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你就会敬畏它──《热爱生命》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比尔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摘录)一切,总算剩下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作家在其开篇诗里,就表明他们都就“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他们都是胜利者。他们,在小说中,当然指的是:他和比尔!他与比尔,谁更热爱生命?他与比尔,谁更是硬汉?通过主人公他的生,我不得不为生命巨大的潜能惊叹、敬畏。然通过比尔的死,我又不得不思考:生命的潜能是否巨大到不可思议不可估量的地步?
无疑,他是热爱生命的!我们很容易发问:他是怎么活下来的?我想:首先,他热爱生命;其次,他有足够的理智和意志;最后,生命的本能是巨大的。三者相互作用、缺一不可,否则他同样会死去。他是怎样热爱生命的呢?生命那么地不可爱、甚至是那么地残酷!在他“扭伤了脚腕子”向朋友呼喊求救时,朋友比尔却“一句话也不回答”、“头也不回,只顾(自己)向前走去。”把他置身于孤独无援之中;生存环境又是那么恶劣:就连“靠近地平线的太阳”,也“像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周围那一圈世界”“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水也是“白茫茫的”;一路上食物严重匮乏,只有些“没有养分”的“浆果”及草根和几条不大的鲦鱼;身处极地的严寒之中;野兽出没等等。这一切都向他表明生命几乎没有可爱之处。然而,他就是热爱生命。他认为“比尔会在那里等他”。“那里”有令他们满意的“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会找到面粉”,甚至“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然后,他和比尔一起划向“大熊湖”,“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他没有自怨自艾、没有怨天尤人。他想的尽是美好的事物,尽管眼前的事实是多么地残酷。可他“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尽管后来,比尔看似没有等他,确实是抛弃了他。但那毕竟挽救了他。“
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至于那些“没有养分”的浆果,“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它们。”虽然它们“又辣又苦”,但冥冥之中就是给了他“希望”。“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心里一直装着“他的母亲、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总之,他在与逆境的较量中不时流露出对周围一切美好事物的热爱之情,比如吮吸剩骨的甜蜜、享受太阳的暖意、感受周围活跃而健康的生命。正是这种热爱使他充满活力,使他永葆活下去的欲望,并由此不断激发出他的潜能,使他有搏斗下去、战胜失败、面对孤独、超越死亡的勇气和毅力。可是,仅凭热爱生命并不能挽救他的生命。他必须有足够的理智和意志去面对那么险恶的生存环境。他开始所拥有的东西不过是两条毯子,一个白铁罐子和一把来复枪,当然还有一个后来被他丢弃的鹿皮口袋。就是如此简单的装备要面对极地恶劣的地理环境、气候,食物的匮乏、体力近乎衰竭、野兽出没等等。然而,他是有足够的理智的。极度寒冷──用白铁罐子烧热水,极度饥饿──砸鹿剩骨、吃沼泽浆果;极度疲劳──内在的生命逼着他向前爬;右脚伤残──膝盖和脚鲜血淋漓,撕衬衫来垫;面对大熊──他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饿狼尾随──
时昏时醒,努力提防,他的理智在与狼的斗争中获得了淋漓尽致的展示。“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手把狼抓住。”。不过,同自然的斗争总是失败的情况下,饥饿、寒冷、伤痛紧紧缠住他,他的内心也有矛盾和痛苦,他的自身也会有灰心和软弱。他甚至想到放弃:“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但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强烈的求生欲望,一面同自然抗争,一面努力地克服自身弱点不断磨炼自己。然而,他的理智和意志也时常会有消失的时候。此时,生命巨大的本能就散发出耀眼的光辉。生命的本能与他的理智和意志相互配合,才能无往不利!当“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的时候,理智和意志也就消失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虽然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他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有时候,他完全给“吃”管住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地就成。当幻觉来折磨他的时候,他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然而生命的本能在“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的情况下,纵使有多么饥饿,他也是“不想吃”的,这个时候,“吃东西已成为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虽然他并不想吃,但是理智让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当他只差四哩就达到“光辉的大海”时,他知道他无论如何都爬不了。“
