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論蘇洵一.主題:論析戰國時六國滅亡的主因在於「賂秦」,從而借古諷今,借六國割地向秦求和而導致滅亡的歷史教訓,諷刺北宋統治者對外族(遼、夏)只懂讓妥協,每年向對方獻納「歲幣」以求和。作者更暗示北宋朝廷不要懾服於外族的威勢,而應禮賢下士,上下同心抗敵,堅守國土。二.段落大意第一段:下筆立論,指出六國破滅,弊在賂秦的論點。不賂秦的國家也受連累,相繼被秦所滅。第二段:論述賂秦之害,指出賂秦而失的土地遠較戰敗而失去的土地多出百倍,賂秦只會削弱自己的實力,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分。且秦人貪得無厭,而諸侯之地有限,賂秦只會燃起秦的慾望,最終招致滅亡。第三段:論述齊、燕、趙三國不賂秦,但仍遭滅亡的原因,說明「不賂者以賂者喪」的道理,進一步說明賂秦之害。第四段:假設六國若能團結一致,禮賢下士,合力西向抗秦,而統治者也不為秦人積威所懾,則或有戰勝的可能。第五段:借古諷今,諷諭北宋政府不應採取妥協政策討好外族,以免重蹈六國的覆轍。三.內容分析第一部分:立論即文中的第一段,確立論點,指出「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非兵不利,戰不善:作者首先破除傳統的看法,指出六國破滅並非因為他們的武器不鋒利,作戰不完善。六國破滅,弊在賂秦:然後作者正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六國破滅真正原因在於割地賂秦,因賂秦力虧而導致滅亡。不賂者以賂者喪:事實上並非六國均有賂秦(只有楚、韓、魏三國賂秦),作者在補充闡明沒有賂秦的國家受賂秦之國牽連,失去別國的強大支援而不能獨力抗秦,致使六國皆被秦所滅。第二部分:論證即文中的第二段,分析賂秦國家滅亡的原因。損失大量土地:比較秦以戰爭及受賄賂而獲得的土地數量,與六國戰敗及賂秦而喪失的土地數量,說明秦
最大的慾望及六國最大的禍患,不在於戰爭之上,而在於割地賂秦。國君貪圖苟安:指責六國君主貪圖苟安,不能堅守祖先辛苦經營而建立的土地,隨便割讓他人。(實則諷刺北宋君主不念祖先創業艱難。)助長秦國勢力:以「抱薪救火」的比喻,說明六國以地事秦,非但不能換取和平,反而助長秦的勢力及野心,六國不滅亡,秦是不會消減其兼併天下的野心。第三部分論證即文中的第三段,分析不賂秦國家滅亡的原因。作者指出燕、趙國君初期有遠略,燕國用兵抗秦而後亡,趙國李牧曾接連擊敗秦兵,證明「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但最後仍歸於滅亡。個別滅亡因素:齊國親附秦而不助五國,五國滅亡後,齊亦不能自保。燕妄用荊軻刺殺秦王,加速燕國滅亡的厄運。趙國君主誤信讒言,誅殺良將李牧,終被秦所滅。共同滅亡因素:由於齊、燕正處於秦差不多完全兼併所有國家之際,最終不免被秦所滅。楚、韓、魏紛紛割地賂秦,以致不賂秦國家孤立無援,實力無法與秦相抗。第四部分申論即文中的第四段,作者設想六國自強的方法。從個別方面來說:楚、韓、魏三國珍惜自己的土地,不割地向秦求和,與秦併戰到底。齊國不與秦交好,幫助其他諸侯。燕國不派遣荊軻行刺秦王。趙國不聽信讒言,信任良將李牧,奮勇抗秦。從整體方面來說:六國把割讓給秦的土地,轉而封賞給天下的謀士。以奉承秦國之心禮待天下的奇才。聯合各國的力量,對抗西面的秦國。統治者不要被秦國的積威所懾服。第五部分結論即文中的第五段,借六國賂秦而亡國,諷諭北宋對外族的退讓政策。六國與秦同屬諸侯國,而勢力弱於秦,但仍有不賄賂而自強致勝的可能,最後亡於秦也無可厚非。北宋是大一統國家,遼夏只是落後民族,倘若北宋因賂敵而亡,則連六國也比不上了。借古諷今,諷諭北宋
政府不應以妥協政策賂敵,以免重蹈六國滅亡的覆轍。三.技巧分析1.下筆立論作者開宗明義,提出論點:「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這種起題手法,好處在於能一針見血地說出論點,既清晰又明確;而且能收先入為主的效果,使讀者印象深刻;在確立論點後,再逐步反覆申論,容易令人信服。2.借古諷今由於本文針對北宋君主發言,故必須婉轉而委曲,作者以論六國賂秦而招致滅亡為名,實則借題發揮,諷刺北宋君主為政之失,年年向外族進貢。作者認為為政者應以歷史為鑑戒,切勿重蹈六國滅亡的覆轍。借古諷今的好處,在於並非憑空杜撰,教訓彰顯,具有說服力,而且道理清楚,使人容易明白。3.條理分明全文議論縱橫,論點明確有力,且層次分明,條理井然,結構嚴謹,說服力強。文章一開始即一針見血地指出六國破滅的根本原因是賂秦,精簡扼要。接著進一步深入剖析,一方面分析賂秦的國家把土地日削月割,實力日漸虧損,終致亡國,說明「賂秦而力虧」的道理;另一方面,分析不賂秦的國家孤立無援,說明「不賂者以賂者喪」的道理。繼而假設六國自強的方法及警戒為國者不應被敵國積威所懾服。最後更以古諷今,帶出主題,收筆扼要而有力。四.善用例證作者論及六國滅亡的原因,並反覆論證,廣引各種例證以支持其說,使文章言之有據,說服力強。作者在文中曾引用語例、事例、史例及設例,列舉如下:語例:引用前人(蘇代)的說話來說明道理。例:「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借古人的具體比喻說明賂秦之弊。事例:舉出事實來說明道理例:「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
引述事實來說明「賂秦而力虧」的道理。史例:舉出史事來說明道理例:「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為郡。」引用史實,說明趙國並非因兵不利,戰不善而亡,從而說明了「不賂者以賂者喪」的道理。設例:以假設的例子來說明道理。例:「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根本沒有此事,作者假設與實際相反的情況,來說明六國不以地賂秦,堅決抗秦,終有可勝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