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六国论》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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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洵《六国论》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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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苏洵《六国论》集注一、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1.破灭:与今义不同。《现代汉语词典》:“破灭:(幻想或希望)落空。”这里的“破灭”是“灭亡”、“毁灭”之义,且表被动。“破”是“破败”、“残破”,“灭”是“灭亡”,“破灭”即“破败而灭亡”。《史记·屈原列传》:“亡国破家相随属。”2.战不善:(在)作战、打仗(方面表现得)不好。不善:不好。“善”不能解作“擅长”?3.赂:贾谊《过秦论》:“于是纵散约解,争割地而赂秦。”《韩非子·说林下》:“乃割露山之阴五百里以赂之。”这两句中的“赂”字,《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解释为“奉送”,依此则本句中的“赂”也应当解作“奉送”。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九)》也将“弊在赂秦”之“赂”解作“赠送【礼物】”。但是一般的选本多解作“贿赂”(《汉典》即如此)。《现代汉语词典》将动词“贿赂”解作“用财物买通别人”,将“买通”解作“用金钱等收买人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六国割土地给秦国,意在达到不被侵并之目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把“赂”解作“贿赂”似乎未尝不可。大纲版、新课标版皆注释为“贿赂秦国,这里指向秦割地求和”。14 1.中职本《教参》认为“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属于状语后置句。岂不怪哉!一、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1.而:表顺承关系的连词,因而。2.道:《中学文言文索引词典》解作“道理”、“规律”、“正道”。徐中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注释说:“道:道理,原因。一说道路;途径。”依《现代汉语词典》,“道理”有三义:“事物的规律:他在跟孩子们讲热胀冷缩的道理。事情或论点的是非得失的根据;理由;情理:摆事实,讲~︱你的话很有~,我完全同意。办法;打算:怎么办我自有~︱把事情了解清楚再作~。”《现代汉语词典》把“道理”和“方向”、“方法”并列为一个义项,则此“道理”为第三种意思的“道理”,与“办法”同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将“道理”和“规律”并列为一个义项,则此“道理”为第一种意思的“道理”。参考《辞海》、王力《古代汉语》、《汉典》,“道”之所释“道理”当是第一种意思的“道理”,当然“道”另有“途径”、“方法”、“措施”之义。“破灭之道”的“道”不应当解作“道理”、“规律”,应该解作“措施”、“方法”、“途径”,但这里是指“原因”。二、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14 1.“互丧”,中职本、新课标本均解作“相继灭亡”,新课标本且进一步解释“互”为“交互”、“相继”。这个“交互”应该是副词,《现代汉语词典》解作“替换着”,“相继”《现代汉语词典》也视为副词,“一个跟着一个”之义。以上二书之解甚确。扬州大学文学院吕胜男《“六国互丧”之“互”字解》(载《汉字文化》2007年第4期)认为解作“交互”不确,应该解作“承接”。实际上作者认为“交互”只有“互相”之义,不知“交互”还有“替换着”之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互丧:彼此灭亡。”大纲版注:“互丧:彼此(都)灭亡。互,交互,由此及彼、由彼及此。”“彼此”是代词,“那个和这个”之义,“彼此都灭亡”即全都灭亡,显然此注不确。夏麟勉《“互”字注释质疑》(载《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1987年第01期)对此注已予辩驳。率: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将“率”字解释为“大率”、“大都”。《现代汉语词词典》:“大率:副词。大概;大致:~如此。”“大都:副词。大多:杜甫的杰出诗篇~写于安史之乱前后。”徐中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则释为“全都”。大纲版、新课标版释为“全都”、“一概”,与《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同。据《古代汉语虚词词典》,作为副词,“率”有两种用法:一是“表示事情大体如此,不作确切肯定。可译为14 ‘大抵’、‘大概’、‘大都’等”,二是“表示事情全都如此,不例外。可译为‘全都’、‘一律’等”。“率赂秦”的“率”应该解作“全都”、“一律”,朱本之释误也。盖:《古代汉语虚词词典》把这个“盖”字解释为“副词。用于谓语前,表示动作行为或人、事、物的情况、性状、数量的揣测、估计。可译为‘大概’、‘也许’、‘大约’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盖:句首语气词,表原因。”大纲版及新课标版均注释曰:“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有‘因为’的意思。”这个“盖”应该与《游褒禅山记》中“盖音谬也”之“盖”意思、用法相同,但是对于《游褒禅山记》中“盖音谬也”之“盖”,大纲版注释曰:“盖:承接上文,解释原因,有‘大概因为’的意思。”新课标版注释曰:“盖:承接上文,解释原因,有‘大概’的意思。”《现代汉语词典》:“盖:①大概:此书之印行~在1902年。②承上文申说理由或原因:屈平之作离骚,~自怨生也。”《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盖:⑤副词。大概。《论语·里仁》:‘~有之矣,我未之见也。’⑥连词。连接上句或上一段,表示推论原因。