封唐(都唐,山西太原县,后称晋国)。从远大处安设据点,抵御戎狄,掩护卫周两国,受封者都是周朝最重要的贵族。除此之外,我还认为限于交通、通讯条件地制约,西周统治者无法对如此庞大的疆土进行有效的管理,在没有更有效的措施现世之前,还是对前朝的制度加以发展完善以实现有效统治的建立,因此西周统治者在商朝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了分封制。(若学生有其他答案,言之成理亦可)
师:第三,西周分封制的隐患:既然西周分封制是在前代的基础上继承发展而来,因此也存在了夏商灭亡的隐患。就说一点,夏桀的残暴统治统治是被强大后的商汤部落集合其他部落势力推翻的,商纣的残暴统治则是被强大后的周部落(或称周方国)集合其他部落势力推翻的,其实商汤和周部落都是夏商朝的臣服部落(方国),都是夏后、商王所册封的首领,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自身就掌握本族、本部落的军政权力。当这些部落实力弱小时,会臣服于夏后商王;但其羽翼丰满之后,加上一定的政治条件,必然起而代之。因此,周初统治者也因此教训大多分封同姓王族成员,其意就是以其血缘关系来起到维系周天子与诸侯王的世代统治。但是,分封制下的封国是世袭的,诸侯在自己的封国之内享有行政、军事、经济等权力,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使得周王无法对诸侯势力进行直接地干涉和控制。的确,在周初,这些同姓诸侯王也起到了屏藩宗周的作用。但几代、十几代之后,等到血亲关系疏远之后,或者周王室力量衰落、诸侯国实力增强之时,前代的教训还会重演。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间力量的发展与差距越来越大,出现了一些力量强大的诸侯国。西周后期,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逐渐失去了“天下其主”的地位,不仅不能再对诸侯发号施令,反而在政治上、经济上越来越依赖于强大的诸侯。春秋战国时期,强大起来的诸侯国开始“挟天子以令诸侯”,争霸中原。社会的发展变化冲击着旧有的政治制度。(可以让学生分析教材上“楚王问鼎”的典故来概括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的破坏。)周王分封命令诸侯的现象已经成为了过去,分封制逐渐被郡县制取代,但分封制并没有马上退出历史舞台,如西汉初年的郡国并行。
师:我们在一起探讨了西周分封制这么多内容之后,不知道同学们是否觉察到有一个问题我们还有涉及,那就是分封制下以什么来维持王权的稳定?下面我们就探讨一下西周的宗法制。
(展示板书: 定义:划分宗族内的嫡庶系统,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制度
2、分封制 特点:嫡长子继承制
影响:保证贵族的垄断地位,有利于稳定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 )
师: 什么是宗法制?宗法制的特点是什么?这两个问题还是请同学们来解答。
生:(略)
资料:宗法制的有关解释
据《辞海》所述: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它是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周代逐渐完备。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天下的大宗,是同姓最足的最高家长,也是政治上的共主,掌握国家的军政大权。天子的庶子有的分封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其职位亦由嫡长子继承,并以国名为氏。之后的庶子有的分封为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在本家为大宗,其职位亦由嫡长子继承,以官职、邑名、辈分为氏。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与上同。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掌握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祭祀,管理本族成员,同时代表贵族统治人民。后世地主阶级长期利用这种制度,以巩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
据《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所述:宗法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制中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的。其主要作用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以确立并巩固父系家长在本族中的地位。此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系的嫡系世代相承为大宗,其余各代庶子为小宗。庶子各在本支为大宗,其嫡子、庶子又分别为本支的大宗、小宗。如此推衍传继,嫡永为大宗,庶永为小宗,构成一个庞大的宗支网,状如树之干与枝的关系。周王为姬氏家族的大宗,就是所谓“君之宗之”(《诗·大雅·公刘》)。以周王为首,根据宗法制度的宗支原则与分封制度相结合,将他们的既得利益按照等级分配给各个姬氏家族。
师: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是在原始社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因此夏、商、周三代是一种部族国家,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从而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内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宗法制是西周又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与分封制密切相关。
