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苦旅读后感怎么写 以下读后感范文由读后感栏目为您精心提供的,希望您在此能找到所需要的相关信息。祝您生活愉快!更多资讯请收藏本站让世界承认,敦煌的灿烂在中国。 2阳关雪 渭城曲 渭城朝雨浥清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首诗是王维的,而王维是个极风雅的人物,命也还好,比之李白和杜甫那时强太多了。所以只有这样一个人在送别好友的时候才能豁达的道出:“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尤其是在阳关这样一个地方。 我同样也没去过阳关,呵呵,又是一个罪过。还好我读过了《阳关雪》。 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这样完整的天,一点儿也没有被土石,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我很喜欢后三句的排比,我一向最不会答的就是“作者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什么好处?”因为我最懒得背的就是套话。徐志摩曾在诗里感叹仰望群山时的“渺小”,但余秋雨却看到了“巨人”。所以我想余秋雨的心大概很大,心很小的人,是写不出来的。至少我自愧不如,也对我本就只是个“小孩子”,又有什么资格说出这句话?小孩子自愧不如就对了。 小孩子也是不会想到,这里有“远年的坟墓”。 这些坟堆被风雪所蚀,因年岁而坍,枯瘦萧条,显然从未有人祭扫。他们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排列的又是那么密呢?只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信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塑风中的军旗。随着一阵烟尘,有一阵烟尘,都散远去。 很合乎情理,却在意料之外。那些都是离我们好远好远的年代。这里是一大段的对比,诗意盎然,仿佛回到了那个时代,是小小的我在黑夜中哭吗?是出嫁的我在黄昏中等待爱侣的归来吗?是白发三千丈的我等待孩子吗?
思念是不是才是人们最悲伤的感情啊?但都散去了。他们只是些历史的尘土。走在这里是否就是穿越了时空呢?没去过,我无法作答,只能感受。感受着就突然有了想写小说的欲望,写写那时的等待,写写那时的厮杀。常常感觉到在写每一篇小说的时候,自己既是笔者又是读者,从没预测过之后要发生什么,如果真是这样,我真的很想试试,提笔之际却又突然想道,写不出来啊,那是人的心,凭我怎能体会?靠电视剧,还是读过的小说?我一直在思念,思念的却又不是亲人。转而就有了一种想要出发的念头,可这似乎更不可能。 那还是继续读下去好了。终于到了阳关古址。 于是,九州的话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有温淳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 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潮如狼。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这儿因该有几声胡笳和羌笛的,音色极美,与自然浑和,夺人心魄。可惜它们后来都成了兵士们心中的哀音。既然一个民族都不忍听闻,它们也就消失在塑风之中。
这里不是白帝城,这里不是黄鹤楼,这里更不是寒山寺。这里没有修了又修,庆幸,所以我想这里才看得到历史。开篇作者就说到文人和着一个又一个风景,文人可能才使风景有了名。所以余秋雨才来到了阳关。但这些地方都是文人的精神家园。从上小学开始我就一直被老师逼迫着去背那些根本不懂的诗文,从没有过要去诗里词里写的地方,可能也是那些诗词离我们真的年代太远,读得更多的现代文里去都是对自然的描写,更让我讨厌的是,一大半分都是把人的精神、人的故事强加给自然,自然就是自然,一座山峰、一池湖水都属于自然,人为何还要强加进去?自然有自然的灵魂,我永远不会把杨树想成卫兵。古人较为尊重自然的吧?他们建楼造阁是为了更好的理解自然的精神。阳关是有自然的,阳关同样有着人,自然在渲染人心中的气氛。风景不变,但年代变了。 回去吧,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3风雨天一阁 天一阁是一座藏书楼。 读过这篇文章,我才了解,藏书有多难,藏书者有多难,书有多难。其实我家的藏书并不少,甚至可以说很多,父亲喜欢收集,我也喜爱收集。真该感谢,我们没有生活在文化大革命的年代。父亲曾经跟我说过爷爷的事情,大多已经记不得了,却有一件始终忘不了。爷爷也是爱书藏书之人,曾经有一整套二十四史,曾经是曾经,最终还是在那个年代被付之一炬,父亲那时候很小,只是听爷爷讲起,每每讲起,父亲都能感觉到爷爷的心痛。也许正是这份感情的渲染,父亲每次去书店总会对我讲起这些,并且总说老了以后,一定要买一套。 书真的就存不下吗?