《史记·屈原传》:‘屈平之所离骚,~自怨生也。’“盖失强援”和“盖音谬也”之“盖”均应看成连词,承接上文解释原因,译为“因为”,不必译为“大概因为”。14 完:中职本《教参》认为“完”是形容词用作动词,“保全”之意。“完”是形容词,“完好”、“完整”之义,如《孟子离娄下》:“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又有“使完整”、“使完好”之义,动词。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又有“保全”之义,动词,如《史记蔡泽传》:“子胥智而不能完吴。”(以上参见《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不能独完”之“完”是“保持完好”、“保持完整”之义,属形容词活用作动词。今之“保全”是“保住使不受损失”之义,故“完”亦可解作“保全”,但非活用矣。5.以:中职本《教参》认为“以”是连词,“因为”之意。这个“以”显然是介词,“赂者”为其宾语,何可视为连词?若为连词,就是连接“不赂者”和“赂者”?还是连接“不赂者”和“赂者丧”?简直的是荒唐之极也!一、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1.中职本《教参》认为“小”和“大”都是形容词活用作名词,“小的方面”、“大的方面”之意。“小”、“大”是否活用与对“则”的认识有关。《中学文言文索引词典》认为这里的二“则”字与“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诸越则桃李冬实,朔漠则桃李夏荣”的“则”相同,“表示对待或并列关系,现代汉语没有相应的词对译”。其实,“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的“则”和“诸越则桃李冬实,朔漠则桃李夏荣”的“则”14 根本不相同,前者表示因果或条件与结果的关系,相当于“你不来我就走了”的“就”。后者是用在前后对比的分句之中的连词,表示“则”后的成分对其前的成分加以解释或说明,相当于“你很厉害,我就不行”的“就”。前一种“则”的前后都是谓词性成分,后一种“则”的前面往往是体词性成分,其后则为谓词性成分。认为“小则获邑,大则得城”的“小”、“大”是活用作名词,是错把“则”字理解成了“诸越则桃李冬实,朔漠则桃李夏荣”的“则”了。这种错解,许多书都出现过,王力《古代汉语》亦未能免。2.城、邑:这个“邑”字,《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解作“城镇”。依《现代汉语词典》,“城镇”是“城市和集镇”之义,亦即“城镇”相当于“城与镇”。那么“邑”到底是相当于“城”还是相当于“镇”呢?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九)》说“邑”是“政治区域之一种。古代以有宗庙者为都,无宗庙者为邑”,所引例句即有本文此句。但杨伯峻《左传译注》曰:“古之城邑皆可谓都,庄二十八年《传》‘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实则可以通称。”“都”和“邑”指城市、城镇,二者实无分别。《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或言“秦王以十五城请易寡人之璧”,或言“秦王恐其破璧,乃辞谢固请,召有司案图,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或言“臣观大王无意偿赵王城邑”。“城”即是“邑”,即是“都”,三者实无大小、宗庙之有无的区别,皆泛指。《现代汉语词典》:“邑:①14 城市:城~︱通都大~。”由此亦可知“邑”作为泛指的词,可以指小城,也可指大城。但是或许因为“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的缘故吧,当作为特指之词使用时,“邑”往往是指的小城。《辞海》:“邑:③泛指一般城市。大曰都,小曰邑。”“小则获邑,大则得城”,显然是将“城”和“邑”加以区别使用,因此“邑”是指的小城,“城”则相当于“都”,指的大城。《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邑:小城。下句的‘城’指大城。”此注甚确也。一、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1.“其实”二字,《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注为“它的实际(数量)”,中职本《教参》认为“其实”是“它(秦国)实际上”之意。“其”有“它”的意思,但是“其”只能作定语或主谓短语的主语,不能单独作句子的主语;其次,“实际上”是副词,相当于“其实”,“实”字无此义。综上,中职本《教参》之说大谬不然!这个“其实”表面看似乎可视为今之“其实”,但今之“其实”往往是“承上文,多含转折意”(《现代汉语词典》),因此这里的“其实”只能解作“它的实际数值”,“其”也并非是指秦国,而是指“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相较这件事。2.百倍:字面意思是“一百倍”,但并非实指一百倍,而是形容倍数极高。《管子·度地》:“14 天地和调,日有长久,以此观之,其利百倍。”《韩诗外传》卷五:“挟百倍之欲而求有尽之财,是桀紂之所以失其位也。”是“多百倍”还是“是百倍”?各本多解作“多到百倍”,实误。“其实百倍”是一判断句,相当于“它的实际数值是百倍”。一、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1.大欲:“大欲”不是“大的欲望”,“大欲”置于“所”后,故为动词性成分。“大”是副词,“太”、“很”、“非常”之意,即“天已经大亮”的“大”。“欲”非能愿动词(或助动词),而是及物动词,“想要”、“想要得到”之意。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十三)》:“欲:及物动词。想要得到,希望有某事。《论语·季氏》:‘夫子欲之。’《孟子·梁惠王上》:‘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庄子·大宗师》:‘父母岂欲吾贫哉?’”“大患”也不是“大的祸患”之意,而是“最为忧虑”之意。2.固:中职本《教参》、大纲本《教师用书》均译为“当然”,《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注为“原本”。《现代汉语词典》:“原本:副词。原来;本来:他~是学医的,后来改行搞戏剧。”《康熙字典》:“固:……本然之詞。《孟子》:‘天下固畏齊之强也。’【本来就】又‘固所願也。’【本来是很希望的】又已然之詞。《孟子》:‘夫世祿,滕固行之矣。’【滕国早就实行了】又《屈原·離騷》:‘自前世而固然。’”