师: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何为嫡长子继承制?(展示文字材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资料:据《辞海》所述:嫡指正妻,嫡子即正妻所生的儿子。嫡长子即正妻所生的长子。庶子,与嫡子相对,即非正妻所生的儿子,旧时称妾所生的儿子。在中国旧时,由嫡长子继承其父的身份和主要财产。从商代末叶开始,嫡长子享有法定的优先继承权。到西周成为定制,以后历代沿袭。其特点是嫡贵庶贱,男尊女卑。如有嫡长子,次子与庶子只能继承部分财产,不能继承权位,而女性则没有继承权。另据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所述:周代的王位继承制度基本是承袭商末,但有了比较重要的发展,这就是在“文王世子制”的基础上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度。所谓的“文王世子制”,就是周文王在位时确立武王为世子,文王不在国内,武王代行国政。这种世子制度当时还是处在初创阶段,武王死后由周公旦摄政6年,返位于成王时才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和预先册立太子的制度。根据嫡长子继承制度,择立太子的标准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就是说,在后妃所生的诸子中,必须确定嫡后所生诸子的优先继承地位,而且要以嫡后所生的长子来继承;如果嫡后无子,在众多妃嫔所生的庶子之中,要择立妃嫔家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庶子作为继承人,而不以其是否年长。这种择立太子的标准一经出现,便在其后约3000年的时间内被遵守为正统的定规。)天子、诸侯、卿大夫的法定继承人首先是嫡子中的长子,庶子即使比嫡子年长,也不能作为继承者。前者是针对嫡子而言,后者是针对众子而言。按照宗法制的规定,周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的嫡子和庶子应分封到地方去作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国君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长子继承封号,其余诸子分封为士。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血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分封制下又有大宗和小宗之别。大宗和小宗是相对而言。具体来说,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是所有姬姓贵族的大宗;诸侯对周天子而言是小宗。在封国内,诸侯对卿大夫而言是大宗,而卿大夫对诸侯而言又是小宗。在卿大夫的封地内,对于士而言,卿大夫又成为士的大宗。(展示西周宗法制示意图)大宗和小宗的划分,明确了下级贵族臣服于上级贵族、全体贵族服从于天子的政治隶属关系。宗法制只适用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间的关系则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周代有“同姓不婚”的约束,姬姓贵族娶妻应娶异姓贵族的女子,而异姓贵族娶妻也多在姬姓贵族女子中寻找。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互为姻亲的密切关系,是宗法制的重要补充。
师:下面,请同学们来讨论两个问题:第一,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是什么?与王位世袭制的世袭原则有关吗?第二,宗法制与分封制,你认为哪一个对后世的影响最深远?为什么?你能举些例子吗?
生;(讨论,一一作答)
师:第一,宗法制和分封制相辅相成,互为表里。我认为,西周实行分封制的前提是宗法制,而宗法制则起到了完善和巩固分封制的作用。确定了嫡长子继承原则,也就防止了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而发生纷争。因为在商朝,其王位继承制起初以兄终弟及为原则,但是仲丁以后,据《史记·殷本纪》载,在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呷、祖丁、南庚以至阳甲之间,一直闹着“(诸)弟子或争相代立”,形成了“九世之乱”。由于当时王位不能按照规定秩序继承,因而也就造成了王室内乱,削弱了商王国的统治力量,出现了“诸侯莫朝”的政治局面。因此,为了防止此类混乱局面在现,很有必要规定宗主权位的继承原则,嫡长子继承制就很好地解决了权力纷争的问题。(若学生有其他答案,言之成理亦可)
师:第二,首先就宗法制而言,它保证了嫡长子的继承权和无比尊贵的地位,当然也保证了周天子无比尊贵的王位和权力。宗法制度与继统制度相辅相成,是巩固周代王权最有力的工具。宗法制度下,周天子既是天下共主、高高在上的国王;又是天下的大宗的宗子,尊贵的宗族长。周天子的王权大大巩固和提高。而且,宗法制作为一种权力继承制度,将君位(或权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了分封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认为,就宗法制和分封制而言,宗法制对中国后来历史发展的影响最深远,毕竟分封制在西汉之后就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宗法制成为我国数千年来封建统治者享受特权的凭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地主阶级维护其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的工具。尤其是鲁迅所深刻批判的封建礼教就脱胎于宗法制。举例:如认祖归宗中、宗庙、宗祠、家谱、家庙等。(若学生有其他答案,言之成理亦可)