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地创造了独特而美丽的象形文字,创造了简帛,然后由顺理成章的创造了纸和印刷术。这一切,本该迅速的催发出一个书籍的海洋,把广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不间断地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一个为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这块土地上始终是一种真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他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 上面这段文字,是我在整本书中最喜欢的一段。有时候也会想一想这些矛盾,就像是在《道士塔》里一样,藏经洞中的书如果说是被骗去的,那其他遗失的书,便一大部分是被中国人自己毁去的吗?秦王焚书坑儒,我不想在多说些什么。一个民族自身的文化,难道就那么难被统一的管理起来吗?一个民族连自身的文化都失去了,还能剩下些什么呢?沿袭每个朝代的,每个年代的,就是书。为什么书还会漂泊着,然后在漂泊中消失?书得罪了谁?每每引火上身,烧到只剩下漫天的灰烬?书只是在那里,躺着等人翻看。最安静的是书,最被动的也是书。它没有嘴,不会求谁来保护,只是等待。
还好有了一个叫范钦的人。还好,还好,他给书建了一所家。范钦不偏激,很理性,很现实,作为文人,他没有李白的豪放,没有李商隐的忧郁多情。他藏书,不是为了炫耀,藏书只是因为他有文化良知。他明白书的重要。读书,我也读了快十年了。却始终没听过一位老师对我讲过书的重要,所以至今,书的重要我理解的也没多少,问到多半也是回答大众的回答。并不会记在心里深入骨髓。范钦却是深入骨髓了。所以便不再是嗜好,不再是才情了。 总觉得这是一种奇怪的统一,有才情的人去写书、写词、写诗。理性的人却藏书。都是文人,却走在了两条路上。也许正是因为这份过分的理性才是藏书必备的性格。我是没有的。 范钦同样是一个聪明人,他并不是小聪明,也不是一种博大的智慧,他的智慧体现得如此偏激。他分割财产的方式确实过分,却保留下来藏书的执著,并且在传承着这一份执著。有时候我也会想一想,面临万两白银和藏书楼,我究竟会选择哪一个?按照理性,或者实际一点,我一定会选择万两黄金白银。但是前提是,我没有对书的执著,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对书的一种热爱。我现在也会去怀疑我对书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是消闲娱乐吗?如果这样我一定不会去看什么《老子》、《庄子》。可看书去书店也确实是在我闲下来的时候才会做。也许可以说,我并没有对书的执著,我以为是重视书的。但对于这座藏书楼,是不够的。
天一阁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险些忘了书真正的存在意义,不过毕竟没忘。上楼的200多年也只有10位大学者。知道乾隆编写了《四库全书》,虽然《四库全书》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结局。在这里,余秋雨提出了家族血液和社会的矛盾,这里我并不太懂,所以我不想说些什么冠冕堂皇的假话。我理解不了一个家族的负担,也不能真正了解社会的矛盾,还好有了一个解决的方式。 只是这座天一阁终还是没有一个好的结局。楼还是毁掉了,唯一可能与《四库全书》命运相比好一些的,只是那些书没有变成包零食的纸这类焚琴烹鹤的事。这座楼终归是被重修了,真该感谢那些有良知的学者。天一阁更像是一座碑。 4牌坊 我是女孩,所以这篇关于牌坊的读书笔记的必然是要写的。 丈夫死了,爱人死了,另一方去自尽,虽然因为爱,但这也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更何况是那些连见也没有见过一面,嫁也没有嫁,就跟着去死,算些什么?立了牌坊不觉得可笑吗?如果真的为情去死,有真会在乎一座牌坊?牌坊怎比得上至死不渝的爱情?余秋雨也写到了尼姑,读来,却觉得尼姑也比那时的女性好得多,她们虽然寂寞,却不用嫁给不爱的人。
