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剧情简介《哈姆雷特》(1601)是莎士比亚最重要的作品,这部悲剧就其表现的社会内容和哲学内涵来说都是最丰富的。它以精湛的艺术形式,博大的思想内容表现出主人公人文主义理想的幻灭,反映了作者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探索。早在12世纪就流传着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英法两国的剧作家都据其情节写过中世纪的血亲复仇为中心的剧本。1601年,莎士比亚将其改编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激烈矛盾冲突的杰出悲剧,使这一复仇故事有了广泛的社会意。年轻的主人公丹麦王子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理想、有魄力、好思索的人文主义者,是个诚实、坦率、正派、道德高尚的人。他结束求学生涯回国时发现,他的祖国已变成成了黑暗的牢狱,父亲已被叔父克劳狄斯害死,克劳狄斯还娶了哈姆雷特的寡母,篡夺了王位。父亲的亡魂出现,要求他复仇。哈姆雷特决心杀死奸王但又顾虑重重,他报仇的愿望逐渐转变成为一种社会责任心:应当改变这个充满犯罪、不仁不义、谎话和虚伪的世界。而要完成这一重整乾坤的神圣使命,哈姆雷特深感自己无法胜任,反之,要同恶势力妥协,他又深恶痛绝。这一切使哈姆雷特陷入犹豫、忧郁、和痛苦的自我分析之中。在他下决心动手除去奸王时,不幸误杀了恋人娥菲丽娅的父亲、媚上的御前大臣波洛涅斯。伤心的娥菲丽娅因此丧失了理智,溺死河中。娥菲丽娅的哥哥雷欧提斯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在奸王阴谋安排的决斗中用涂了毒药的剑刺中了哈姆雷特,哈姆雷特的母亲也误饮奸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毙命。哈姆雷特在临死前奋力刺死了奸王,但他改变现实的宏伟理想却没以能实现。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和卓越的人文主义思想的代表。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提出创作方法上要“莎士比亚化”,称赞莎士比亚剧作情节丰富,浑然一体,赞许他历史剧中的“福斯塔夫式的背景”。他以奇伟的笔触对英国封建制度走向衰落和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历史转折斯的英国社会做了形象、深入的刻画。1564年4月23日,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沃里克郡斯特拉福镇的一位富裕的市民家庭。他少年时代曾在当地的一所主要教授拉丁文的“文学学校”
学习,掌握了写作的基本技巧与较丰富的知识,但因他的父亲破产,未能毕业就走上独自谋生之路。他当过肉店学徒,也曾在乡村学校教过书,还干过其他各种职业,这使他增长了许多社会阅历。18岁时他和一个比自己大8负的农场主女儿结了婚,几年后就做了三个孩子的父亲。22岁时他离开家乡独自来到伦敦。最初是给到剧院看戏的绅士们照料马匹,后来他当了演员,演一些小配角。1588年前后开始写作,先是改编前人的剧三,不久即开始独立创作。当时的剧坛为牛津、剑桥背景的“大学才子”们所把持,一个成名的剧作家曾以轻蔑的语气写文章嘲笑莎士比亚这样一个“粗俗的平民”、“暴发户式的乌鸦”竟敢同“高尚的天才”一比高低!但莎士比亚后来却赢得了包括大学生团体在内的广大观众的拥护和爱戴,学生们曾在学校业余演出过莎士比亚的一些剧本,如《哈姆雷特》、《错误的喜剧》。写作的成功,使莎士比亚赢得了骚桑普顿勋爵的眷顾,勋爵成了他的保护人。莎士比亚在90年代初曾把他写的两首长诗《维纳斯与阿都尼》、《鲁克丽丝受辱记》献给勋爵,也曾为勋爵写过一些十四行诗。借助勋爵的关系,莎士比亚走进了贵族的文化莎龙,使他对上流社会有了观察和了解的机会,扩大了他的生活视野,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源泉。从1594年起,他所属的剧团受到王宫大臣的庇护,称为“宫内大臣剧团”;詹姆斯一世即位后也予以关爱,改称为“国王的供奉剧团”,因此剧团除了经常的巡回演出外,也常常在宫廷中演出,莎士比亚创作的剧本进而蜚声社会各界。1599年莎士比亚参加了伦敦著名的环球剧院,并成为股东兼演员。莎士比亚逐渐富裕起来,并为他的家庭取得了世袭贵族的称号。1612年他作为一个有钱的绅士衣绵还乡,四年后就与世长辞。哈姆雷特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歌德作为莎士比亚的不朽经典,《哈姆雷特》长久以来一直是人们研究和争论的焦点,主人公哈姆雷特更是被许多学者、文人所评论,譬如法国著名诗人歌德。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动、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起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