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也太不合理了。”他就是不情愿死,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不肯死。这里,他的理智意志和生命的本能达到了完美的组合。此后,他的理智意志再一次使他把狼血“硬灌下去”。最后,生命的本能再次闪耀着无限的光芒,他“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但他依然“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他的生命不想死!最终,他获救了!至此,作家笔下令人敬仰、使人肃然起敬的“硬汉”形象就光彩夺目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生命怎么那么强悍呢?生命的巨大本能使人敬畏,不能不为之惊叹。但生命的本能真的就巨大到不可思议不可估量的地步吗?他固然值得我们崇敬,但比尔就应该遭到我们的唾弃和嘲讽吗?作品宣扬的主题当然是“热爱生命”。难道比尔不热爱生命吗?我想,比尔热爱生命的程度甚至比“他”还要强烈!我们凭着自己低俗的、实质上就是不热爱生命的思考,去揣摩比尔。我们认为比尔没有人性的、是不顾朋友道义的、是抱着金子死也不放手的守财奴,最终他只剩下“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进而说明了比尔是不热爱生命的。作家仅仅在三处提到了比尔:第一次是“他”向比尔发出“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的喊声”时,比尔“只顾自己走”,这是写实的,作家并没有带任何的感情色彩;
第二次是通过“他”的想象,认为“比尔一定在长东西的地方等他”,这是想象的真实;第三次是通过“他”的眼睛,比尔已经成为了“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但“他”没有嘲笑比尔。“如果这真的是比尔的骨骺,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作家对比尔的着墨非常之少。但比尔给人的想象空间却异常地宽阔!可是,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比尔是一个“反面人物”,是用来衬托主人公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作家是这样写的吗?连作家的代言人“他”都不敢嘲笑比尔,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嘲笑他?仅仅凭借三次的出场,比尔就成为了为人所不齿的人!然而,在我的眼里,比尔的形象甚至比“他”的形象还要高大。为什么?首先,他是热爱生命的;其次,他有极大的可能是有人性、道义的。比尔真的是抛弃了“他”,“只顾自己走”吗?难道比尔没有可能是通过“激将法”间接地帮助“他”吗?我们假设一下,比尔回过头来,扶持“他”,我们就能看到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中两个身影:一个“一瘸一拐”,另一个“扭伤脚腕子”。谁能保证他们在一起就会走出去?谁能保证他们不会互相给对方灌输绝望的流毒?作为朋友如果真的是想抛弃“他”,难道连回头看一眼都不会吗?难道他们不会想还不如来个“安乐死”?比尔是为了激励“他”,连同情的眼光都不给他。当然,比尔确实可能是抛弃“他”了。那为什么要抛弃“他”
?不也是热爱自己的生命吗?抛弃生命与抛弃“他”,比尔抛弃了“他”,不正是热爱生命的表现吗?抛弃“他”代表了什么,人性的沦丧,道义的流失等等。难道这些相对生命本身来说不是微不足道的吗?不管怎么说,比尔都是热爱生命的人,他是否具有人性道义那似乎已经不重要人们又会说:比尔致死都抱着金子不放?那也是热爱生命吗?为什么不是?他们去淘金,不是为了金子吗?“他”有他的母亲,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难道比尔家中就没有妻儿吗?难道他们淘金子不是为了生活吗?比尔之所以抱着金子难道不是为了走出去后享受生命的吗?只是因为,他被金子拖累了,他就被判上了不热爱生命的罪行?我们假设一下,如果比尔抱着金子也走了出来。事后遇到了“他”,而“他”依然是一个穷光蛋。比尔会不会嘲笑“他”的愚蠢、不面对困难?比尔最后不也是和“他”一样,是爬着向前的吗?他何曾退缩过?除了比尔死后,比尔难道没有经历“他”所经历的一切吗?只是,可惜的是,比尔死了,只剩下“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
。这不能怪比尔不热爱生命。要怪也只能怪他不够理智!要怪也只能怪生命的本能不是不可思议、不可估量、没有底线的!他如果有足够的理智,他就应该知道要享受生命就应该留住生命,他就应该想到金子会成为他的累赘。如果生命的本能是不可思议不可估量没有底线的,那么比尔即使抱上再多的金子也不会累死!就像如果“他”不是运气好,遇见了“白德福号”捕鲸船,他同样会死。因为,他已经“奄奄一息”了。他不可能一直“像一条大虫”一样永远地“爬”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讲,比尔更应该成为人们称赞的硬汉。硬汉不会像“他”那样理智!我们也有理由证明比尔是热爱生命的。我们也能从他的死得知,生命是有底线的,也会有“累死”的生命!比尔的形象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到处比比皆是!“他”只不过是作家对人类的美好理想罢了。我们会像“他”那样把“金子”丢弃吗?我们难道不就是那个“比尔”吗?我们拖着、抱着金钱、理想、道德、人性、事业、家庭、爱情等等不肯放手。我们活得万分艰难,只是生命的本能巨大,我们还能承受,我们还没有“累死”。然而,我们为什么要去承受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向“他”一样把“金子”丢掉,抱着可以为生的最简单不过的“面包,欣喜若狂、“身体胖得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