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聊斋志异》的重情思想 [论文关键词]《聊斋志异》婚姻两性关系情 [论文摘要]《聊斋志异》中有近百篇描写婚姻爱情的作品,蒲松龄把“情”抬到了极崇高的地位。这些作品所描写的两性关系,大部分是不合于礼法的,作家把这些虽不合于礼法却出于情的两性结合写得十分优美动人。蒲松龄在婚姻关系中大力推崇情,把情作为评判婚姻关系的重要标准,反映了现代性爱思想的萌芽和初步发展,显示了作者对两性关系的思索。 “潘郎人说太情深,事到关情自不禁。”(蒲松龄《读张视旋悼亡诗并传》)在《聊斋志异》中蒲松龄建构了一个看似荒诞不经的狐鬼花妖的世界,他多是有意识地结撰奇异故事,连同其中的神仙、狐、鬼、花妖,都是出自他个人的心灵的创造,个中便蕴含著作者深深的寄托和寓意。《聊斋志异》中有近百篇描写婚姻爱情关系的作品,在这类作品中,情,是一条主线。 一、把情作为男女结合的基础 中国封建社会的婚姻,多出于政治、经济、生育等目的的考虑,而非爱慕。从礼教来说,“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礼记·坊记》),“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六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从法制来说,有“男女不以礼交皆死”(《魏书·刑罚志》)。封建社会讲究“门当户对”,有着森严的门第等级观念,即以男女双方的家世、财产作为婚姻的衡量标准。王昭君,文成公主等历朝历代的和亲之举,就以一种最公开最赤裸的方式集中向我们展现了封建制度下婚姻的政治目的。《红楼梦》中贾府的家长们最终选择薛宝钗作为宝玉的妻子,一是为了薛贾两家“以贵护富和以富补贵”,二是因为宝钗“德言工貌”俱全,可作为宝玉的贤内助,而且身体好,为贾家的子嗣着想,当然不会要体弱多病的黛玉了。 然而,《聊斋志异》中近百篇描写婚姻关系的作品中,大部分是以情为主题的,这些作品所描写的两性关系,又大部分是不合于礼法礼教规定的。作家把这些虽然不合于礼法,但却是出于情的两性结合写得十分优美动人。如《晚霞》中一对痴情少年在龙宫禁苑中私合的场所:“见莲花数十亩,皆生平地上,叶大如席,花大如盖,落瓣堆梗下盈尺。”“遂以石压荷盖令侧,雅可障蔽;又匀铺莲瓣而藉之,忻与狎寝。”从古至今,莲花在中国文化中是洁的象征,“出淤泥而不染”,作家为素来被视为污秽的私通设计了如此清雅高洁的环境,意在以莲之洁来比喻情之洁。
洛阳牡丹甲天下,历来的传说是武则天令天下百花齐,独牡丹忤旨,被谪洛下所致。但在《葛巾》中,蒲松龄却用爱情之说代替了帝王贬谪之说:“后数日,堕儿处生牡丹二株,一夜径尺,当年而花,一紫一白,朵大如盘,较寻常之葛巾、玉版,瓣尤繁碎。数年茂荫成丛,移分他所,更变异种,莫能识其名。白此,牡丹之盛,洛下无双焉。隋种落地而导致花盛洛下:爱情之花的盛开怒放排挤掉了帝王的尊严与权威,更是把情提到了高于封建王权的地位。 专门设计这种扶梯愈墙(《葛巾》),挥铲钻穴(《青娥》)的爱情即已是对孟夫子的公开调侃,进而把这种“淫乱”行为描写的充满了浓郁的诗情,使之变成了优美的神话,就不仅仅是对这种行为的一般的承认、认同了,而是对爱情的高度神话化和诗意化了,对情的极致的赞扬与提倡了。 二、赋予男女真情以无限的力量 蒲松龄不仅以最美的构思、意境和语言来歌颂青年男女的爱情,而且赋予爱情以感天地、泣鬼神的力量。小霍桓凭借手中的一把小铲,一夜之间洞穿了数重高墙,而得以接近心爱的姑娘,后来又凿通绝壁悬崖,夺回自己的妻子(《青娥》)。缘于情,孙子楚感动了阎王而被“姑赐再生”(《阿宝》)。秋容,小谢感动道士而得以借尸还魂(《小谢》)。白秋练可以使真君敕命龙王免选(《白秋练》)。黄生可以使“花神感君至情,俾香玉复降宫中。”(《香玉》)至于连琐的白骨再生(《连琐》),秋月香躯复起(《伍秋月》),这一切无不是情的力量所致。在作家笔下,礼退居次位,情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首要力量,重要力量。