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知识点整合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1、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在我国人民包括哪些人?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
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3、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
的公民权利。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是
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
国籍的被告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5、我国公民权利的保障机制: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他人和法律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是法律保
障。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
权者,讨回公道。
8、我国宪法将审判权赋予各级人民法院;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宪法是公民
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9、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
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
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0、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
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11、我国宪法对言论自由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
12、言论自由受到法律两方面的限制: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国家安
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1、公民义务的来源:
我们在社会生活国,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
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2、我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
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
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3、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含义、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
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
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4、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的意义:
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来的爱国的具体要求。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
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5、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
6、道德义务的含义、意义:
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历史和现
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
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7、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
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
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8、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9、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好去做。
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人身自由权的含义、地位、依据
①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人身自由权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
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③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
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奇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生命健康权的含义、地位、原因:
①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
有的权利。②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③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
5、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
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
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
受到法律制裁。
6、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后果及维权办法:
①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②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7、法律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原因: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
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8、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9、非法使用童工的危害:
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10、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在患病
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进,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
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1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
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
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或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
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13、关爱他人生命健康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
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
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
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
事件的发生。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表现。
①任何公民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
格尊严权。②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③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2、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后果:
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保护人格尊严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
诽谤和诬告陷害。
4、侵犯人格尊严权的事例:
拿别人的生理缺陷开玩笑;按考试成绩排座;体罚学生;
5、名誉
①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②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③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
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④侵害名誉的行为不公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
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⑤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6、名誉权
①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崇尚“士可杀不可辱”,以自己的主观努力追求一个好名声,历
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做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
好表现。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有时,一个诚实的
人会被污蔑为骗子,以致蒙受奇耻大辱,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异常痛苦。侵害名誉的行为不公践踏了他人
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②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③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④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
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7、侵害名誉权的方式:
①侮辱行为
公然谩骂人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赃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
②诽谤行为:
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8、侵害公民名誉权的危害:
①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
②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③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9、侵害名誉权的后果: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10、当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受到侵犯时怎么办?
要求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情节严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
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1、肖像的含义、制作方法、作用: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
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
肖像再现了个人的基本特征,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12、肖像权的含义,内容: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
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
13、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及维权依据:
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
否则构成侵权。
③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肖像不容侵害,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④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肖像不容侵害,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14、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15、姓名的含义:
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它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传达一个特定的个性化意义,是每
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6、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的原因:
姓名与其所指对象的联系如此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损害其人格,因此,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17、姓名权的含义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18、姓名权的内容:
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
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9、保护姓名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
干涉、盗用、假冒。
20、侵害姓名权的方式、后果及维权方法:
干涉他人使用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21、启示:
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
①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
事,这些都属于隐私。
②它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
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①每个人都渴望承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
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②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之于众,人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
终日。
③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缓解人们对人格独
立的担忧,保证人们自由舒畅地生活。
3、隐私权的含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
独立和人格自由。
②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
①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
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②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
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③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
开。
6、隐私权的真谛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7、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8、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权:
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
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9、我们要树立哪些隐私意识?
破除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
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
10、尊重他人隐私权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个人隐私权里无不包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
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
是基于彼此信任。此时,我们要承担塌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
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11、侵犯隐私权的方式: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
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12、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后果: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13、当隐私权受到侵犯时怎么办?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
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4、我们在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怎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具有保守秘密的能力,有的人没有出卖
朋友隐私的意图,但他的的性格物质却决定了他难以保守秘密。
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在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
扩散。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时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
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15、能够自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16、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人的个人隐私。
17、不得滥用隐私权
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利,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
不受隐私权保护。
18、什么情况下公开人的私人信息,不属于侵权行为?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1、受教育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它不公是我们应该享有的重要权利,而且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2、对于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生来说,正确认识自己的受教育权,了解我国法律对公民受教育权的
保障作用,有助于提高我们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有助于增强我们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3、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
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4、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
化,帮助人超越一已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
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能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5、教育对国家的意义:
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6、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7、义务教育的含义:
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8、义务教育的特征:
①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②具有公益性。即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
③具有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其统一性包括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
9、我国为什么要普及义务教育?
