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教一等奖《夜归鹿门歌》(23张ppt)
教学目标:1、了解孟浩然的生平、经历、作品风格以及本诗的写作背景。2、在反复诵读中体味诗歌的意境,把握诗歌的内涵。3、感受诗人的洒脱的胸怀以及隐逸的情怀志趣.4、对比阅读王维《归嵩山作》,根据置身诗境,缘景明情的赏析思路,体会两首诗的诗境有何异同。
孟浩然孟浩然故居--鹿门山
朗读夜归鹿门歌山寺钟鸣昼已昏,渔梁渡头争渡喧。人随沙岸向江村,余亦乘舟归鹿门。鹿门月照开烟树,忽到庞公栖隐处。岩扉松径长寂寥,惟有幽人自来去。[盛唐]孟浩然
1、在诗歌的画面里,作者选择了哪些基本意象?写了哪两个场景?黄昏江边渡头月夜鹿门山中山寺、鸣钟、渡头、江村、夜月、烟树、岩扉、松径
2、比较诗人描写这两个场景时不同的侧重点。3、这里运用了什么写法,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江边杂乱喧嚣世人回家山中超然僻静我归鹿门表现作者恬然洒脱的隐逸志趣两种归途两种选择对比
缘景明情神情情感对隐逸生活的喜爱欣喜沉醉迷恋月夜山中美景,人似乎与大自然融化在一起,内心宁静、超脱和悠然自得。
实际是写:从尘杂世俗到寂寥隐逸的道路。诗人是洒脱的但同时也带有隐隐的失落、无奈和惆怅。本诗作者写“夜归”的“归”途,从日落黄昏到月悬夜空,从江上舟行到鹿门山途,实际上是在写什么?
置身诗境缘景明情置身诗境:通过反复诵读,借助联想和想象,再现作者所描绘的意象和画面,并沉浸其中,与诗人产生共鸣,得到审美享受。缘景明情:读者根据在想象中勾勒出来的诗人描绘的意境,触景生情,去感受、体会处于这样的意境中自己萌发的情感,从而推想诗人的情感。鉴赏方法:反复诵读——抓住意象——联想、想象——进入意境——明析情感
深入探究1、提问:对“渔梁渡头争渡喧”中的“争”字,你认为写得好不好,为什么?(1)肯定“好”或肯定哪一个更好。“争”字写得好。(2)解释该字在句中的语表义和语里义。“争”为“争抢”之意。(3)把这个你认为“好”的字还原句中描摹景象。“争”字描写了诗人听到山寺传来黄昏时的钟响,望见渡口人们抢渡回家的喧闹场面。(4)点出该字表达了什么感情或烘托怎样的意境。表达了诗人在船上闲望沉思的神情、潇洒超脱的襟怀。
2、提问:这首诗第八句中的”惟“字可否换成”还“字?请简述理由。答:(1)肯定“好”或肯定哪一个更好。(2)解释该字在句中的语表义和语里义。(3)把这个你认为“好”的字还原句中描摹景象。(4)点出该字表达了什么感情或烘托怎样的意境。“惟”字不能换成“还”字。“惟”为“单单;只”之意。用“惟”字突出描绘了诗人隐居在这里,与世隔绝,周围只有山林,一个人孤独地来来去去的情景。表达了诗人隐逸超脱的情趣,还感受到这种情趣的下面,藏着诗人仕进无望所引发的一点愤郁不平之气。(5)点出换成字的不好。用“还”字难以达到这种表达效果。
这首诗写“夜归”的“归”途,实际上是从世俗到隐逸的道路,作者以清淡干净的笔墨,构造了一种平淡自然,幽美恬淡的意境,抒写了作者摒弃世俗生活而安于归隐的情怀志趣。小结
归嵩山作清川带长薄,车马去闲闲。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荒城临古渡,落日满秋山。迢递嵩高下,归来且闭关。王维拓展阅读
请同学们按照置身诗境,缘景明情的基本思路赏析王维的《归嵩山作》。谁来为大家先介绍一下作者?
