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聊斋志异·席方平》赏析一一般都认为这篇《席方平》是《聊斋志异》中反映封建时代政治黑暗的代表篇目。本篇内容,确实体现了对政治黑暗的揭露和鞭挞,这种揭露和鞭挞是通过表现控诉司法腐败来完成的。司法腐败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官吏贪赃枉法。金钱是影响司法公正的腐蚀剂。那些办差的,只要接了别人的钱,就滥用职权制造冤狱,在他们那里,无罪的能说成有罪,罪轻的能说成罪重,完全没有了司法公正。席方平的父亲席廉,戆拙朴讷,本无犯法之举,只是因为得罪了人就被羊氏恶毒加害,羁押在狱,日夜受到折磨,这是一桩很大的冤案。二是官府滥施刑罚。席方平据理为父亲上诉申冤,本是正当行为,却由此屡遭酷刑。尤其是在冥王处,被棒打,被火炽,被解体,受尽了各种威逼。三是奸官软硬兼施。赃官酷吏知道他们输理违法,色厉内荏。威逼不成,就用利诱。冥王怕席方平去找二郎真君去告状,虽然心中生恨,却强装笑脸,让席父投胎富贵之家,许给席方千金之产、期颐之寿,企图以此软化席方平,瓦解他的斗志。四是恶官凶吏层层勾结。可以看得出,官官相护,级级受贿,个个凶残。迫害席方平的官吏共分四个层次。自下往上数,第一层是具体办差的凶吏。他们是直接对席方平父子施暴之人,是制造冤狱的始作俑者。富户羊氏之狠毒用心,首先是通过他们实现的。第二层,是城隍,这是基层地方官。城隍的问题在于不为民作主,偏将吏袒护。明明冤狱形成、人遭凌辱,他却说查无实据,不予处理。第三层是郡司。他的错处在于本当明察秋毫平反冤狱惩处恶吏,却草草了事发还重判。第四层就是冥王。他更可恶,不但不伸张正义,反而动用种种刑具加害席方平,其残忍手段令人发指。民人找上级官员上诉或申诉,本来对他们寄托着很大的希望,盼望他们秉公而断伸张正义,而他们却让人们大失所望,成了下级官吏的保护伞和帮凶。蒲公在揭露司法腐败的同时,也极力表现了作为受害者一方的席方平为父鸣冤的执着与坚定。很显然,席方平处于弱势一方。羊氏有钱贿赂,他却无财送官。官吏有权有势,他却一介布衣。但为了一吐胸中的一口恶气,还是勇敢地前行。冥王一再施刑,他却一再坚持。受过烤刑后,冥王问他还敢再讼否,他说“大冤未伸,寸心不死,必讼!”拉席方平去肢解时,冥王又问:“尚敢讼否?”席答曰:“必讼!”就是在刑钜解肢时,他都“忍而不号”,可见席方平的强硬。通过这些描写,也可看出蒲松龄对席方平这类人不只同情,而且非常佩服和肯定。他想通过席方平这个形象告诉人们,斗争是需要的,只要斗争才能洗冤,只有斗争才能出口恶气。蒲松龄生活在封建时代,他对司法腐败的批判也是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的。他不会也不可能象处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雨果、托尔斯泰等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那样对整个国家的体制进行批判。如果说《水浒传》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3
,那么,《席方平》这篇,也是只批恶官不批制度,只批下官不批上官。也就是说,他对封建时代的司法制度没什么疑议的,对最上层的司法还是寄有希望的,所以,在他的笔下,皇子九王是好官,二郎神是好官。故事最终还是通过这些好官惩了中下层恶官。如此看来,在蒲氏那里,不是司法制度不好,也不是所有的官吏不好,而是一些中下层参与司法的官吏不好。蒲松龄就是蒲松龄,我们不能对他求全责备。其实,蒲松龄这样写,也有他的合理性。封建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比之于资本主义及更高的社会形态虽然落后,但,施行于封建时代,还有它的适应性。任何一个时代政权,为了维护其统治秩序,制定的法律尤其是刑法典,都会有保护社会成员权益的目的,没有哪个政权表明他立法是为了害民。许多时代也都出现过贤官良吏。所以,有些冤案的出现,也不总是代表整个官府腐败。只是这类事情出多了,百姓就不堪其苦,官府的形象就不会好。而蒲松龄写这篇,很有可能是根据现实中的一件或几件喊冤事件加工的,因而,他笔下的恶官凶吏,很可能界定为一部分人或不少人,而不是全部。