所谓“本然”,即“本应如此”,按道理应该这样;“已然”,即“本已如此”14 ,事实已经如此。作为“本然之詞”的“固”可译为“当然”、“本来就应该”;作为“已然之詞”的“固”可译为“原本就”、“本来就”、“原先就”、“从前就”。“固不在战”之“固”应该是表本然之词,而非已然之词,故“固”应译为“当然”、“本来就应该”。一、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1.厥先祖父:大纲版、新课标本注曰:“厥先祖父:他(或者他们)的先人祖辈父辈。厥,这里相当于‘其’。先,对去世的尊长的敬称。祖父,泛指祖辈父辈。”中职本注曰:“厥,其,指六国之国君。先祖父,这里指六国的开国之君。”《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厥先祖父,他们的先人、祖父和父亲。厥,其,他们。”《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厥:其。先祖父:泛指先辈。”《现代汉语词典》:“先:④祖先;上代:~人。⑤尊称死去的人:~父︱~烈︱~哲。”2.暴:二、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1.中职本《教参》认为“以”是介词,“把”、“将”之意。三、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1.然则:2.厌:14 一、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1.判:2.中职本《教参》认为“至于”是“以致”、“以至于”之意。3.颠覆:4.理固宜然:二、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1.抱薪救火:2.此言得之:三、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1.迁灭:2.与嬴而不助五国:四、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1.始:2.中职本《教参》认为“义”是名词用作动词,“坚守大义”之意。五、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1.而后亡:“而后”不同于今天的连词“而后”,这是两个词,“而”是“然而”、“可是”,“后”是“在后”、“后面”。2.效:效果,即“见效”之“效”。六、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14 1.以:这里的“以……为……”即“拿……作为……”“用……作为……”之意。“以”是介词,引进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用”、“拿”之意;“为”是动词,“作为”、“当做”之意。“荆卿”可认为借指“荆卿刺秦王”。中职本《教参》认为“以”是介词,“采用”之意。说“以”是介词是正确的,说“以”是“采用”之意则误。大纲版注曰:“等到燕太子丹派荆卿(刺秦王)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才招致祸患。”这是将“以”译为“派”,导致译句成了病句。新课标版注曰:“等到燕太子丹用(派)荆卿(刺秦王)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才招致祸患。”这个注释至为准确。2.速:如上所述,大纲版、新课标版注为“招致”,中职版无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速:招致。用作动词。”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速祸召祸。《左传》隐公三年:‘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中学文言文索引词典》:“速:招致。”1991年人教大纲版第四册《语文》配套《教学参考书:认为“速”是“形容词作使动用法,意为使祸患更快地来临了”,译句为“等到燕太子丹以荆卿行刺作为对付秦国的计策,这才加速了祸患的来临”。另外黄岳洲也认为这个“速”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十六、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14 1.中职本《教参》认为“以”是连词,“因为”之意。这个“以”明显的是介词,和“谗”构成介宾短语,作“诛”的状语,哪里是什么连词?荒唐之甚也!2.秦击赵者再:此句和“举所佩玉珏以示之者三”的结构一样。有人认为“者”是代词,代“此数”,和“秦击赵”共同作主语;也有人认为“者”是语气词,“秦”是主语。3.洎:大纲版、新课标版均注释为“及”、“等到”,中职本注释为“等到”,《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注曰:“洎:同‘及’,等到。”《说文解字》:“洎:灌釡也。”所谓“灌釡”即往锅里添水。由其本义自然可以引申出“及”、“等到”之义;又,《现代汉语词典》、《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之释“”字皆有之义。因此,不能认为“洎”同“及”。一、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1.殆尽之际2.智力孤危二、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1.向使2.不行3.胜负之数,存亡之理14 4.当与秦相较5.或未易量一、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亲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1.以2.事、礼3.西向4.食之不得下咽二、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1.为秦人积威之所劫2.积威3.所劫三、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1.中职本《教参》认为“可以”是“可以凭借”之意。2.可以3.势四、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1.以天下之大14 2.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3.是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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