师:我们一起具体探讨了夏商政治制度和西周的分封制、宗法制之后,就要来探讨一下本课的难点:我国古代前期政治制度到底具有什么特点?请同学试试看能否用一句话来概括。
生:(讨论,略)
师: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是在原始社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因此,夏商周三代是一种部族国家,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用一句话概括的话,即以宗法制为核心,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制度带有浓厚的宗族血缘性质和浓厚的部族色彩。大小贵族自然就是政府各级官员,国家机构无异是宗族的扩大。在选官上也“任人唯亲”,“食之饮之,君之宗之”,“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注:古代贵族才有姓,多支贵族称“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都说明在治理家族、宗族和国家方面具有的一致性,(或许有的学生会归纳为类似于“以血缘关系为核心分配权力与地位”,可继续引导学生从夏商周的发展角度来看,可以让学生从三代发展相对完善的西周政治制度来分析。言之成理亦可。)
师: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同学们回忆一下初一学过的有关夏商周的历史知识。请问:西周时期的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是什么?夏商周时期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的设立到底是为谁服务的?它是否属于君主专制?这种专制是否受到一些制约?
生: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是井田制。三代时期的政治制度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属于君主专制制度。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王(夏亦称“后”)对国家大政有最终的决断权, 这主要表现在命官封爵,征收贡赋,对军队的指挥,对政事的抉择,对刑罚的裁决,对诸侯国的宗主统治和对诸侯方国首领的调遣,对贵族和全体臣民的奖惩生杀,以及对后嗣和后妃的废立等方面。王通过使用誓、诰、训、令、命等文书和口谕,以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角度行使权力。为保证王权的行使,一套围绕王权形成和发展的统治机构也逐渐建立和完善起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式行使自己的权力。但是由于我国的奴隶制国家是从部落制母胎脱离出来的,遗存有较深的原始氏族社会的痕迹。作为专制国家代表的王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各方面的制约。这主要表现在:受到宗法的制约,受到地方割据势力的制约,受到天地、鬼神、祖先等等方面的制约。王在逐步摆脱这些制约的同时,不断加强自己的专制程度,向新的以中央集权为特点的专制政体过渡。
【课堂小结】
师:其实本课内容可以用教材导入框的一段话来小结:夏朝始创王位世袭制。西周的分封制是我国古代早期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与宗法制结合在一起的。春秋战国以后,宗法制日益削弱,分封制逐渐被郡县制所取代,中国政治制度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即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出现、巩固、完善和强化。
六、布置作业
1、既然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崩溃,那么如果你回到牧野之战后的时代,你会为周武王设计怎样一套政治制度?你认为你设计的这套制度行得通吗?为什么?
2、你认为西周建立政治制度时有没有比分封制和宗法制更好的选择?请说明理由。
(目的:通过回答让学生明白历史发展中的质变是在量变的基础上实现的,不可能脱离前代和当时的条件限制而出现与之不符的事物。)
七、问题解答提示
本课测评:1、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答案提示:⑴分封,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让他们建立诸侯国,镇守疆土,保卫王室。诸侯对周王承担纳贡和朝聘的义务,并随周王参与出征、祭祀、吊丧庆贺等事项。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故又称天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⑵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
2、分封制和宗法制对西周的统治起了什么作用?
答案提示:分封制和宗法制互为表里,既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又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既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又促进地方之间的联系。
学习延伸:请分析,上面西周的封侯共有几类?与课文中所述是否相同?同时思考,当时西周统治者为什么要这样做?