有了如此精妙的点评在前,我似乎没资格也没必要再多说些什么。不过,“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这里我就描述一下在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他是一个聪明的王子,早早觉察了父王的猝死、母亲的改嫁、叔叔的继位这一系列突然变化的不寻常,并且暗中探查着真相,但当他从父王的亡魂口中得知残酷的真相后,却又犹豫了起来,几次错失杀叔报仇机会,不免有些优柔寡断;他是一个深情的王子,他说“我爱奥菲利娅,四万个兄弟的爱合起来,还抵不过我对她的爱”,但就是他亲手扼杀了奥菲利娅纯真的爱情,甚至间接地害死了这个美丽天真的少女;他是个平易近人的王子,他愿意和臣子以朋友相称,因此他得到了生死至交霍拉旭,但当他发现他的旧日同学背叛他时,他毅然地将暗算转嫁给这两个同谋者……莎士比亚把他塑造成一个哲人,即使在他癫狂时所说的话听来也不无道理,其中最经典的一句自然是“Tobeornottobe,thisisthequestion”。对他来说,的确如此。对哈姆雷特的评论虽然很多,可是对剧中其他人物的关注似乎就很少了。乔特鲁德她是哈姆雷特的母亲,先王的妻子,国王的皇后。这样的身份使她失去了儿子的尊重和先王亡魂的咒骂。“天哪!难道我不记得吗?她也曾依偎在他身旁,彷佛有著无限的爱欲。可是,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唉,我不能再想下去了!脆弱啊,你的名字叫“女人”!短短一月,她跟随先父灵柩时所穿的鞋还新呢!当时她哭成了个泪人,何现在她会变得如此呢?连她!老天呀,连一只不知羞耻的禽兽都会悲哀得更久。也不等那流着虚伪的泪的眼睛消去红肿,他就嫁人了。啊,罪恶的匆促,这么迫不及待地钻进了乱伦的衾被!”这是她儿子对她的评价。而他的先夫对她的憎恶也毫不吝啬:“这是一宗多么可悲的堕坠,由我庄严崇高及专情不移的爱,就如当年成婚时我许予她之承诺,堕落至今天她许爱於一如此卑鄙,如此天赋低劣之人。正是:贞女将不惑於淫欲,虽淫欲能扮为天使;
荡妇常猥亵於圣榻,虽此妇与圣洁连理。”不过,我却不怎么厌恶她,因为自始自终剧本中都没有一点暗示,证明她参与了谋杀的阴谋,而且,看得出来,她对哈姆雷特的柔情是真挚的,她真切地希望儿子能留在自己身边,她为儿子的突然疯癫而心急如焚,她为儿子的误杀而极力辩护,她多么希望儿子能娶到心爱的姑娘,她为了给儿子助兴而误喝下了毒酒---可以说是她替儿子挡了一次死亡,如果后来哈姆雷特没有被毒剑刺伤。甚至,我怀疑她并非自愿嫁给克劳狄斯,也许也是为了儿子,为了他的王位。克劳狄斯他无疑是全剧中最狡诈的人,他杀兄篡位娶嫂,还要暗杀哈姆雷特,他总能为自己要做的事找到大篇大篇的理由,他被哈姆雷特斥为“败坏伦常、嗜杀贪淫、万恶不赦的丹麦奸王”,的确当之无愧,连他自己也觉得他是个不该祈祷的人“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拔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现在还占有着那些引起我的犯罪动机的目的物,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如此可恶之人,实在不想多说。奥菲利娅自以为她是剧中最不幸的人。她是一个天真的不能再天真的女孩,她生活在父亲和哥哥的阴影下面,她不能去追求爱情,而只能等待爱情。雷欧提斯说,“对于哈姆雷特和他的调情献媚,你必须把它认作年轻人一时的感情冲动,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波洛涅斯这样教导奥菲利娅,你应该这样想,“你是一个毛孩子,竟然把这些假意的表示当作了真心的奉献。”并把“神圣的誓约”说成是“捕捉愚蠢的山鹬的圈。”真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阻碍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让人放弃,二是让人反叛,激发更强的斗志。奥菲利娅两者都做到了。当父亲安排她和哈姆雷特见面,试验哈姆雷特是否是因为爱情而发疯。她表现出完全的顺从,而且相当认真。“
殿下,我有几件您送给我的纪念品,我早就想把它们还给您;请您现在收回去吧。”话语是平淡的。平常的往往又是最深刻的。送回礼物就意味着抛弃这份爱情,就意味着向自己妥协。哈姆雷特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他说了一大堆疯话,使奥菲利娅感到“一颗多么高贵的心是这样殒落了”,“我好苦,谁料过去的繁华,变作今天的泥土。”只有怜惜而无后悔之意。当父亲波洛涅斯被人害死,哥哥又不在身边,哈姆雷特又去了英国,她“发疯”了,“头上盖青草,脚下石生苔”,“殓衾遮体白如雪”,“鲜花红似雨;花上盈盈有泪滴,伴郎坟墓去。”这是一个少女对死的最初感悟。但她还是“希望一切转祸为福”的。她知道,“人死不能活,且把悲声歇”,并乞求上帝“饶赦一切基督徒的灵魂。”诚如雷欧提斯所说,“忧愁、痛苦、悲哀和地狱中的磨难,在她身上变成了可怜可爱。”奥菲利娅死了,死在小溪之旁,她是想把花冠挂到树枝上,树枝断了落水而死的。死的安详,死的悠然,死的浪漫,死得解脱。她没有任何企图和要求,只用有一颗天真善良的心在生活,同时,却在被摧残着。她那还不成熟的思想心智被王子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唤起了对爱情的憧憬,正当她准备迎接美好的爱情的时候,哈姆雷特的伪装却将她拒之千里,甚至戏谑打击,情人的癫狂、父亲的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