为了国家、民族的未来,为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国家在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同时,着力普及义
务教育。
10、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1、法律保护公民受教育权的原因: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侵
犯我们受教育权的行为时有发生。
12、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侵犯时怎么办?
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具体维权方式: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寻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帮助;寻求妇女联合会的帮助;寻求法律
的帮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我们为什么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在我们这个不发达的大国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父母辛勤劳动供子女读书也不容易。为了自己
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
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14、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
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15、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应怎样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
力。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财产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
1、财产所有的归属划分:
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在我国,施工发现的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捡拾到的他人的遗失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
人所有。
3、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①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
②公民合法财产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4、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
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5、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原因:
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
物质基础。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
财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法律明确作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6、我国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①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
继承权。
②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7、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
①我国的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往往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
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侵害财产所有权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等
②我国的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③我国制定、运用多种法律,采用各种不同方式,有效地保护着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8、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极其重要。它是实施法律规定的其他各种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方式的前提。
9、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方式及维权方法:
①当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②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示占有人返还原物。
③当人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④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
措施时,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注:其中①②③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④的法律依据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10、当我们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怎么办?
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妹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1、公民尚未死亡时,其财产能被继承吗?为什么?
不能。因为,公民在世时拥有的个人财产不是遗产,因而不产生继承的问题。只有当其死亡时遗留的合法
财产,才可继承。
12、被继承人、继承人的含义、遗产的含义及其三个条件:
①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②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③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④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13、继承权: 所谓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4、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①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
的继承方式。
②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定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继承法规定的法宝继承人的上述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扶养关系确立的。
③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
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5、继承权实现的方式: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我国现阶段,多数采用的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
16、遗嘱继承的含义及优点:
①它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②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17、遗赠:
①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属于遗嘱继承,而属于受遗赠人依据所遗赠人(立遗嘱
人)的遗赠取得遗产。
②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③受遗赠人获得的遗赠的遗产,受我国法律保护。
18、在处理继承问题时,家庭成员之间应本着什么样的精神?
注重情义、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
19、保护继承权的法律依据:
①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20、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怎么办?
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1、智力成果及智力成果权的含义:
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
术作品等。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22、保护智力成果及智力成果权的原因
人类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发明创造以及其他创造性智力成果,更加凸显其重要性。给予创新成果以智力
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
23、保护智力成果权的作用:
给予创新成果以智力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为了激励人们创造无形财产,各个国家
先后通过立法保护智力成果所有人的权利。
24、保护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的法律依据:
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当然也不受年龄限制。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
权、荣誉权不受侵犯。而且,对有特殊天赋或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还应为他
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5、当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受到侵犯时怎么办?
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
承担法律责任。
26、怎样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
①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②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
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
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1、消费的分类: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这既包括吃饭、穿衣、住房以及使用日用品、交通工具等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
括满足精神文明需要的消费,如看电影、唱卡拉 OK、旅游等。
2、消费者的含义: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用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3、如何理解顾客就是“上帝”
我们选择、购买商品,等于对市场上的商品及其经营者投票,因而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
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
4、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①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
②在现代社会,商品生产规模扩大,花色品种繁多,构造日益复杂,这使得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
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被动地位;相对于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
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还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
的利益。这些都使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5、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 1983 年正式确定每年的 3 月 15 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6、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种类及现象:
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漠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在服务领域,经营
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日趋严重。
7、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 :
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
上更美好的生活。
8、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消费者的九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
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 9 项权利。
10、安全权
①人身、财产安全,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条件。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接受的服务,不能危害生命和
财产安全。
②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事例:假药致人丧命;假酒致人中毒;劣质刹车器导致车祸;劣质热水瓶爆炸伤人,
注水猪肉,毒奶粉;过期食品等;
11、知情权
①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②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
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级、主要成分、生产
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12、自主选择权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
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②侵犯自主选择权的事例:动手摸了商品就得买;还了价就得买;饭店谢绝自带酒水;搭售产品等
13、公平交易权
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
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②侵犯公平交易权的事例:缺斤短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抬高价格;劣质产品等强买强卖体现的权利
有: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拒绝这种行为说明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
14、依法求偿权
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
求赔偿。
②侵犯消费者依法求偿权的事例:商品售出概不退换,谢绝自带酒水,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15、消费者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
道德高尚的“上帝”。到商场购物,态度要谦和,说话要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以免耽误其他
顾客购物;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应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等等。
16、作为消费者应具备的意识和能力:
两种意识: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两种能力: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17、在各种各样的商品面前,我们应掌握两方面的知识:
(1)消费知识
我们应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这些知识包括有关商品、服务、市场以及消费心理等方面的知识;
获取消费知识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
(2)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我们还需要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消费者维权途径等;具备这方面
的知识,我们就能自学地运用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
18、消费者在消费中应注意什么?