答案提示:西周所封诸侯共有三类:同姓(姬姓)王室、异姓功臣和先代贵族。与课文中所述相同。当时西周统治者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安抚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
八、教材有关名称与插图的注释
1、周公:周公是西周初年著名政治家,周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因所封采邑在周(今陕西宝鸡东北),因此称为周公。他曾作为周武王的主要辅佐,在伐纣灭商中立了大功。武王死后,“天下闻武王崩而叛”,危难中周公立武王年幼子诵为周成王。同宗管叔、蔡叔、霍叔勾结商后裔武庚叛乱。周公辅佐成王经过三年,平定了叛乱,又一次立下大功。周公借此又继周初武王分封诸侯,进行第二次大分封,据荀子记载“立七十一国”,其中姬姓王族占五十三。姬姓和姜姓进占了周朝统治的重要地区,巩固了周王朝统治。后来周公又营建东都洛邑(今河南洛阳),进一步控制东方。他请成王到新都祀典,开始亲政。史书对周公评价很高,《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奄为东方与武庚共为叛乱的部族),四年建侯卫(指分封),五年营成周(东都),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
2、西周控制的地区:西周强盛时控制的地区,已远远超过商朝。《左传·昭公九年》引当时周大夫詹桓伯的话说:“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学者们认为,上述记载与考古发现的地理分布证明相合。西周控制地域应当是西起今甘肃东部,东达海滨,北起辽宁,南达长江,是三代中疆域最大的王朝。
3、鼎:鼎原为人们的炊具,早在七千多年以前我国原始社会就出现过陶鼎。后来鼎从日常生活器皿中分化出来,成为祭祀中最重要的礼器。鼎形最早为圆腹、圜底、三足。后来陶鼎演变为铜鼎,器状也由圆腹椎足发展为柱足方鼎、扁足鼎数种,盛行于商周时期。商朝司母戊鼎、西周大盂鼎、毛公鼎为其典型器具。司母戊鼎已成为商朝象征权力的重器。到西周时鼎更成为等级制度和分封、宗法制的重要标志。据《春秋公羊传·桓公二年》载:“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士三鼎”。拥有鼎数多少,成为等级高低的标志。古代神话传说中,夏禹是铸鼎的始创者。相传禹铸九鼎,以象征九州。《汉书·郊祀志》说:“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夏德衰,鼎迁于殷;殷德衰,鼎迁于周”。周武王灭商后,将九鼎从殷都朝歌迁到洛邑。春秋时楚王强大称霸中原,不仅自称王,还觊觎象征天子权力的九鼎,方有楚王问鼎的故事。战国末年,公元前256年,西周国灭亡,九鼎由洛邑迁至秦,但运途中下落不明,成为千古之谜。
4、周公辅佐成王图:这是一幅汉代画像石,见于山东嘉祥宋山1号小石祠堂。此图见于小祠堂的西壁画像,西壁画像仅有这幅周公辅成王和另一幅孔子见老子两幅历史故事画。画面正中座位上为幼年的周成王,旁有周公辅佐,主题为要求臣子对君上要像辅佐成王的周公一样忠心耿耿。
5、宜侯矢铜簋:1954年在江苏丹徒烟墩山考古发现的西周青铜器。簋音ɡuǐ。簋是古代盛食物的器具,圆口,两耳。宜侯矢铜簋通高15.7厘米,口径22.5厘米,饰有旋涡纹、虁纹。此簋腹部有铭文12行,共120字左右。大意是说,四月丁未这天,周康王察看了武王、成王伐商和东方之图,又有宜这个地方进行了贞卜祭祀,而后对原来的虞侯命令说,立即改封虞侯到宜地为宜侯,赏赐给礼器、土地和人口,宜侯矢感谢王的恩典,称颂王之功德,因而作此宝器以纪念其父虞公。这一铜器铭文记载了西周分封制的事实和过程,并记述了西周开发江南(宜)的真实情况。
6、摘自曾小华的《中国政治制度史论简编》:
黄帝时代,中国从野蛮人到文明人转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治制度,治理洪水,奠定山川,民族统一,开创炎黄族,划分行政区域,制定税收制度,形成宗法制、礼文化、服天命政治思想,铸就了中国人大一统的辩证思维方式。这是中国结束蒙昧社会的第一次质变。
