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号 41
押题方向一:侵权+法律救济
〖真题回顾〗
(2021•浙江高考真题)
1. 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
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
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请说明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答案】(1)没有。理由:茶具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
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2)本案中茶具买卖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合同当事
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场没有依约将茶具交付给夏冬,违反了合同义务,致对方受损,在没
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分析】本题以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为背景材料设置有关问题,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
解决问题的能力。
【详解】(1)本题要求回答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解答本题,考生可依据教材
所学,从茶具属于动产,对其拥有所有权必须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而根据材料“本市一辆
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可知该茶具的所有权并未交付,
因此,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2)本题要求说明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材料“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
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
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可知双方已达成买卖合同,并且该合同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背
相关法律,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而商场并未按合同约定将茶具交付夏冬,属于商场违约,所以,在没有
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点睛】政治主观题的答题要求:
(1)联想相关知识:通过审设问明确要考查的知识点或知识范围,然后通过审材料,确定要调动和运用哪一个,
或哪几个知识点。在联想相关知识时,除了运用设问中所要求的知识点外,还要从该知识点的知识网络中调
动一些能解答该题的相关知识点。或者将该知识点分解为几层意思,并以每层意思作为小论点来展开分析,
分析中应结合材料中相关信息(即材料语言)。这种情况在解答“怎样体现”类的试题时经常用到。
(2)拟写提纲:通过审题,明确了答题的类别、设问的主体,以及考查的知识范围和题意后,必须在草稿纸上拟
写提纲,这个提纲不要求写出每个要点的完整意思,只要求写出提示性的字或词。然后,依据这个提示性的提
纲逐条写出答案要点。
(3)组织答案要点:整个答案必须是教材语言、材料语言、时政语言的有机结合,但每个答案要点不强求三种
语言结合,可以是一种语言,也可以两种语言的结合。
〖解题秘籍〗
一、关于侵权,要熟记各种权力的法律规定
人身权:①生命健康权。②姓名权。③肖像权。③名誉权。④隐私权。
财产权: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动产、不动产、特殊动产和善意第三人情况);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二、法律救济
仲裁:基本制度:A、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
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B、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C、一裁终局制度。
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予受理。D、是一种准司法制度。
行政复议:
含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
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样的活动,
就是行政复议。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管辖:管辖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分。
诉讼证据及其种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
〖押题冲关〗
(2021·浙江高三二模)
2. W 网络科技公司将一组名为烟雨江南的照片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了作品版权。J 公司在网络上搜
索到了这组照片,随即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一则消息中引用了该组照片,但却未备注作品的具体
来源,也未指明该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W 公司认为 J 公司侵权,但 J 公司辩称其仅为转发,并非赢
利,且包含该图片的消息点击及转发量并不多,不算侵权。双方争执不休,最后闹上法庭。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J 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说明理由。
(2)若败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可行使何种诉讼权利?请说明理由。
【答案】(1)构成侵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
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J 公司未经 W 公司许可,将其享有版权的照片发布在公司微信公众
号上,侵犯了 W 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使用该作品时又未注明权利人及出处,侵害了 W 公司的署
名权。
(2)上诉权。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
诉。
【解析】
【分析】本题以 W 公司的照片被 J 公司引用而引发的诉讼为背景话题,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角度,考查
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答本题,审设问,题目类型认识说明类、原因类,
知识限定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问题指向 J 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及原因、若败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可行
使何种诉讼权利及理由。
【详解】(1)材料中强调 J 公司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一则消息中引用了该组照片,但却未备注作品
的具体来源,也未指明该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说明该公司构成侵权,其原因在于根据我国法律规
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具体来讲,该公司的行为未经 W 公司许可,将其享有版权的照片发布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侵犯了 W 公司
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使用该作品时又未注明权利人及出处,侵害了 W 公司的署名权。