以致无物不有情:人世间的男女青年痴于情自不待言,那众多的狐鬼花妖,亦无不为情颠倒,连地下的幽灵也念念不忘于情,“不能自已遂不避私奔之嫌”,即便是洞天仙山的仙女也不免堕入情网,而到人间来寻找爱情:或袖中成鸳鸯(《巩仙》),或情中指迷途(《青娥》),就连那些在冥冥之中维护礼教纲常的阎罗,判官,也为男女之情大开绿灯。由于作家以高度的浪漫主义手法赋予爱情以如此巨大的力量,所以《聊斋志异》中描写爱情的作品绝少悲剧,在这里,爱情总是可以战胜一切的艰难险阻,取得成功! 三、蒲氏情的标准的进步性与局限性 蒲松龄既在婚姻关系中大力推崇情,便把情作为评判婚姻关系的重要标准。从一般原则上来讲,他并不否定礼教的规定。例如葛太史女是笃守礼教的,当吴生有志于修仙而辞婚约时,她说:“远近无不知儿身许吴郎矣。今改之,是二夫也。”“吴郎贫,我甘其藜藿,吴郎去,我事其姑嫜,定不他适。”
(《白于玉》)。狐女辛十四娘非父母之命坚决不嫁(《辛十四娘》)。对此,作者都是给予肯定的。但是一涉及情的领域,他就不拘于此了。只要男女互相爱慕,什么礼教的限制,父母之命,贞操观念都可以打破。比如,连城与乔生的相爱一背父命,二毁成约,而且又未婚即通,可说是完全违礼违法的行为,但作家却给予热情的歌颂(《连城》)。青风和耿生两人互相倾心爱慕,于是礼教和叔父的权威都成了被嘲弄的对象(《青凤》)。在这类作品中,情成为衡量两性关系是否正当合理的主要标准。不过,蒲松龄这一标准的使用,起码有两个禁区:一是对于寡妇,二是对已婚女子同其他男子的爱情。蒲松龄对寡妇改嫁是明显反对的。《耿十八》中即对寡妇改嫁之念颇有非议。到《金生色》、《牛成章》中则给不贞不洁的寡妇以极残酷的惩罚。而对于守节的寡妇作家是甚为褒扬的:对乔女心许孟生却矢志不嫁的行为极为赞赏(《乔女》)。《土偶》则为守节寡妇设计了极好的结局。改嫁既已不许,情奔就更谈不上了。已婚女子同别的男子的爱情,是历来存在的一个事实,但蒲松龄对这一点似乎是否定的,上百篇作品几乎没有写到这方面的内容。《成仙》中有一节写到周生妻与仆私通,颇为作家所厌恶,终被一杀了之。《天宫》是写私通的,但却是用来抨击严嵩父子的,当然是否定性的。这两个禁区的存在,表明了蒲松龄的“情”的思想的不彻底性。 蒲松龄的重情思想是同明中叶以来的主情派思想一脉相承的。明中叶以后,思想、文学界出现新潮流,其代表是李贽、徐渭、公安三袁、冯梦龙等,可被视为主情派。主情派提倡人欲、真情、自然天性。蒲松龄明显继承了主情派的思想。巧娘因“生适阉寺”,而“赍恨如冥”,“没奔标人”而失声痛哭(《巧娘》),秋月死三十年而自荐于人(《伍秋月》),都是公然而大胆地表现人的情欲的。整日憨笑不止的婴宁(《婴宁》),伶牙俐齿、谑语高人的芳云、绿云(《仙人岛》),憨玩无节的小翠(《小翠》),无不天性纯真,言行率直,“从容于礼法之外”(李贽《焚书·又答石阳太守》)。 《聊斋志异》中体现的重情思想多是由狐鬼花妖与书生交往的故事表现出来的,这多是蒲松龄在落寞的生活处境中发出的幻影。一类情节比较单纯,如《绿衣女》、《连琐》、《香玉》等,大体是写一位书生或读书山寺,或书斋临近郊野,忽有少女来到,或吟唱,或嬉戏,给寂寞的书生带来了欢乐,数度相会方知非人,或进而生出一些波折。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正是蒲松龄长期处在孤独落寞境遇中的精神补偿。他长期在缙绅人家坐馆,受雇于人,一年中只有年节假日返家小住几日。他曾在题为《家居》的诗中感慨说:“久以鹤梅当妻子,且将家舍作邮亭。”独自生活的寂寞,不免假想象自遣自慰,如他在独居毕氏宅第外花园时曾有诗云:“
石丈犹堪文字友,薇花定结欢喜缘。”(《聊斋诗集·逃暑石隐园》)《绿衣女》、《香玉》等篇,不过是将这等自遣寂寞的诗意转化为幻想故事。还有一类,狐鬼花妖的出现不只是让苦读的书生或做了馆师的书生解除了寂寞,还使书生得到敬重、鼓励,事业上也获得上进,为之编织出种种理想的梦。 蒲松龄曾写过一出小戏《闹馆》和俗曲《学究自嘲》,反映穷书生做乡村塾师的辛酸,其中自然有他个人的亲身感受。而写河间徐生坐鬼馆的《爱奴》却是另一番景象:鬼馆东蒋夫人礼遇厚待徐生,徐生为她“既从儿懒,又责儿工”大发脾气,她赶忙“遣婢谢过”,最后还将徐生喜爱的婢女相赠,“聊慰客馆寂寞”。篇末异史氏日:“夫人教子,无异人世,而所以待师之厚也,不亦贤乎!”这正是一般做塾师的书生们跛予望之的。