忽然掉下一个布包,急急打开,竟是一叠绣品。一幅一幅翻看,引来一阵阵惊呼。大多是花,与花圃里的一样多,一样艳,一样活。这里有的,花圃里都有了;花圃里有的,这里都有了。还绣着一些成对的鸟,丝线的羽毛不信是假,好多小手都身上去摸,女教师组织了。问她是什么鸟,竟又红着脸不知道。问她这是尼姑们绣的吗,她点点头。问尼姑们在哪里学得这般好功夫,她说,从小在绣房里。这些她都知道。 她都知道,所以我也知道了,女教师也同尼姑们一样,从小学习这些女红。尼姑们绣了一对一对的鸟,可能,我猜是比翼鸟吧?她们都向往爱情。那些尼姑可能也和这些老师一样,是为了自己的幸福才从家里逃了出来。我们还有父母,无疑是不她们幸福的,所以我们没有像她们一样,像火一样追求自己的幸福。这可能正是来自这个社会的禁锢。所以那时真正的爱情,才要比现在的爱情感人的多吧?这是一句题外话。 她们追求的爱情,少不了的,必然有的是自由。自由对她们来说,才能真正的理解。我们都谈不上理解,自由,天天喊着自由的我们,真正的理解自由的含义吗?他们为了自由,会去放弃生命,我不认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或者愚蠢的。她们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如果一个人失去了信念,确实在没有什么了。
一天,乡间很少见到的一个老年邮差送来一封信,是给一位女教师的。后来又来多一个男人,学校里的气氛怪异起来。再几天,那位女教师自尽了。孩子们围着她哭,她像睡着了,非常平静。其他女教师也非常平静,请了几个乡民,到山间筑坟,学生们跟着。那个年龄最大的学生走过牌坊始不知嘀咕了一句什么,“胡说!”一声断喝,同时出自几个女教师的口,从来没见过她们这么气忿。 ……这条路干净多了,路边的牌坊都已推倒,石头用来修桥,摇摇晃晃的烂木桥变成了结实的石桥。……孩子们低下头去看,看见老师的布鞋,正踩着昔日牌坊上的漂亮雕文。 我真的很希望她们都能得到幸福,都有像热火一样的男子来爱她们。 我真的希望女人有一天不再是housewife,不再是男人的附属品。人的思想不该只停留在XX多年前的中世纪。那些牌坊终于倒下来了。它们也是历史的碑,很沉重的碑,压在中华的肩上,是一道道的伤痕,会留下痼疾吧?几百年,几百年……是该卸下来了。那些伤痕太过难看了。伤痕渐渐就刻在了心里面。对女子的压制,太过沉重,太过痛苦,最让人难过的是,女子的性格没剩多少了。这才是真正的悲哀!
最近,也看了看哲学方面的书籍。里面阐述了两种关于正义的解释。一种正义是对掌权者,一种正义是对弱者。如果把以前的三纲五常看作是正义,那么女教师们真的就是反社会的,是非正义的。如果是我,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勇气去反抗一个社会。我佩服她们的勇气。她们追求的东西,她们也从未放弃过。我不如她们,我没有她们对追求的东西执着。所以我不能成为一个好学生,我不能去做成什么。我会试着做到。 5信客 一开始,我并没有选这样的一篇文章,因为他的主人公只是一名信客。写来也是一时兴起,因为我在一片红色中,也看到了现在的一位信客,那个感动了中国的人。 乡间的故事,我不熟悉。平时也只是听爸爸讲一讲。讲乡村的路,讲乡村的生活。也只是觉得好玩,并不多想。乡村给我的感觉是很纯朴干净的。我觉得干净这个词十分的适合乡村。其实,想一想也该明白的乡村,也是人生活的地方,自然也有悲欢离合。 这篇文章似在写乡村,其实细细品味也不尽然。他写的该是一座桥,连接两个世界的桥。这座桥只是一个人,很细很窄,却那么必要。只是人们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贵。我知道这句话很俗,却很适合这篇文章。桥的苦有谁又明白了? 年轻的信客也渐渐变老。他老犯胃病与风湿病,一反就想到老信客,老人什么都说了,怎么没提起这两宗病? ……
