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阿Q正传》解读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也是鲁迅唯一一部中篇小说,写于1921年。小说共分为九章,是采用章回体的形式写成的。 鲁迅笔下的阿Q形象丰满,他是一个备受地主豪绅剥削压榨和封建意识毒害,最后被所谓“革命党”无辜枪杀的农村雇农形象,是辛亥时期“代表没落农民的典型”。阿Q是一个无名无姓的流浪汉,他没有家,没有亲人,仅仅是靠着帮有钱人家做些散工维持生计。鲁迅在小说第一章的序里列了四点来告诉读者他为阿Q写传的原因,以及阿Q这个名字的由来。在我们看来,为这个无名无姓、无家可归的人作传似乎毫无价值,但鲁迅先生写的这个序绝不是废笔,透过阿Q这个形象我们可以看到那个时代发展的轨迹。 阿Q有着极为复杂的性格内涵,其性格主线是他身上所具有的那种不同于一般农村雇农的特殊性格——“精神胜利法”。所谓“精神胜利法”,即在现实生活中处于失败者地位,但又不能正确直视社会现实,所以用盲目的自尊自大、自轻自贱、欺凌弱者、健忘、忌讳缺点、以丑为荣等等心理暗示法来自欺自慰、自我陶醉于虚幻的“精神胜利”的病态心理之中。简言之,就是精神上用虚幻的胜利来掩饰生活中的失败。
在《阿Q正传》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和第三章的续优胜记略里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阿Q身上展现出来的“精神胜利法”。与别人发生口角时,阿Q会瞪着眼睛道:“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因为进过几回城里,阿Q就更自负,看不起没进过城的乡下人,但同时又鄙薄城里人,展现了他性格里的矛盾性。当阿Q被别人打了之后,他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未庄的人们知道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后,逼着阿Q承认自己是虫豸,但是被打后阿Q却又为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感到心满意足。 由此可以看出,阿Q的“精神胜利法”完全是一种落后的、消极的、彻底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东西,实质上是近代中国的一种奴隶主义和失败主义的表现。在辛亥革命的社会背景下,“精神胜利法”便成了觉醒和前进的极大障碍,使社会底层的人民既不能看清现实社会的本质,又不能和反动统治者进行有效地斗争,因而也就摆脱不了悲剧的奴隶命运。 在之后阿Q闹革命的情节里,他的革命畅想曲是——报私仇、分财物、讨老婆,这些是他的自我设计、他对革命的理解,也是他向往革命的目的。对 “威福、子女、玉帛”的追求反映了农民阶级为了“生存和生活”的合理要求,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男人们的最高理想。但阿Q的结局是以被无辜杀头而失败告终。
小说通过对阿Q悲剧人生的描写,侧面反映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就是民众并没有真正理解革命,同时讽刺了封建制度对民众思想的毒害。 《阿Q正传》是以偏喜剧的方式写成的悲剧,大力地抨击了当时的封建礼教对人们的迫害。我们通过阅读鲁迅的其他作品不难发现,《阿Q正传》的创作手法并非是 鲁迅原名周树人,1881年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口,父亲是周伯宜,母亲是鲁瑞。鲁迅基本上是在一种被压抑和沉重的氛围中度过他的童年时光的。在鲁迅十二、三岁,正值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一场厄运无预兆地降临到他家。1893年,周家的家长介孚公因犯“科场案”锒铛入狱,并在不久后被处死。自此周家便一蹶不振。雪上加霜的是,此后不久,鲁迅的父亲又突发急症,两三年后就离世了。此时的鲁迅也就十几岁,但是作为长子长孙的他不得不过早地分担家庭的重负,忍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冷眼相待和屈辱。这个时期感受到的世态炎凉,他曾经在他多个作品都有反映过。在《呐喊·自序》里,他这样写道:“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这是一句非常沉痛的话。鲁迅悲惨的童年生活不仅来自于家道中落,当时的封建制度也是导致他童年悲惨的另一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