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篇章结构在班固《汉书·艺文志》中,著录有“《山海经》十三篇”,并将其列为“数术略”中“形法”类之首,但所列仅目,内容早佚。传世《山海经》全书篇幅不大,不到三万二千字,包括《山经》和《海经》两大部分。《山经》分为《南山经》、《西山经》、《北山经》、《东山经》、《中山经》5个部分,故《山经》又称作《五臧山经》(或作《五藏山经》,臧、藏为古今字)。《海经》分为《海外经》、《海内经》、《大荒经》。《海外经》包括《海外南经》、《海外西经》、《海外北经》、《海外东经》4个部分;《海内经》包括《海内南经》、《海内西经》、《海内北经》、《海内东经》4个部分;《大荒经》包括《大荒东经》、《大荒南经》、《大荒西经》、《大荒北经》、《海内经》5个部分。《山海经》的篇章结构与众不同。除《大荒经》以下五篇外,其方位展开顺序不是习以为常的东、南、西、北,而是有悖常法的南、西、北、东。蒙文通曾经据此为论据之一指出,《山海经》是古代南方(即古巴蜀和楚)人的作品,故在篇章安排上以南方为首,后人也多袭其说。但是,先秦典籍甚多,经现代学者梳理后,并未见到有与此类似的事例,因此,倘若单凭此点,今人少有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