更会有一些农妇听了死讯一时性起,咬牙切齿地憎恨城市,憎恨外出,连带也憎恨信客,把他当作死神冤鬼,大声讹斥,他也只能低眉顺眼、听之忍之,连声诺诺。 …… 那位同乡下不了台,硬说他是私闯民宅的小偷,拿出一封假信来只是脱身伎俩。为了平息那个女人的哭闹,通向狠狠打了他两个耳光,并把他扭送到了巡捕房。
也许还有更多,人们只是看到远方的来信,只听到了亲人的祝福与思念,就是没看到信客的辛劳,甚至更多的是埋怨。老信客没有告诉年轻的信客这些,也许就是怕他不愿意做,信客的苦难,老信客当然清楚。有时我真想问问,甘心吗?这样看人脸色。换作是我早就不做了,更别说要听怨妇的思念。怎么受得了?但他们却都极认真地去做了。负起了所有的责任,很是认真。他们并不热爱自己的职业,现在又有谁真正的热爱自己的职业?他们只是有这份职业,就去做好,因为他们身上有着众人的信任。有时想想,其实,把兴趣和热爱当作是职业,才是真正的悲哀,因为会渐渐忘记初衷是什么。往往最后只会变成是为了钱,不会再是兴趣,更不会去热爱,然后就变得乏味了。他们却是不同的,他们也许本来就并不想做信客,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初衷,就不用谈到忘记了。一身只剩下了信任和责任。该说这很可悲吗?活着都不是为了自己活着,有什么意思?做事总要知道为的是什么。可能只有他们才是真正为了人民。我知道这句一样很俗,却很合适,他们不为自己而活,为的是村民。我做不到,所以我佩服他们,是真的佩服。 这样也就想到了《感动中国》中的那位邮递员,我看到镜头里的他,在抱着驴的头哭泣,他一个人,走了那么多路,他又寂寞。我害怕寂寞同样享受寂寞,曾经我这样认为,或许我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叫寂寞!哭也只是为了寂寞。我居然被这种“为人民服务”感动了。我从来不相信有什么真正的为人民服务,我知道什么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许是因为他们真的是“为人民服务”所以我才被感动了。只有是真的才能感动别人,“编”总是不如的。 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旁。此时的乡人以大多不知道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 为什么修在了老信客墓旁,初读时我不太懂,读了几遍也没多注意,现在却想好好的想一想了。大概是因为老信客是他的老师吧? 6腊梅 我最喜欢的花,就是梅花,这可能也与老家在南方有关。我很懒得说那些大家都说得够多赞得够多的话,听着就都无聊了。真正喜欢梅花的原因是因为陆游的《卜算子》。那时的自己也有些太过清高了,变成了傻。
这篇腊梅,是余秋雨在病中写的。听人说过,得病的人都回多少有些绝望,我想这话是真的,初二的时候发烧,有时住宿,等父亲来接我回家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自己就站在楼道里,看着玻璃创伤映出的自己多少失神的样子,心里想的居然是如果得了sars,死掉了怎么办?这几天的同学被传染了怎么办? 所以医院真的不是个好地方。 ……院子里树木不少,可惜已是冬天都凋零了。平日看惯了山水秀色,两眼全是饥渴,成天在树丛间寻找绿色。但是,看到的只是土褐色的交错,只是一簇簇相同式样的病房服在反复转圈,越看心越烦。病人偶尔停步攀谈几句,三句不离病,出于礼貌又不敢互相多问。 他们可能体会到的才真的是生死之间的绝望。更何况这满目的萧然。大家都做不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做得到的是圣人。既然不是圣人那也就不要装了。只是医院的气氛更加不好了。平时就算没病,看到这些也不会开心的起来。何况有病? 只有两个病人一有机会就高声谈笑,护士说他们得的是绝症。他们的开朗很受人尊敬,但谁都知道,这里有一种很下力气的精神支撑。他们的谈笑很少有人倾听,因为大家拿不出那么多安慰的反应、勉强的笑声。常常是护士陪着他们散步,大家远远地看着背影。