其实,一个社会政治的黑暗,不用等到官吏全部变黑之时,有比较多的人枉法害民,就很成问题了。如果故事以悲剧结尾,比如让席方平含恨死去,那本篇的意义就是纯批判了。可是没有,蒲松龄给这篇故事安排的是个完满解决的结尾,这就削弱了作品的批判意义,同时也让我们看到,蒲松龄内心深处直接想体现的是败诉受冤者的幻想,那些人的正当诉求在现实中得不到实现,就会向内心发展,到梦里去寻求实现。有了二郎神君断案的判词,他们就有了上诉的胜利之感,他们觉得胸中的恶气终于出来了。你看最后,席方平是很可以得意的:他的官司在二郎那里打赢了,恶官凶吏都受到了严厉惩罚;羊氏的楼阁田产都归了席家,席方平家道日丰,三年良沃遍野;那田地只有他席家能种好,别人买了却寸草不生;席父一直活到九十多才死。细细品来,这个结尾,更让我们看到这篇作品在很大程度上,是站在一个跟另一家通过官府斗法失败者的角度,去表达他们对恶官凶吏的怨恨,也表达对诉讼另一方的痛恨。他们希望自己一切都赢,对方一切都输。羊家以钱贿官、构陷他人是有罪的,这可以按律治罪,但也不至于把他家的地给你席家啊。地在你席家什么庄稼都长得好,别人买了去就成了不毛之地,这完全是自私自利的非份之想,这也足见席方平的境界也不是多高。从这样的角度去看问题,比之于站在国家兴亡、制度完善的角度看问题,其高下是有很大区别的。我们看到这些,只是对蒲公的作品有个比较客观的定位,肯定他的深刻性,也不忌讳他的局限性,不盲目地把他捧得太高。我们看到,故事的结尾,蒲公按贯例,以“异史氏曰”为开头也来了一段议论,但论得比较随意,跟主题结合得不是太紧。而故事中的“二郎判词”却紧扣主题,义正词严,角度站得很高,写得非常精彩。那是华彩句落,简直就是一篇讨贼檄文。同时,我们看到,这篇故事也有疏露之处。比如对那些恶官凶吏的惩处,就不一定符合司法常理。虽然浪漫主义的作品,不一定非斤斤计较于现实真情,但常理还是要符合的。按说,迫害席家的四级官吏中,办差的和冥王罪行最重,中间的城隍、郡司较轻,他们只是没有依法纠正下级的判决,大概就是个玩乎职守、失职渎职之类的罪名。但二郎判决却不能罪罚相当。本来罪重的冥王,只判他用江月涤肠,用火床烤身,即用他治席方平的办法来治他,而对罪比较轻的城隍、郡司却施以“剔髓伐毛,脱皮换革,暂罚冥死”的处罚。3
蒲松龄《聊斋志异·席方平》赏析二《席方平》是《聊斋志异》里的名篇,它通过席方平为父伸冤到冥府、城隍和郡司、冥王作斗争的故事,假托鬼神,影射现实,揭露了封建官吏与豪绅地主狼狈为奸、纳贿枉法,压迫人民的腐朽本质,赞扬了席方平的斗争精神。这篇小说在情节结构和刻画人物性格方面有如下几个特点:一、在回环往复非情节中刻画人物性格。席方平为父伸冤共告四次,每次都形成一个完整的情节。告于城隍,告于郡司,告于冥王,告于二郎神。前三次均无功而返,且屡受刑罚,最后路遇二郎神,其父原案才得平反。告状伸冤的情节几乎从头重复到底,形成一种回环往复的曲折,好比拧螺丝,一层一层向里紧。而每一次重复都刻画了席方平百折不回的顽强精神,暴露了各级衙门里黑暗的普遍性和冥府官吏的多变。二、在重复中写出不重复。重复的手法运用得好能造成一种盘旋而上的螺旋美,运用不当,却往往只能造成雷同。但是蒲松龄却偏要在险处取胜,有意使用重复,在重复中写出不重复,寓变化于不变之中,使它们能起到突出重点、深化、对比和铺垫等作用。告城隍、郡司写得简略,着重写席方平忿气难平的心理活动。第三个情节告状到冥府则是工笔细描初见冥王,“冥王有怒色,不容置词,命笞二十”当被席方平问得哑口无言时,“冥王益怒,命置火床”;席方平凛然大呼:“大冤不伸,寸心不死。”冥王又怒,命以锯解其体。席方平不畏酷刑,冥王暴跳如雷。冥王的威吓声,席方平的呼叫声,小鬼的赞叹声交织在一起,真实惊心动魄。三、人物性格推进了情节的发展,情节又展示了人物性格。小说螺旋式的情节得自于席方平的性格,有席方平刚烈顽强、百折不回的反抗性格,才有入阴府告状的行动,才引出城隍、郡司、冥王的各种刑法,也才能使情节一环环盘旋而上。同样,情节的回环往复,也有力地突出了席方平的性格。作者精心安排的各个情节,不仅显现了席方平的刚烈顽强的基本性格,而且随着情节的发展,席方平的性格也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斗争的目标不再是将羊某问罪,代父伸冤,而是把斗争的矛头转向了以冥王为代表的整个统治集团,成功地塑造了反抗英雄的光辉形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