景中有情,情景交融。随着作者把归山途中的景色有层次地一一写来,诗人的感情也在一步步变化:出发时安详从容,途中一度凄清悲苦,最后恬静淡泊。
比较孟浩然《夜归鹿门歌》与王维《归嵩山作》异同。都写归隐途中的景色和心境。人与自然在精神上高度契合,景物和感受诗意地结合在一起,全诗是恬淡、优美。同:
异:《夜》从日落黄昏到月悬夜空,从汉江舟行到鹿门山途等景物,通过尘世的喧嚣突出自己的超脱与潇洒,构成的意境的平淡自然,幽美恬淡,《归》诗寓情于景,借助自然的景观,意境也充满变化。归山之始悠然自得;归隐途中荒城、古渡、落日、秋山这些景物,又使得诗歌意境带上黯淡凄凉色彩,最后归隐闭关的恬静淡泊。
作业:1、完成课后习题第二大题。2、拓展阅读课后相关链接。3、背诵这首诗。谢谢,欢迎批评指正!
第三章物业交易法律制度
第三章 物业交易法律制度第一节物业交易概述第二节物业转让第三节物业转让中的商品房销售第四节物业抵押
第一节物业交易概述一、物业交易的概念二、物业交易的特征
一、物业交易的概念物业交易,是指当事人之间物业进行转让、抵押和租赁活动。物业交易也就是房地产交易。
二、物业交易的特征交易对象具有特殊性:房地产交易形式的确定性: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租赁物业交易合同是数种典型合同的统称物业交易为要式法律行为:债的关系,登记
第二节物业转让一、物业转让的概念二、物业转让的条件三、物业转让的程序四、物业转让合同
一、物业转让的概念物业转让也就是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一、物业转让的概念物业转让的主体一方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物业转让的客体是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拥有的房地产;物业转让行为包括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物业转让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
二、物业转让的条件(一)物业转让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二)物业转让的限制性条件
(一)物业转让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1、12条的规定。
(二)物业转让的限制性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6条的规定,下列物业禁止转让:
(二)物业转让的限制性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二)物业转让的限制性条件共有房地产,未经其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物业转让的程序依照《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签订合同→提出申请→审查→现场勘查和评估→缴税→核发过户单
四、物业转让合同(一)物业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物业转让合同的主要合同
(一)物业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概念:物业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一方交付房地产,另一方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特征: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一)物业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受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制约;标的物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当书面形式订立;物业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有效必须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为准。
(二)物业转让合同的主要合同依照《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包括九个方面:
(二)物业转让合同的主要合同⑴双方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⑵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⑶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⑷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年限⑸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⑹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⑺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⑻违约责任;⑼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物业转让中的商品房销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机构在商品房销售中的义务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确定及计算商品房的交付与保修
一、商品房预售概念: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条件:依照2001年修改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预售程序: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预售人同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二、商品房现售概念: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条件:依照2001年修改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doc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机构在商品房销售中的义务21条义务性规定相关新闻:民意调查显示:有七成受访者不相信房地产中介2007年12月04日2005年,安徽省规模最大的房产中介桃园房产老板卷款失踪,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2006年,天津市汇众房产一夜之间全线停业,1.5亿元房款不翼而飞;2007年,深圳大型地产中天置业总裁蒋飞一夜之间消失,到目前为止,涉案金额不详。2007-11-16
五、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确定及计算价格确定: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价格计算:补充“房屋建筑面积”
六、商品房的交付与保修商品房的交付商品房的交付商品房的保修商品房的保修商品房保修责任的承担人:房地产开发商保修期限的起算:从交付之日起
第四节物业抵押物业抵押的概念物业抵押的条件物业抵押的程序物业抵押的合同抵押物业的处分
一、物业抵押的概念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债务担保。抵押人:提供财务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物:抵押人所提供的财产。
一、物业抵押的概念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是一种从属权利;抵押权是一种价值支配权;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
一、物业抵押的概念物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定行为。物业抵押人:即房地产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物业抵押权人:即房地产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物业抵押的条件(一)物业抵押的基本条件(二)物业抵押的限制性条件(三)以下列物业设定抵押权时应当注意其本身的性质和具体情况
三、物业抵押的程序签订物业抵押合同进行物业抵押登记
四、物业抵押的合同物业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依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以预购的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的内容
五、抵押物业的处分物业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处分抵押物业的条件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业处分的中止情形处分抵押物业所得金额的分配顺序关于优先受偿权与优先购买权问题
1、物业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根据《担保法》第46条规定,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处分抵押物业的条件前提条件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包括拒绝履行、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依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
3、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业处分的中止情形依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6条规定。
4、处分抵押物业所得金额的分配顺序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5、关于优先受偿权与优先购买权问题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优先于普通债权和其它费用,优先于在其后设定的用益物权,优先于其后设定的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5、关于优先受偿权与优先购买权问题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方可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者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