我想这两个病人是看开了,看开了生死。他们可能是早已经绝望,所以就去更开心的过每一天。或者他们是听天由命了,不同于绝望,他们心中是有一丝希望的,在神眷顾之前,他们也要开开心心的过下去。但这样的情景,却更让他人感到了强烈的对比,既羡慕他们,又同情他们,同样更加重了对自己病情的忧虑。有过一种说法,一百个人都有自己的悲哀,如果将这一百种的悲哀说出来,与这一百个人分享。后来所有人都不再悲哀。在医院这样的地方,毕竟离死神太近,所以必然失效了。 在这样的冬日里,梅花却盛开了。只开了一树却也够了。因为这一树的花开出的全是希望。这一定是一种生命的奇迹。因为相信了这种生命的奇迹,所以活下去有何不可?相信一种奇迹,守护一种奇迹,就变得那么重要,就算梅花注定是要在寒风中盛开,或许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奇迹。 现在,所有病人的感情都投射在腊梅上了,带着一种超常的执迷。与我同病房的两个病友,一早醒来就说闻到了腊梅的香气,有一位甚至说他简直是被香气熏醒的,而事实上我们的病房里腊梅不近,至少隔着四五十米。 我想这是因为他家的心全在腊梅身上,也就是那些希望。
……花瓣黄的不加一丝混浊,清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整个院子不再有其他色彩,好像叶落枝黄的闹了一个冬天,天寒地冻的闹了一个冬天,全是在为这枝腊梅铺垫。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浅蓝色的天空摇撼。病人们不再厌恶冬天,在腊梅跟前,大家全部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这里的美学感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梅花确实是冷艳的,她却把自己开在这样一个地方。我还想再加上一个词语,就是骄傲,冷艳的女子都是骄傲的,她傲立在冰雪里,便是骄傲于自己的美丽。傲视了冬天里一切的灰暗。 ……争论是经常发生的,争执不下了就一起到花之前仔细数点。……病人们甚至会披衣起床,在寒夜月色下把头埋在花之间。月光下的腊梅尤显圣洁,四周暗暗的,唯有晶莹的花瓣与明月遥遥相对。清香和夜气一样和,浓入心魄。(数梅) ……最后,她终于直起身来向大楼微微一笑,冲着大雪报出了一个数字,惹得楼上楼下全都欢呼起来。数字证明,承受了一夜大雪,腊梅反而增加了许多朵,没有凋残。 还有为花架伞。总觉得这些举动多少很是孩子气,虽然我也并未长大,但这些事我也似不会做了。他们像是在保护自己的孩子。也是他们心中的希望。看着看着却被这些稚气感动了。这些才都是真的,不是在社会里天天带上假面。人性的可爱居然就这样表现了出来。
上一篇里说道了执著,这里我想说说希望。同样还是想说,我们不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冬天会使人悲伤,但冬天里只要有了一枝梅,就像是有了希望,就像是在黑暗的大海上前行,前方看到了灯塔。绝望和希望总是共存的。所以大多数人才活了下来。这一枝梅,开得太好了。她开得冷傲,鄙视的却是一切的寒冷,温热了所有人的心。我知道前面的这句话很恶心,自己读了也这样,却不知道还能用什么话表达,因为自己的心也真的暖了。冷傲便做了温暖,也是一种奇迹了。 7三十年的重量 我是个爱回忆的人,也可以说是念旧的人。尤其是上了高中,我无时无刻想念着朋友,一个假期,却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是思念,还有随着思念和回忆沉淀下来的重量。 我是十六岁,也只是三十年的一半,儿时的记忆又没有多么清晰,我凭什么来写这篇笔记,凭什么来体会人家三十年的重量,太过可笑。那我就来写一写时间。时间真地改变了太多的人和物。我算是比较幸运的那一个。