在交易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
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19、当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怎么办?
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
惩治。
20、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
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请你写一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广告语
保护消费者权益,人人有责;
22、请你设计一句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的宣传标语:
明明白白消费,做聪明消费者;
第九课 我们崇尚公平
1、对公平的不同理解:
①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②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
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公平的产生:
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的付出和所得,与他人的
付出和所得进行比较,比较的结果就产生了公平或不公平的感觉。
3、人们心目中的公平:
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
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4、失去公平的危害性:
人们在社会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
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对经济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甚至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5、公平对社会稳定、个人发展的重要性:
①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生存。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能够使人们稳定持久地进行合作,而只有公平才能实
现这一点。
②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失去
社会持续发展。
③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
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
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失去社会持续发展。
6、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
(1)没有绝对的公平:(原因)
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
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2)正确对待不公平现象的做法:
①不公平的现象发生时,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用合法的手段,求得问题的合理解决,以谋求最大
限度的公平。
②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制约。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我们不妨调
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加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③崇尚公平、主持公道,要求我们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7、公平意识是道德的重要内容,见到不公平的现象采取什么态度和行为,反映出我们的精神境界。
8、树立公平合作意识的意义:
①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
②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
了不必要的内耗,有利于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③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9、在合作中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它人不公平。只有
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
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十课 我们维护正义
1、什么是正义:
我们都愿意生活在正义中。被欺负了,有人斥责欺人者;受委屈了,有地方鸣冤申诉;被侵权了,有法律
制裁侵权者;有困难了,有人伸出援助之手。
2、正义的意义: 如果没有正义,善良就会被践踏,邪恶就会肆虐,整个社
会就会陷入黑暗和混乱之中。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
3、正义的要求: 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
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4、正义的行为和非正义的行为: ①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
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
②凡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5、正义制度的作用:
公平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制度的正义性在于,
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的利益制定的,而是为维护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既能从制度
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到制度和规则的约束。如果没有制度和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6、制度的正义性的表现:
制度的正义,有的表现为惩罚违法行为,对非正义进行矫正,即矫正的正义;有的表现为对资源和利益的
恰当分配,保证社会公平,即分配的正义;有的则通过制定严格的程序,让大家都来遵守,以保证正义的
实现,即程序的正义。
7、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正义,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
有了正义和正义制度,即使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体,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于社会最不利
地位的群体,也能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
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8、社会发展需要正义
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
的公平;正义通过制度的调节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以利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
正义有利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理解,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9、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
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10、正义对社会制度和人际关系的重要价值(作用)。
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正义通过制度的调节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以利于社会健康、持
续发展,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
正义有利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理解,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失去了正义的支撑,那么,社会
的大厦就会土崩瓦解。
11、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
例外。
①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没有人可以例外。规则和程
序反对歧视,不允许特权。作为社会成员,我们要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
②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
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12、非正义行为:
①非正义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和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
②面对非正义的行为,选择消极的态度,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一个人的利
益。
13、正义感的具体内容:
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
尚之情付诸行动。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14、社会发展需要有正义感的人:
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中,而非正义行为的盛行则会彻底毁掉我们的社会,只有有正义感
的人、正直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
15、有正义感的人具有的品德:
有正义感的人为人正直,做人堂堂正正、立得正行得稳、爱憎分明、正气凛然、正大光明、无私无畏。
16、如何做有正义感的人:
①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取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
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②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
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
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③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