(2)材料中强调若败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可以选择上诉,行使上诉的权利。公民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
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终结,上诉权就是由两审终审原则而来。当事人和
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
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点睛】农民、工人制造物质产品,文学、艺术和科学工作者则创作精神产品。创作者对精神产品一作品
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就是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
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前者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后者则按照
作品的不同使用方式,相应地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广播权、放映权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
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著作权人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021·浙江高三二模)
3. 王某诉称,其未注册和使用被告 T 公司运营的 M 网站服务,但自 2018 年 3 月 10 日起持续收到被告
发送的手机短信,直呼其名并推荐了 119 个职业人脉,并表示有 36 名好友等待其加入。王某点击链接后网
页自动跳转至 M 网站的注册页面。对此,被告解释网站获得王某的手机号系通过网站平台用户中与原告相
识的朋友自行上传了含有原告号码的通讯录,短信中所称“119 个职业人脉”系根据相关人员的共同好友数
量和亲密度,通过大数据估算的结果。法院经审理,判决 T 公司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请说明 T 公司侵权的理由。
(2)请指出 T 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体方式。
【答案】(1)法律保护隐私权,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
宁,使其不受干扰。本案中 T 公司非法获取、存储、利用和识别王某的个人隐私信息,并通过大数据的计
算评估形成王某的关系网;未经同意给王某发送短信,意图吸引其加入该公司平台系统,侵扰了王某私人
生活的安宁。所以,T 公司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2)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解析】
【分析】本题以网站服务为材料,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角度设置问题,考查考生阅读材料分析
材料、描述阐释事物、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详解】(1)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说明 T 公司侵权的理由,考生阅读材料分析。材料信息:自 2018 年 3
月 10 日起持续收到被告发送的手机短信,上传了含有原告号码的通讯录。结合主干知识与试题材料分析:
法律保护隐私权,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
干扰;未经同意给王某发送短信,意图吸引其加入该公司平台系统,侵扰了王某私人生活的安宁。
(2)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指出 T 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体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
歉。
【点睛】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作答时首先:定点,明确考查的知识点,回顾相关知识点。其次:联
系,审读材料,在材料分析时要注意分层次,抓关键句。最后:梳理、作答。将材料信息与考察知识点对
照,做到观点与材料结合。
(2021·浙江高三三模)
4. 2019 年 5 月 26 日下午,年近七旬的庾某某在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黄某某楼下时,黄某某家小孩在
自家 35 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落在庾某某身旁,因躲避不及而摔倒。报警后,庾某某被送入医
院治疗。医院诊断认为,庾某某右侧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右侧眼眶骨折,住院费用花费数万元。次日,
庾某某亲属与黄某某一起查看监控,确认了侵权事实后双方签订了一份确认书。经法医鉴定,庾某某伤情
构成十级伤残。此后,庾某某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庾某某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2)从“用证据说话”的角度看,庾某某要想胜诉该怎么做?
【答案】(1)庾某某可以要求黄某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因为生命权、身体权
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黄某某侵犯了庾某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庾某某作为原
告诉至法院,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否则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庾某某可以将监控、法医鉴定作为
诉讼的重要证据。
【解析】
【分析】本题以庾某某因黄某某高空抛物造成伤害为背景话题,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角度,考查学生调
动和运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答本题,审设问,题目类型原因类、措施类,知识限定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问题指向庾某某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庾某某要想胜诉该怎么做。
【详解】(1)材料中强调经法医鉴定,庾某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说明黄某某侵犯了庾某某的身体权、健
康权,因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庾某某可以要求黄某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等。
(2)材料中强调庾某某亲属与黄某某一起查看监控,确认了侵权事实后双方签订了一份确认书,经法医鉴
定,庾某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说明庾某某可以将监控、法医鉴定作为诉讼的重要证据,其依据在于在民
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庾某某作为原告诉至法
院,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
【点睛】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是指原告要举证案件双方的应负责任的证据。②案件被告也要证明自己
在案件中承担责任的证据,所以实际上也有举证责任。
押题方向二:合同+法律救济
〖真题回顾〗
(2020•浙江高考真题)
5. 白飞雪(14 岁)在一家商厦购买了一串价格为 3000 元的标明为“天然黄水晶”材质的项链。商厦邀
请白飞雪担任该水晶项链的品牌形象大使拍摄广告宣传画,报酬为 10 万元。白飞雪欣然同意。回家后,白
飞雪父母找到一家珠宝鉴定中心鉴定该项链,鉴定书写明该项链的材质是玻璃。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成立的理由。要使合同有效,白飞雪父母该如何做?