启开始,最高领导权由暴力获得,“父传子,族天下”,开始了集权政治下的宗法制,有的把它称之为“国王制”,神权法思想开始形成。三代,礼文化、大一统思想被强化,宗法制权力传承被限定在近亲之中,同为炎黄子孙的中华人划分为大大小小的家族利益团体,宗法制成了宗派制,服天命成了天命令,大一统的辩证思维方式被发扬光大。三代是中国社会的第二次质变。
三代政治思想的形成,既是政治思想的发展,也是政治思想的倒退。所谓倒退,是从政治必然民主化趋势来讲的,所谓发展是从“大一统”发展的必然性来讲的。大一统是与早期分散群居的氏族部落相对立的社会生活方式。
中国特殊的地理自然环境形成了以中原为中心的大一统的内聚力,大一统为整个社会的安宁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它以集体的力量形成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尤其在早期人类社会形成过程中。
人是二重性的人,个人与社会是在矛盾统一体中。个人与社会,团体与社会必然发生冲突,为了整个社会不至于在无谓的冲突中毁灭,必然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威。大一统的需要,这种权威的获得,至启开始,不可能由民主的方式在整个炎黄族成员中产生,它只能在团体利益中产生,即由某一团体成为权力的拥有者,这个团体利益在那个时代就是宗派利益,也是地方利益。同为炎黄子孙的中国人被划分为大大小小的宗派利益,并由某一宗派独裁管理社会。政治变了:军队、警察、监狱、税收、……变了。为了进行统治,政治思想变了:神权法思想产生了,服天命成了天命令。社会秩序变了:骑在人民头上的要求安定团结,被人骑在头上的要求造反夺权。中国社会进入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周期率之中。权力更替表现为暴力、杀人和财富积累的毁灭。中国有几千年的文明,却缺少几千年的财富积累,权力更替,就象黄河洪水泛滥周期性地荡涤财富的累积。
三代之前的宗法制,是皇帝制(郡县制)之前的一种制度,它与皇帝制的区别在于,它没有皇帝制专制。主要原因在于它是族天下,是分封管理制度,“诸侯建国,大夫建家”,各封国是独立的政治实体。由于那时土地相对于人口的无限性,专制的另一面是宽松的自由生活方式。“国王制度与夏朝之前,部落联合体酋邦和家长制是一脉相承的。国王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为皇帝制度的产生和创立奠定了基础。夏、商、周时期的国王制度,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政体,既非贵族民主政体,也非君主专制政体,而是一种宗法贵族君主政体。是这一国家制度形式既有别于古代西方希腊、罗马的奴隶主民主制,又有别于皇帝制度创立以后的专制集权政体。”
九、教学反思
1、精彩:利用课件,较为准确的指明了夏商政治制度与西周政治制度的联系,使学生能了解对分封制与方国制、宗法制与王位世袭制的关联,并能在分析中国早期政治制度之时能够在了解宗法制为核心的特点之外还能自己指出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另一个特点。还有,就是备课时设计的问题能够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2、遗憾:首先是时间问题,本课所花时间为一课时另10分钟,也就是未能在一课时内完成本课教学设计。在学习夏商中央到地方的政治制度时未能点明教材上仅以商朝为例,从而使部分学生产生茫然感。此外,授课时还没有完全摆脱以往的教学模式,自己认为老师讲的还是太多,学生思考的时间和内容不够。虽然自己认为尚处于摸索实验阶段,但还是希望自己能尽快改观。
3、疑惑:宗法制的概念及运用规则究竟是什么,本课仅仅点到为止,未能深入,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这一问题,还需今后弥补。其次,教学中究竟如何处理内容与课时的关系,也需逐步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