狐女凤仙将穷秀才刘赤水带到了家中,狐翁对女婿们“以贫富为爱憎”,凤仙以丈夫“不能为床头人吐气”为憾,留下一面镜子相激励。刘赤水“朝夕悬之,如对师保,如此二年,一举而捷”。篇末异史氏日:“吾愿恒河沙数仙人,并遣娇女婚嫁人间,则贫穷海中,少苦众生矣!”(《凤仙》)这也只能是像作者一样困于场屋的书生的天真幻想。 幻想是对现实的超越,非人的狐鬼花妖形象可以不受人间伦理道德特别是所谓“男女大防”的束缚。蒲松龄借着这种自由,写出了众多带着非人的符号、从而摆脱了妇道闺范的约束、同书生自主相亲相爱的女性,也写出了为道德理性所禁忌的婚姻之外的男女情爱。在这里,除了作为现实的一种补偿、对照,其中还蕴涵著作家对两性关系的企望和思索,突出了精神的和谐。如《白秋练》中自鳍豚精与慕生相爱,是以吟诗为纽带和内容的,诗是生命和爱情不可或缺的凭借。《娇娜》更带有对两性关系的思索性的内涵,作者最后自道其心思:“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蒜,则色授神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玩味小说情节和夫子自道,可以认为作者是用了并不确当的语言,表达了他感觉到的一个人生问题:得到“艳妻”不算美满,更重要的是“腻友”般的心灵、精神上的契合,不言而喻,美满应是两者的统一。 主情派思想的影响,以及作家自己孤独寂寞的生活体验体现在作品中就是重情思想。“情”
是蒲松龄婚姻思想的精华部分,它反映了现代性爱思想的萌芽和初步发展。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的地位越来越得到提高,个人的价值越来越得到肯定。在婚姻上也是如此,由群体婚发展到个体婚,是对个人价值的一大肯定,由不以爱情为基础的个体婚发展到以爱情为基础的个体婚,是又一大肯定。但中国古代的家庭关系是以男子的统治和女子的被统治为基本特点的:“夫者,妻之天也”(《礼记》),“妇者,服也,以礼屈服”(《白虎通》)。如此不平等的夫妻关系,在本质上是排斥个人性爱的。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无视个人在婚姻关系中的价值,尤其是妇女在婚姻关系中的价值,严格禁止男女之间的交往,鄙视排挤男女性爱,是一种极强的专制制度。蒲松龄的“情”无疑是对其的一个有力反抗,它虽没明确地从一般原则上去否定礼教,也不是处处同礼教处于对抗状态,但它在本质上是同礼教相冲突的。它重视婚姻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强调“情”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赞美被礼教视为“淫”、“私”的个人性爱。变“二姓之好”为“二性之好”,就改变了封建婚姻的基础,使个人性爱成为婚姻的主要目的和内容,也就更加充分的肯定了个人在婚姻关系中的价值。 《聊斋志异》常以肯定的态度写一个男子同两个女子的爱情、婚姻。其多妻制思想是从封建传统中承袭下来的、为当时社会所普遍承认的思想。它是落后的,但并不能掩盖蒲松龄“情”的思想的光辉。其隋”的思想中已经蕴含了否定多妻制的思想因素。多妻制是以奴隶主、封建主对仅被视为一种私有财产的女奴隶的占有为基础的,而蒲松龄在许多作品中把爱情作为一个男子和两个女子的关系的基础,这就大大改变了多妻制的本来内容。讲“情”,女子就不是作为一种财产、一个玩物、一个生育和扩大家族势力的工具出现,而是作为一个人出现,而且趋于与男子平等的地位,这就是对女子权利的肯定。性爱的本性是排他的,蒲松龄高度赞扬男子为情而生、而死,客观上就是对多妻制、杂婚制和通奸的一种否定。 蒲松龄由于受历史条件限制,承袭了旧的落后的多妻制,但又在其中孕育了否定多妻制的新的思想萌芽。当然,这里有很落后的因素,如对待纳妾,而且渗透了严格的等级观念,这些说明蒲松龄的“情”的思想是不彻底的,远不是成熟的现代性爱思想,是与许多落后观念同时并存的。尽管如此,蒲松龄的“情”的思想所带有的进步的光芒是显著的、主要的,显示了他对婚姻两性关系的进步思索,闪耀着人性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