我很恨的老师有两个,恰巧她们都是我小学的老师,一个教语文,一个教数学。正好她们的感觉也都一样能够。很爱的老师也有一位,是教音乐的。她却是对每个人都好,是种博爱这三个人我都记忆深刻。六年级离开后,再回去已经是初中毕业,中考过后。三年,我不觉得能改变什么,问一问,这三位老师已经有两个离开了学校。再抬头看看小小的校园,也已经和三年前的记忆不同了。突然就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那些恨突然之间就变得很渺小,这三年撑着我走过来的支柱也变得无力,三年的努力,我只是为了鄙视那两个恨我的老师,并且让爱我的老师欣慰。 余秋雨有很好的老师,我羡慕他。他爱他的老师敬他的老师,我自惭形秽。 老师,请原谅,我们已经忘记了30年前的笔墨,失落了那番不能复制的纯净,只得用两双中年人的手,卷一卷30年的酸甜苦辣给你。 在你年前,为你执笔,我们头上的一切名号、头衔全都抖落了,只剩下两个赤诚的学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超拔烦嚣,感悟到某种跨越时空的人间至情。 凭借着这种至情,我有资格以30年前的中学生的身份对今天的青少年朋友说:记住,你们或许已在创造某种永恒。你们每天所做的事情中,有一些立即就会后悔,有一些却有穿越几十年的重量。
那么谢谢了,可是现在十五六岁的我们和那时的他们又一样吗?我们没有那是他们有的单纯,有也很少了吧?真该说句悲哀。三十年连这个世界都在变。说到后悔,我只是希望自己无论做过什么,都永远不要后悔。后悔是无用的也是耽误时间,所以我不要去后悔,但我想我同样得不到什么永恒,本来付出的就是很少,再加上性格,除了某人,谁能记住我呢?对于永恒我不奢望。但我还是多少懂了些余秋雨的情感,在这里,他用的是第三人称,使抒情更为感人,老师对学生的一份至情,学生对老师的一份至情,留下的便是永恒。这也是我羡慕之处。我有能让那位老师记下?答案我自己都猜得出,怎会有人记下?30年后没人会记住。那时可能给怕我连这篇文章也会忘记。15年都已经很长,怎能去想象30年以后。之后会是一个时间怪圈,30年前评选自己作文的老师,30十年后要被自己评选。时间也真是怪异,明明分开的,只有一次相交的两人,却又有了一次奇怪的交汇,然后却又是分开。时间是在开玩笑吗?还是想说一说小学的同学。分开后,我并没有联系过他们,中考后的聚会也只是一时兴起,却发现一切都变了。很多比以前比我学习好的人却并没有考上一个比我考上的好的中学。我真的好奇怪。是我的运气太好,还是他们的运气太差?我不知道,三年,改变得太多了,真得太多了。还是那一句,30年后呢?又该是个什么样子?我的初中同学又会是什么样子?不敢去想象,也不想去预计,生活的方向往往与预计背道而驰,活了16年,我也该是知道的。所以很想在这里问一问,永恒究竟是什么? 我还未到中年。 我想,我在三十年前是体会不到多少人生的隐秘,在过30年以在人生的边沿徘徊,而边沿毕竟只是边沿。因此说且不说其他,就对人生的体味论之,最有重量的事现在,是中年。
我体会不到中年人身上的重量,却可以看到,爸爸妈妈也都是中年人了。我很幸运,他们都有很好的工作,我看不到他们身上过多的操劳,他们也都很一致的不显太老,他们也都不是易感伤的人,如果说感伤,可能也就是父亲了。尤其是他在要我给他拔白发的时候,什么时候父亲有了白发?以后了能还会问,什么时候父亲的头发全白了?在心里问,不敢问出声来,四十几岁,并不老,但也不年轻了。他们的心情,我不能骗自己说理解了,但我中有一天也会理解的,这还是能预见的,在30年后。 3年,10年,30年,人生大概就是这样组成的了。16年也自有它的重量,毕竟经历了很多,爱、恨、离别、思念、还有一些幼稚的勾心斗角。16年总会懂些什么。写了这么多突然开始怀念那时还没有上学的自己,还有一、二年级的自己。那时候还很单纯,比现在纯净多了。也许我是该早早的忘掉那些回忆,毕竟人是该往前看的。16年,该有这个觉悟。 读后感栏目精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