(2)白飞雪父母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吗?说明理由。
【答案】(1)因意思表示一致(或经要约和承诺),合同成立。追认。
(2)不可以。为假货担任宣传形象大使的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解析】
【分析】本题以合同为话题设置试题情境,以白飞雪(14 岁)与商厦的项链买卖纠纷、品牌宣传纠纷为材
料,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角度设置问题,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案例分析
能力,考查考生阅读材料分析材料、描述阐释事物、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详解】第(1)问,本题要求考生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成立的理由,要使合同有效,白飞雪父母该如何做?
试题分为两步,第一步,考生根据合同的相关知识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商厦和白飞雪已经就项链
买卖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成立;第二步,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体资格上看,白飞雪为
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订立的合同不是纯获利的、标的金额较大,需经法定代理人(白飞
雪的父母)追认后,合同方可有效。
第(2)问,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白飞雪父母可以基于形象
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吗?说明理由。试题分为两步,第一步,考生作出判断白飞雪父母是否可以基
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不可以;第二步,说明判断的理由,考生根据合同的效力分析作答:
本案中,白飞雪为商厦所宣传的项链属于假货,它的销售会损害消费者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为
假货担任宣传形象大使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点睛】第(1)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
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
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
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2)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
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
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解题秘籍〗
订立合同的过程:
第一阶段:要约(提出条件),第二阶段:承诺(接受条件)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1)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
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
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
合同履行的原则:
①诚实信用原则;②全面履行原则;③协作履行原则。
违约及其类型:
违约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就构成违约。
违约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
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A、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是不可抗力。
①所谓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②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无法履行合同,是
违约,但不承担违约责任。③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不可抗力消除,可继续履行的,要
继续履行。
B、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等
〖押题冲关〗
(2021·浙江宁波市·高三二模)
6. 2017 年 5 月,来自外地 A 县的承租人甲与 B 县的出租人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两年。2018
年 12 月,甲某向乙某表达了购买该出租房的意向,双方当即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约定租期满
后办理过户手续。3 个月后,由于该出租房房价飙升,乙觉得自己卖亏了,找到本地亲戚丙商议应对办法。
丙表示愿意以当前市场价购买该房,但要求分得房价上升的一半收益,乙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
并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租期满后,甲发现此事,表示要将乙和丙起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中的购房合同有效吗?请说明理由。
(2)甲应当向何县法院递交起诉书?为什么?
【答案】(1)甲乙购房合同有效。理由: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乙丙购房合同无效。理由:乙与丙恶意串通,签订购房合同,损害了第三人甲某的利益,符合无效合同的
学科网情形。
(2)B 城法院。理由: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解析】
【分析】
要求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有关知识,解答有关问题,本题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详解】(1)本题设问要求回答材料中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甲某向乙某表达了购买该出租房的意向,双方
当即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约定租期满后办理过户手续”可知,甲乙购房合同有效,双方意思表
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丙表示愿意以当前市场价购买该房,但要求分得房价上升的一半收
益,甲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可知乙丙购房合同无效,乙与丙恶意串通,
签订购房合同,损害了第三人甲某的利益,符合无效合同的情形。
(2)本题设问要求回答甲应当向何县法院递交起诉书,根据教材知识点可知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
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甲应该向 B 城法院递交起诉书。
【点睛】原因类试题,解答该题首先要提炼出材料信息所要表达的观点,从材料中找答案,做到理论观点
与材料信息有机对接,多角度分层次书写。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
生阅读材料提取信息、概括提炼观点,描述阐释事理的能力的考查,有一定的难度。答案组织时从原因、
意义角度组织。
(2021·浙江湖州市·高三二模)
7. 2005 年,A 公司委托 B 公司建造其一期、二期的厂房,双方签订了《新建厂房工程合同书》,其中包
括彩钢板指定选用上海宝钢产品等条款。2015 年 7 月,A 公司航拍时发现自家厂房顶锈迹斑斑,于是其询
问了 B 公司彩钢板是否是为宝钢产,B 公司立即提供了彩钢板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力证自己使用的彩钢板
为宝钢产。2015 年 11 月,A 公司携带着“产品质量证明书”至上海宝钢厂查询,却发现自家厂房上的彩钢
板根本不是上海宝钢的产品。为此,A 公司将 B 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B 公司赔
偿原告 A 公司彩钢板差价损失 46 万元及维修费用 35 万元。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具体说明法院作出该判决的依据。
(2)若 B 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可以怎样维权?
