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发言稿:《反分裂国家法》是两岸和平稳定的法律基石《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反“台独”反分裂的法律。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党和国家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我们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主张“台独”的民进党上台后,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面临现实威胁。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了以非和平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种情形,明晰了法律底线、红线。《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反“台独”、反分裂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和平统一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明确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前提和基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了台湾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废气处理,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必由之路。《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求和平、促统一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切实管用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不是田野的“稻草人”,不是法律货架上的摆设。《反分裂国家法》规定了以非和平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种情形,针对的是“台独”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干涉,不是针对台湾同胞。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形势,我们必须牢记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初心和使命,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