【答案】(1)B 公司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B 公司同意合同条款但在履行时却言行不一,在 A 公司询问时
仍未恪守信用;同时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合同义
务即彩钢板选用上海宝钢产品,由此给 A 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B 公司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 15 日内提出上诉。
【解析】
【分析】
本题以合同纠纷为试题情境,以 A 公司和 B 公司的产品质量争议为材料,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
角度设置问题,考查考生对法律基本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运用所学法律常识简单分析案例的能力。
【详解】第(1)问,本题要求考生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具体说明法院作出该判决的依据。知识限定比较具
体,属于微观考查。考生可先回顾合同履行的相关知识,然后运用这一知识要点结合材料分析,形成答案
要点。①法院的判决:B 公司赔偿原告 A 公司彩钢板差价损失 46 万元及维修费用 35 万元。②事实依据:B
公司使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B 公司同意合同条款但在履行时却言行不一,在 A 公司询问时仍未恪守信
用;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即彩钢板选用
上海宝钢产品,由此给 A 公司造成了损失。③法律依据: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
关系的协议。订立合同的双方应坚持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协作履行的原则。④结论:B 公司败诉,承担相
应责任。
第(2)问,本题要求考生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若 B 公司对该判决不
服,可以怎样维权?这是关于诉讼程序的问题,考生依据关于“上诉”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即可:B 公司如
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 15 日内提出上诉。
【点睛】第(1)问,合同履行的原则:(1)全面履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
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诚信履行:当事人应该
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也
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3)协作履行:当事人要积极配合
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
第(2)问, 上诉:(1)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
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2)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
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为 30 日,可申请延期的,是否
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021·浙江绍兴市·高三二模)
8. 13 岁的初中生小王到商场购买标价为 8399 元的某国际名牌限量版运动鞋。因商场暂时缺货,小王用
自己的压岁钱支付了 2000 元的定金,约定于三天后交付。小王回家后告知其母张某,张某在责备后最终默
认其购买行为。三天后,小王支付剩余的价款后提取运动鞋。回家后发现该运动鞋存在质量问题。基于此,
张某遂向商场提出请求解除合同。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小王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2)从合同履行的角度看,张某是否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答案】(1)有效。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
效。本案中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价格高昂的运动鞋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小王母亲张
某在责备他后默认其购买行为,此为对合同进行追认,因而合同有效。
(2)可以。由于商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的原则,小王母亲张某作
为小王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商场请求解除合同。
【解析】
【分析】
本题以合同为试题情境,以小王与商场的合同纠纷为材料,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角度设置问题,
考查考生对法律基本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运用所学法律常识简单分析案例的能力。
【详解】第(1)问,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小王与商场
之间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知识限定比较宽泛,属于中观考查。考生需结合试题情境与试题设问圈定答
题的角度:合同的效力。①法律依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②事实依据: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王购买的运动鞋价格高昂,小王母亲张某在责备他后默认
了小王的购买行为。③结论:小王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有效。
第(2)问,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从合同履行的角度看,张某是否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知识
限定比较宽泛,属于中观考查。考生需结合试题情境与试题设问确定答案要点。①法律依据:诚实信用原
则和全面履行的原则。法定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②事实依据:运动鞋存在质量问题,说明
商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小王的母亲张某是小王的法定监护人。③结论:张某有权向商场请求解除
合同。
【点睛】1.合同的有效情形:①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②法律
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③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
真实,内容合法。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
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合同履行的原则:诚信履行:当事人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在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也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
等义务。协作履行: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
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
3.代理: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
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
法律行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为被监护人取得民事权
利,设定并履行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可进行与其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也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或由监护人代为进行。代理监护人进行诉讼。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
到侵害或与他人有争议时,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